專利名稱:具有可適應性改變的拐角部的防水部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屋頂窗的窗框結構或類似的屋頂穿透建筑結構的薄板狀防水部件。
背景技術:
當對屋頂穿透建筑結構(例如煙囪或屋頂窗的窗框結構)進行防水時,為了保護它們不受天氣影響并在其自身結構和屋頂之間提供密封,通常使用諸如金屬或PVC等硬塑料的剛性材料的防水遮罩,具體來說是使用薄板狀金屬(例如鋁、銅、鋼鐵或者鋅)。通常,這樣的防水遮罩通過人工加工普通馬口鐵由平面薄板材料制成,其輪廓與形狀設計為可配合于所希望的位置。
可以通過使用預制的防水部件來避免當使用傳統(tǒng)工藝時所需要的相對昂貴的現(xiàn)場調整和裝配工作。例如,當這些防水部件與安裝于指定屋頂表面中的標準窗戶類型一起使用時,可以使用相同的“標準”防水部件,而不用考慮例如傾斜屋頂表面的斜度。
通常,適于例如屋頂窗和傾斜屋頂表面之間的防水組件包括適于分別水平安裝在屋頂表面與窗戶的上、下窗框部分之間的上、下防水部件,以及適于分別傾斜安裝在屋頂表面和窗戶的兩個側窗框部分之間的第一和第二側防水部件。這樣的防水組件還包括適于在側防水部件和上、下防水部件之間提供密封的拐角部,該拐角部通常與上、下防水部件或者側防水部件形成為一體。
但是,由于取決于例如一個單一窗戶安裝在屋頂表面還是兩個或多個窗戶相鄰地安裝,一些類型的防水部件并不“標準”。在這種情況下,要使用專用的防水部件提供兩個相鄰的窗戶之間的密封。在上下文中的另一個問題是需要為以不同間距安裝的相鄰窗戶提供不同的防水部件。例如,本申請人銷售四種不同寬度的這樣的防水部件。
文獻DK-B 154 099公開了一種防水構件的組件,其包括特別適于在兩個相鄰的窗戶之間提供密封的構件。具體來說,為了在窗戶的兩個相鄰的下拐角之間提供密封,需要使用兩種不同的下防水部件。
雖然上、下防水部件在本質上用于相同的目的,即在屋頂窗的窗框和周圍傾斜的屋頂表面之間提供密封,但這兩個防水部件是以兩種不同的方式來實現(xiàn)它們的功能的。上防水部件通常形成為排水槽部件,并具有一個適于安裝在上窗框上的凸緣和一個適于安裝在屋頂表面之下的薄板部分。當水流下傾斜的屋頂表面并流到上防水部件時,所述排水槽將水向外導向側防水部件的排水槽。相反,下防水部件適于在窗戶下窗框和屋頂上表面之間提供密封,從而能夠將進入窗戶和屋頂之間的水向外和/或向下導至屋頂?shù)耐獗砻嫔?。另外,下防水部件還用于偏轉從側部排水槽流下的水,為此,下防水部件通常比窗戶和兩個側防水部件的總寬度稍大。由于拐角部設有的多余寬度,使得水從側部排水槽流過來時會流向兩側。
如上所述,上述適用于窗戶和周圍屋頂之間的拐角部不適于在兩個通常彼此放置得相當近的相鄰窗戶之間使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標準化和成本優(yōu)化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可容易地適用于不同的安裝情況,并且其中大大降低了屋頂穿透建筑結構和周圍屋頂之間的不正確安裝以及不充分密封的風險。
通過提供一種開頭部分中所提到類型的防水部件實現(xiàn)上述及其他目的,該防水部件的特征在于至少其中一個拐角部在其一表面處包含至少一個標示一種圖案的標識,使得至少部分薄板部分可以沿著該標識與防水部件的其余部分分離,以將相應的拐角部從初始狀態(tài)轉變到轉變狀態(tài)。
雖然可以通過傳統(tǒng)技術修改給定的標準防水部件來達到期望目的,本發(fā)明允許進行這樣的適應性修改通過僅僅在用于拐角部的兩種不同結構之間進行選擇(即其是用在窗戶和周圍屋頂之間或者用在兩個相鄰的窗戶之間)而實現(xiàn)。術語“選擇”指的是拐角部很容易改進以適于所希望的目的。
通過使至少其中一個拐角部設置有這樣的一個標識,不管是用于與一個單一的屋頂穿透建筑結構連接還是與并排安裝的屋頂穿透建筑結構連接都可使用一個同樣的防水部件。
所述標識可以包括一個可見標識,該可見標識可以是至少一條縱向延伸的直線或是縱向延伸的一排圓點、短線段等等形式。
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所述標識包括多個弱化部,優(yōu)選地為一個或多個設置在用于防水構件的拐角部之薄板材料部分的表面上的槽的形式。注意語句“設置在表面上的槽”旨在限定一個具有清楚可辨的槽的基本上“非槽狀”的區(qū)域,其與主要由槽構成的波狀部件不同。槽結構起綜合輔助的作用,即,能提供“在何處分離”的引導以及對執(zhí)行分離操作的工具本身的引導。當薄板狀防水部件是由在彎曲操作作用下將會斷裂并易于分離的材料制成時,僅僅用刀子或類似工具沿槽刻劃材料即可容易地分離,即,輕輕刻劃后接著來回彎曲幾下就能沿槽分離材料。允許這種操作的適當材料是鋁,其也是一種傳統(tǒng)上用于屋頂防水部件的材料。
在對上述優(yōu)選實施例的進一步改進中,由于槽形成為簡單的凹陷,其可作為切割和彎曲工序的一部分在生產(chǎn)過程中方便地完成,但是,所述槽也可以形成于凸起部位之間,即其可形成于防水部件的任一側上。
在一個尤其優(yōu)選實施例中,其中一個拐角部包括一個相對于防水部件的總體縱向成一傾斜角度設置的標識。該傾斜的標識可以直接或間接連接到拐角部的自由邊緣。該傾斜的標識使得拐角部可以對應于例如屋頂窗的拐角來設置。
雖然該防水部件優(yōu)選用于作為下防水部件,本發(fā)明的原理也可應用于上防水部件和側防水部件,以提供可適應性改變的拐角部。
當本專利申請的上下文中使用術語“上”和“下”以及“豎直”和“水平”,這些術語指處于安裝狀態(tài)的結構,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這對防水部件本身來說也是很明顯的。術語“左”和“右”僅僅指的是圖中所示的情況。
通過研究以下的描述,本發(fā)明的其它目的和優(yōu)點將是顯而易見的,在下面的描述中,將參照示圖更加詳細地說明本發(fā)明,其中圖1顯示下防水部件的俯視圖,圖2是顯示一對屋頂窗的局部的立體圖,且最左邊的第一下防水部件設置于屋頂窗之間,圖3顯示圖2的屋頂窗和防水部件的立體圖,且具有一個已安裝的最右邊的第二下防水部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圖1-3,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防水部件的優(yōu)選實施例。
圖1顯示一個適于水平安裝在屋頂表面(未示出)和窗戶(未示出)的下窗框部分(即包括一底部構件和兩個相鄰的側部構件的窗框部分)之間的下防水部件1。所述下防水部件包括一個總體上以40標示的橫擋構件和一個連接于橫擋構件40的下邊緣13的裙邊構件50,該橫擋構件40適于接合窗框的下部,而裙邊構件50適于接合屋頂上表面。橫擋構件40包括一個薄板部分,該薄板部分包括主體部10和左、右拐角部20,30,主體部10和左、右拐角部20,30基本上設置于同一平面內并平行于屋頂?shù)目傮w傾斜走向安裝。主體部10包括一個適于與窗框底部構件的朝外表面相接合的直立下凸緣11,且拐角部別包括適于與窗框側部構件的朝外表面的下部相接合的左、右拐角凸緣21,31。在所示的實施例中,設置有一個頂部凸緣12,以便接合窗框底部構件朝上的表面。
橫擋構件40可以用薄板狀金屬或其它具有大致相應技術特性的適當材料制成。
包含上述特征以及具有如圖1所示外形的防水部件適于與一個單獨安裝在屋頂表面的屋頂窗結合使用。
但是,對應于本發(fā)明,防水部件1的拐角部20,30設置有使其經(jīng)過適當修改而可與相鄰的左側或右側上或相鄰的兩側上的下防水部件一起使用的裝置。通常希望將相鄰的屋頂窗安裝得彼此較為靠近,這與使用常規(guī)的防水部件不同,常規(guī)的防水部件主要適用于窗戶和屋頂之間,且在互相結合時,兩個窗戶之間設置有一個很寬的防水區(qū)域。
因此,當使用上述普通類型的下防水部件時,相鄰的拐角部必須進行修改,即,對于任意一對給定的并排放置的窗戶來說,必須對用于相鄰的下防水部件的左拐角部和右拐角部進行修改以配合安裝在兩個窗戶之間。另外,為適當?shù)靥峁┟芊夤δ埽辽倨渲幸粋€改進的拐角優(yōu)選設置有接合兩個相鄰窗戶的凸緣部分。
因此,防水部件1的拐角部20,30可設置有使其容易且可靠地適用于所希望目的的裝置。如圖所示,每個拐角部20,30設置有具有一個或多個標識的圖案,在所示實施例中為壓印槽的形式,如開頭部分中所描述的,所述槽既提供分離引導,又提供分離幫助。
每個標識可以僅設置為一個單純可見的標識,但優(yōu)選包括一弱化部,例如上面所述的槽的形式。在另一可選實施例中(未示出),弱化部可包括一個容納于拐角部中的縱向延伸的繩部件。這基本上與例如食品罐頭、餅干包裝盒等的使用原理差不多。
更具體地,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左拐角部20設置有一條槽22,該槽22大致垂直于橫擋構件40的下邊緣13設置,槽22完全橫跨左拐角部20在上邊緣23和下邊緣13之間的寬度。以此方式,左拐角部20可分成兩部分,并使最左邊的部分26可以被移除。如果設置有一個裙邊構件50,則最左邊的部分26僅在裙邊部分和橫擋構件40之間的連接處從裙邊部分移除,或者可沿著一條對應于槽22的延伸方向的直線切割裙邊構件50。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右拐角部30設置有更為精細些的槽狀的標識圖案,使得拐角部30有如下配置其中提供多個接合凸緣的拐角以接合相鄰屋頂窗的拐角。如圖所示,右拐角部30包括一個從自由上邊33延伸的第一槽32以及一個從自由側邊緣35延伸出來的第二槽34,兩個槽33,34大致彼此垂直設置并相交于拐角36,從而限定形成一個大致矩形的部分37,該矩形部分37可以移除,下面將更詳細地描述對應的上述最左邊部分26的移除。從拐角36開始設置一條傾斜設置的槽38,例如所述槽38成45度角朝向橫擋構件40的下邊緣13延伸。當移除矩形部分37后,右拐角部的剩下部分可沿傾斜的槽38分離。
參考圖2和圖3,描述如何修改一對下防水部件以便為一對靠近的并排安裝的窗戶提供一組對應匹配的拐角部,在所示情況下這意味著安裝在左邊的下防水部件的右拐角部適應性修改為與安裝在右邊的下防水部件的對應修改的左拐角部相匹配。通過分別加上100和200,下文中類似的參考標號用于指示用于圖1中兩個防水部件的類似結構。
借助于槽的分離動作優(yōu)選如上所述的進行實施,即,槽用刀子或類似工具劃刻后接著來回彎曲幾下,隨后沿著槽發(fā)生分離。
圖2部分地顯示了一對屋頂窗,其具有包括窗框301的最左邊的第一窗戶300;以及包括窗框401的最右邊的第二窗戶400,所述窗戶被安裝在一個傾斜的屋頂表面上,并且在各窗框的相鄰側部構件之間存在一預定間距,下防水部件配置成適合這個預定距離。最左邊的第一下防水部件101包括一個具有主體部110和右拐角部130的橫擋構件140。主體部110包括一直立的下凸緣111,右拐角部130包括一個凸緣131(不可見),凸緣111,131通過一頂部凸緣112連接。如圖可見,防水部件101已設置在屋頂平面內并設置在第一窗戶300周圍,凸緣111,131,112接合窗框301。與圖1所示的結構相比較,矩形部分37已經(jīng)移除,并且拐角部30已經(jīng)沿著傾斜的槽38分開,留下相應的位于槽的邊上的自由邊緣132,134,138a和138b。右拐角部130的邊緣部分沿著與自由邊緣134,132大體平行的直線(以點劃線示出)彎折,以提供大致垂直于拐角部130的總體平面延伸的第一副凸緣141和第二副凸緣142,第一拐角凸緣141與右窗框的底部構件朝向外部的表面420的下部接合,而第二拐角凸緣142與右窗框的側部構件朝向外部的表面410的一部分接合。
圖3部分地顯示了一對屋頂窗和如圖2所示的最左邊的下防水部件101的一部分,但是,增加了一個最右邊的第二下防水部件210,該第二下防水部件210包括一個橫擋構件240,所述橫擋構件240具有一主體部210和一左拐角部220。主體部210包括一個直立的下凸緣211,左拐角部220包括一個凸緣221,凸緣211,221由一頂部凸緣212連接。對應于圖1,左拐角部20已沿槽22裂開,并且最左邊部分26已經(jīng)和橫擋構件250的相應部分一起移除,從而留下了一個對應的自由邊緣122。如圖所示,第二防水部件201已經(jīng)設置在屋頂和第一防水部件的總體平面內并且設置在第二窗戶400的周圍,凸緣211,221,212接合窗戶邊框401。以此方式,拐角凸緣141,142,(如圖2)已由第二防水部件蓋住并分別定位于第二框401與凸緣211和221之間。在兩個窗戶300,400之間的區(qū)域,右拐角部130的主要部分和右手邊的防水部件101的裙邊構件150的相應部分已經(jīng)由左拐角部220和裙邊構件250的相應部分所覆蓋,自由邊緣122沿第一防水部件101的凸緣131(如圖2)定位。
由上所述,已提供一種防水部件,其使得“自己動手”的人可以使用單一類型的下防水部件來容易且沒有失敗風險地修改兩個防水部件的拐角部,以便適合于并排設置的一對屋頂窗。
盡管本發(fā)明已經(jīng)根據(jù)其中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描述,但是可以理解,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能對之進行各種改變和調節(jié),并且其旨在包括落入所附權利要求范疇之內的改變和調節(jié)變。例如,在所示的實施例中,示出一個在其每一端具有不同拐角部的下防水部件,但依照本發(fā)明的防水部件也可以是上防水部件或側防水部件的形式,即防水部件可以在一端或兩端設置有可適應性改變的拐角部,并且在后一種情況下,防水部件可包括相同或不同的拐角部。另外,在所示的實施例中顯示了用于相鄰屋頂窗間的單一預定間距的標識圖案,但在本發(fā)明的范疇內可提供有多個這樣的標識,以使使用者可在兩種或多種截然不同的應用場合中(例如窗框間的間距)進行選擇。
權利要求
1.一種薄板狀防水部件(1),其包括一個薄板部分(40),其限定有一個平面并具有第一和第二拐角部(20,30),至少一個凸緣(11,21),所述凸緣相對所述薄板部分的平面成一角度設置,并適于接合屋頂穿透建筑結構的表面,其特征在于至少其中一個拐角部在其表面處包括至少一個顯示一種圖案的標識(22,32,34,38),使得至少部分薄板部分能夠沿所述標識從防水部件的其余部分分離,以將相應的拐角部從初始狀態(tài)轉變到轉變狀態(tài)。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每個所述標識(22,32,34,38)包括一個可見標識,所述可見標識為至少一條縱向延伸的線或者縱向延伸的一排圓點、短線段等形狀。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每個所述標識(22,32,34,38)包括一個弱化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所述弱化部包括至少一個槽。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所述槽通過凹陷而形成。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所述弱化部包括一個容納于所述拐角部(20,30)中的縱向延伸的繩部件。
7.如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所述圖案限定形成一個或多個標識,該標示限定所述拐角部(20,30)的一個區(qū)域(26,37)的邊界,因此當發(fā)生分離時,該區(qū)域能被移除。
8. 如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所述薄板部分(40)具有總體的縱向方向,所述圖案限定至少一個相對所述總體的縱向方向成一傾斜角度設置的標識(38),所述傾斜的標識直接或間接連接于所述薄板部分的一自由邊緣(33,35)。
9.如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所述薄板部分(40)包括一個主體部(10)以及限定所述第一和第二拐角部(20,30)的第一和第二端部,所述主體部包括一個直立的凸緣(11),并且所述第一和第二拐角部包括基本垂直于所述直立凸緣的第一和第二凸緣(21,31),所述凸緣(11,21,31)適于接合一屋頂穿透建造結構的縱向表面部分及其相關聯(lián)的拐角部分。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包括一個適于接合屋頂上表面的裙邊構件(50)。
11.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中,所述第一拐角部(20)包括一個橫跨其寬度并大致垂直于總體縱向方向設置的標識,且其中所述第二拐角部(30)包括限定形成一個部分(37)的第一和第二標識(32,34),以及相對所述總體縱向方向成一傾斜角度設置并連接于上述部分的第三標識(38)。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屋頂窗的窗框結構或類似的屋頂穿透建筑結構的薄板狀防水部件,其包括可適應性改變的拐角部。該薄板狀防水部件包括薄板部分(40)以及第一和第二拐角部(20,30)。至少其中一個拐角部在其表面上包括有顯示出一種圖案的至少一個標識(22,32,34,38)、一個可見標識或一個弱化部,從而至少部分薄板部分能夠沿所述標識從防水部件的其余部分分離,這使得可以通過在用于拐角部的兩種不同結構之間進行選擇來適應性改變拐角部,例如是在其是用于一個窗戶和它的周圍屋頂之間還是用于兩個相鄰的窗戶之間進行選擇。
文檔編號E04D13/00GK1723325SQ200380105620
公開日2006年1月18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2月16日
發(fā)明者耶斯佩爾·亨里克·福爾霍爾特, 延斯-烏爾里克·霍爾斯特·亨里克森 申請人:Vkr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