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建筑施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結構施工階段,各類的管道安裝大都不具備施工條件,因此就必須迸行孔 洞、套管的預留預埋工作,大多數項目套管施工方法為鐵絲對四周綁扎固定。 在施工中發(fā)現此種方法存在有幾點施工困難
1) 、預留位置不準鐵絲對四周固定時,中心找不準,套管放不正容易留
扁;
2) 、成品保護難澆注混凝土時,容易碰歪、碰斜、甚或碰掉。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在結構施工階段,各類的管道安裝大都不具備施工條
件,在施工中發(fā)現幾點施工困難
1) 、預留位置不準鐵絲對四周固定時,中心找不準,套管放不正容易留
扁;
2) 、成品保護難澆注混凝土時,容易碰歪、碰斜、甚或碰掉; 為了解決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一種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 本實用新型包括套管、手柄、堵板、扁鐵和角鋼,所述手柄位于套管的一
端,所述堵板位于所述套管和手柄之間,所述扁鐵和角鋼固定在模板上。 所述堵板的中間位置留有螺栓孔。
所述扁鐵和角鋼固定成十字架,所述套管套在所述十字架上,角鋼和扁鐵 固定成十字架的平面中心垂直焊接一根圓鋼。 所述圓鋼上有螺紋。
所述扁鐵和角鋼的兩端分別留有釘子孔。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有以 下優(yōu)點
1) 、定位準確率高,固定牢固,不容易移動位置,可以減少修洞、開洞的 頻率,減少返工費;
2) 、施工方便,安裝效率高;
3) 、占地面積小,對土建鋼筋影響小;
34) 、封堵效果好,不用擔心混凝土進入套管內;
5) 、所用材料來源豐富所用短鋼筋可以借用土建廢料,角鋼和扁鐵使用 工程中剩下的邊角料;
6) 、拆除方便,拆除時僅僅需要拔套管和拆十字固定架。
圖l為本實用新型中切斷管示意圖2為本實用新型制作中心固定十字架示意圖3為本實用新型圖2的立體圖4為本實用新型安裝完成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拆除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具體施工方法如下
1) 、作套管將焊接鋼管或無縫鋼管切割成我們需要的長度,在上端焊上 手柄,且用鐵皮或鐵板進行封堵,中心留410左右的螺栓孔,如圖l所示,圖l 為本實用新型中切斷管示意圖。
2) 、制作中心固定十字架將一段扁鐵和角鋼按套管內徑長度下料,垂直 焊接在一起,再在垂直角鋼和扁鐵平面中心焊接一根套有螺紋的圓鋼,如圖2 所示,圖2為本實用新型制作中心固定十字架示意圖。
3) 、"四釘定乾坤"根據圖紙或深化圖,將套管的中心位置標記在模板上, 將十字架的中心對準標記的套管圓心,用鐵釘分別將扁鐵和角鋼固定在模板上,
如圖3所示,圖3為本實用新型圖2的立體圖。
4) 、套管安裝將套管套在十字架上,上好螺栓,如圖4所示,圖4為本
實用新型安裝完成示意圖。
5) 、套管拆除待土建打完混凝土時,將螺栓卸掉,拔出套管,拔掉十字
架,準備下次使用。
權利要求1、一種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系統(tǒng)包括套管(1)、手柄(2)、堵板(3)、扁鐵(4)和角鋼(5),所述手柄(2)位于套管(1)的一端,所述堵板(3)位于所述套管(1)和手柄(2)之間,所述扁鐵(4)和角鋼(5)固定在模板(6)上。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堵板(3)的 中間位置留有螺栓孔(7)。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扁鐵(4) 和角鋼(5)固定成十字架,所述套管(1)套在所述十字架上,角鋼(5)和扁 鐵(4)固定成十字架的平面中心垂直焊接一根圓鋼(8)。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圓鋼(8)上 有螺紋。
5、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扁鐵(4) 和角鋼(5)的兩端分別留有釘子孔(9)。
6、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扁鐵(4)和 角鋼(5)的兩端分別留有釘子孔(9)。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套管預留預埋系統(tǒng),屬于建筑施工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包括套管、手柄、堵板、扁鐵和角鋼,所述手柄位于套管的一端,所述堵板位于所述套管和手柄之間,所述扁鐵和角鋼固定在模板上。本實用新型定位準確率高,固定牢固,不容易移動位置,可以減少修洞、開洞的頻率,減少返工費;施工方便,安裝效率高;占地面積小,對土建鋼筋影響??;封堵效果好,不用擔心混凝土進入套管內;所用材料來源豐富所用短鋼筋可以借用土建廢料,角鋼和扁鐵使用工程中剩下的邊角料;拆除方便,拆除時僅僅需要拔套管和拆十字固定架。
文檔編號E04G15/00GK201268945SQ200820132260
公開日2009年7月8日 申請日期2008年8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8月19日
發(fā)明者亮 周, 張可軍, 亮 王 申請人:中建三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