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結構構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結構構件,所述結構構件特別可適用于建筑行業(yè)和公共工程。
本發(fā)明的目的涉及開發(fā)一種結構構件的改進,該改進特別地形成以建立與其他相同的結構構件連接,從而形成模塊構件或更復雜的結
構構件,這樣的構件可從例如在隔壁、板、及地面材料和類似物中形
成,或者用于作其它用途,如形成管道。
背景技術:
在建筑業(yè)中已知許多種單元構件,以所述單元構件為基礎和通過使用連接裝置如水泥,可以形成更復雜的結構,如地面、隔壁、隔斷及其它。
眾所周知,具有不同構造和尺寸的磚、拱塊、或者簡言之任何構件,都可與其它構件在不同方向上組合并被恰當?shù)芈?lián)接,以產(chǎn)生各種
建筑結構。
同樣,已知一些模塊方案,所述模塊方案可由金屬件構成的型板形成,該金屬件例如是以扁鋼為基礎,采用可填充的蜂窩式幾何形狀,并且適于與其他相同的件連接,從而形成可作格式構架使用的骨架或者可能向任何方向延伸的結構構架。
在這種類型的格式構架中,通常在型板之間采用在型板間建立連接的固定裝置。
各種不同的結構方案一般都要求重復出現(xiàn)的模塊單元和輔助連接裝置的參與,以形成最終結構,上述連接裝置可以是粘合材料,也可以是機械連接裝置。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所提出的結構構件包括特定的結構,所述特定的結構可以保證該結構構件與另外相同的結構構件錨定,而不需要目前需要的各種材料的輔助連接裝置的參與,因而有利于裝配和拆卸任務,也有利于形成更復雜的結構,如隔壁及類似物。
結構構件主要包括凸形部分和凹形部分,所述凹形部分重現(xiàn)凸形部分的形狀,并具有稍大于凸形部分的尺寸,以便于借助于所述凸形部分而側(cè)向插入另 一結構構件。
凸形部分在形狀上與凹形部分吻合,在一個優(yōu)選方案中,凸形部分呈現(xiàn)類似于星的外形。
結構構件可以用不同的材料成形,它可以例如是實心的,并可以用塑料、木材、混凝土、陶瓷材料、金屬、灰泥、和甚至回收利用的材料或者任何其它具有適于與另外結構構件連接的、具有恰當強度的材料形成,以便形成實心結構。在另一可能的方案中,結構構件可以由中空體構成。
凸形部分和凹形部分的尺寸十分相似,以便于各結構構件之間的配裝,不過并不排除為形成更堅固的連接而需要使用輔助連接材料的可能性。
在結構構件具有自己的星形凸形部分和星形凹形部分的情況下,可以將這種星設想成是例如五角星,或者也可以是三角星。在后一種即三角星的情況下,結構構件可以借助細長而對稱的塊體形成,所述塊體具有居中布置的、并在上部突出的像星一樣的部分,外曲線表面由所述部分延伸到平面端面和豎直側(cè)表面,所述塊體在自己的凹形部分中,在星的兩側(cè)也具有形狀與外曲線表面相吻合的內(nèi)曲線表面。
在另一可能的方案中,結構構件可以在凸形星和凹形星的兩側(cè)上都有斜度一致的傾斜表面。
這樣成形的結構構件彼此縱向拼裝,被裝配成組合構造。
在另一種可能的應用中,這樣限定的結構構件可以耦合以形成例
:i口地面材料。
結構構件的另一種幾何方案設想了凸形部分和凹形部分采用實際上圓形的完整構型(virtually circular rounded configuration )的可能說明書第3/5頁性。
對于這種結構方案,還設想到使凹形部分的尺寸稍小于凸形部分 的尺寸,其目的是便于側(cè)向耦合另一類似的結構構件,所述另一相同 結構構件通過它的凸形部分插入,兩個結構構件并列布置。
在具有實際上的圓形構形的這種結構構件的可能應用中,至于像 星形形狀的結構被設想成建造隔壁、板、地面材料等。在另一可供選 擇的方案中,這些結構構件的連續(xù)不斷的連接可以在構件內(nèi)產(chǎn)生閉合 的表面,從而形成例如管道。
同樣設想成一種混合方案,其中結構構件可以具有凸形部分和凹 形部分,上述凸形部分是星形或者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而上述凹 形部分具有混合的、基本上是實際上的圓形的形狀,星的各頂尖在內(nèi) 部從上述實際上的圓形形狀開始。因此可以使具有星形凸形部分的結 構構件或者是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的凸形部分的結構構件與凹形構 件耦合。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結構構件只且有星形的凸形部分或只具有實 際上的圓形完整形狀的凸起部分,而沒有凹形部分,這種結構構件與 凸形部分相對而具有一平面的面,該平面的面成為該結構構件的基體, 也同樣形成隔壁的導向的基底,該基底在向上豎向耦聯(lián)最初描述的結 構構件時被形成。
在另一方案中,結構構件包括位于相對端處的兩個凸形部分,每 個凸形部分都在位于其后的結構構件的凹形部分中耦聯(lián),在這種情況 下,結構構件的本體會具有中空,從而減輕其重量。
為了補充說明和更好地理解按照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的本發(fā)明的特 點,示出一組附圖作為上述說明的整體部分,其中示出了下列具有示
例性的、非限制性的特征的圖
圖1示出具有星形凸形部分和凹形部分的結構構件的透視圖。
圖2示出看到的圖1所示的結構構件的組合構件的透視圖。
圖3示出看到的、與圖1所示的結構構件稍有不同的另一種結構
5構件實施例所形成的隔壁的透視圖。
圖4示出其中具有與圖l所示的相應結構構件耦聯(lián)在一起的、設 有兩個星形凸形部分的結構構件的透視圖。
圖5示出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的凸形部分和凹形部分的結構構 件的透視圖。
圖6示出由與圖5所示結構構件相同的結構構件組裝形成的隔壁 的透視圖。
圖7示出使用與圖5所示結構構件相同的結構構件而形成的管道 的透視圖。
圖8示出另一種類型的混合結構構件的前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按照附圖,說明構成本發(fā)明目的的結構構件的優(yōu)選實施例。
總地來講,按照在圖1, 3和5中所示的笫一實施例,結構構件1, 2, 3, 4, 5由對稱體組成,所述對稱體具有居中的凸形部分11, 11' 和居中的凹形部分12, 12',凹形部分12, 12'與凸形部分11, ll'相對 而放置,凸形部分具有與凹形部分相同的形狀,但尺寸稍d、一些,以 便于借助結構構件的凸形部分11, ll'與另一類似結構構件側(cè)向耦合, 以形成模塊單元如隔壁或類似單元,如在圖2, 3和6中所示的那些。
圖1示出包括第一結構構件1的第一實施例的變異方案,所述第 一結構構件i具有星形的凸形部分11和星形凹形部分12。在凸形部 分11的兩側(cè),構件本體以外彎曲表面延伸到平面表面和豎直側(cè)面,并 具有自己的凹形部分12,在星的兩側(cè),內(nèi)彎曲表面具有的形狀與外彎 曲表面形狀吻合。
圖2示出由第一結構構件1組合而成的圍墻。
圖3示出第一實施例的另一變異方案,該方案包括第二結構構件 2。借助所述第二結構構件2,隔壁被形成,在第二結構構件2中,與 第一結構構件l不同的是,在其凸形部分ll的兩側(cè),構件本體以外傾 斜表面延伸到平面的面和豎直側(cè)面,并且在自己的凹形部分12中,在 星的兩側(cè),也具有形狀與外傾斜表面相一致的傾斜表面。圖5設想另一種與第一實施例不同的變異方案,所述方案包括第 三結構構件3,其中凸形部分ll'和凹形部分12'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 狀。
圖6示出以第四結構構件4為基礎組合而形成的隔壁,所述第四 結構構件4與第三結構構件3類似,但不同于第三結構元件3的是, 它具有平面豎直面。圖7示出由多個第五結構構件5組合所形成的管 道,所述第五結構構件5類似于第三或第四結構元件3, 4,但第五結 構構件5與結構構件3, 4不同的是,它的兩個側(cè)部是彎曲的且互不相 等。
在第二實施例中, 一般設想結構構件6, 7具有單一凸形部分11, 所述單一凸形部分11與平面表面相對而放置,從而形成用于形成隔壁 的基體。
在圖2所示的這個第二實施例的變異方案中,第六結構構件6被 設想成,其中凸形部分ll是星形形狀,而在圖6所示的這個第二實施 例的另一變異方案中,會看到第七結構構件7,在所述第七結構構件7 中,凸形部分ll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
在圖4所示的第三實施例中,有第八結構構件8,所述第八結構 構件8包括一個中間結構體,該中間結構體具有兩個凸形部分ll,所 述兩個凸形部分以相對布置而放置,以^使該凸形部分11能與它們后面 的.相應第一結構構件1的凹形部分12連接。在該圖4示出的方案中凸 形部分ll是星形形狀。
在圖8所示的第四實施例中,看到了第九結構構件9,所述第九 結構構件9包括一個對稱體和凹形部分13,該對稱體具有凸形部分11, ll',上述凸形部分ll, ll'可以是星形凸形部分ll或者是具有實際上 的圓形形狀的凸形部分ll',而上述凹形部分13帶有設有星頂尖的基 本上實際上的圓形形狀,這種構件打算用于插入另外具有星形凸形部 分11的結構構件或者插入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的凸形部分ll'的結 構構件。
權利要求
1. 一種結構構件(1,2,3,4,5),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對稱體,所述對稱體設置有居中的凸形部分(11,11′)和居中的凹形部分(12,12′),該凹形部分(12,12′)與凸形部分(11,11′)相對而放置,該凸形部分形狀與凹形部分相同,但尺寸稍小,以便于由對稱體的凸形部分(11,11′)側(cè)向耦合另外的相類似的結構構件,從而形成如隔壁或類似物等的建筑結構。
2. 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構件(1, 2),其特征在于,凸形 部分(11)和凹形部分(12)是星形形狀。
3. 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構件(3, 4, 5),其特征在于,凸 形部分(ll')和凹形部分(12')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
4. 一種結構構件(6, 7),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對稱體,所述對 稱體具有與平面的面相對而放置的凸形部分(11, ii'),所迷平面的面形成建筑結構的基底。
5. 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結構構件(6, 7),其特征在于,凸形 部分(11)是星形形狀。
6. 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結構構件(6, 7),其特征在于,凸形 部分(ll')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
7. —種結構構件(8),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個中間結構體,所 述中間結構體設置有以相對的布置方式而放置的兩個星形凸形部分(11)。
8. —種結構構件(9),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對稱體,所述對稱體 具有凸形部分(ll, ll')和凹形部分(13),所述凸形部分(ll, ll') 是星形的或者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所述凹形部分(13)具有基本上是實際上的圓形形狀,該基本上是實際上的圓形形狀設置有星頂尖, 該對稱體用于插入設置有星形凸形部分(ii)或設置有具有實際上的圓形形狀的凸形部分(ll')的另外的結構構件。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包括一對稱體,所述對稱體設置有居中的凸形部分(11,11′)和居中的凹形部分(12,12′),所述凸形部分(11,11′)是星形或者是實際上的圓形形狀,而所述凹形部分(12,12′)相應地是星形形狀或者是實際上的圓形形狀,凹形部分(12,12′)被布置成與凸形部分(11,11′)相對,其形狀與凸形部分(11,11′)相同,但其尺寸稍小,以便于與另外相同的結構構件側(cè)向耦合,從而形成模塊式建筑結構,如隔壁或類似物等。
文檔編號E04B2/08GK101484649SQ200780023586
公開日2009年7月15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4月24日
發(fā)明者巴勃羅·坎波斯·洛佩斯 申請人:巴勃羅·坎波斯·洛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