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建筑裝飾構件,具體涉及一種置于房間中的遮擋晾曬衣物的裝飾結構,本結構適合于帶較大玻璃窗的房間;包括有裝飾擋板,裝飾擋板的上、下兩端中心位置鉸接有連接桿,連接桿水平設置,連接桿的另一端鉸接在墻壁上,并繞墻壁水平旋轉,連接桿的長度大于裝飾擋板寬度的一半,設置在裝飾擋板上端的連接桿中部設置有一根連接到墻壁上的斜拉繩,斜拉繩上頂點與裝飾擋板的距離小于連接桿長度的一半;采用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遮擋裝飾板,可以遮擋晾曬衣物且不影響房間的視覺和空間使用效果。
【專利說明】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建筑裝飾構件,具體涉及一種置于房間中的遮擋晾曬衣物的裝飾結構,本結構適合于帶較大玻璃窗的房間。
【背景技術】
[0002]在住宅樓關于陽臺的設計中,有外陽臺和內陽臺兩種結構。其中外陽臺與客廳間往往通過帶玻璃門的玻璃隔斷分隔為兩個獨立的功能區(qū)。而內陽臺實際與客廳連為一體,中間沒有隔斷,也沒有明確的分界線,只是客廳的靠窗面為全落地玻璃窗或飄窗。
[0003]在目前的陽臺結構中,外陽臺可以輕松晾曬衣物而不影響客廳使用效果,對于內陽臺,由于其與客廳間沒有設置隔斷,如果晾曬衣服就顯得不夠美觀,影響客廳的使用效果。同樣,在其它靠窗的房間晾曬衣物,一樣會影響相應房間的視覺效果。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以遮擋晾曬衣物且不影響房間使用效果的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裝。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包括有裝飾擋板,裝飾擋板的上、下兩端中心位置鉸接有連接桿,連接桿水平設置,連接桿的另一端鉸接在墻壁上,并繞墻壁水平旋轉,連接桿的長度大于裝飾擋板寬度的一半,設置在裝飾擋板上端的連接桿中部設置有一根連接到墻壁上的斜拉繩,斜拉繩上頂點與裝飾擋板的距離小于連接桿長度的一半。
[0006]采用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遮擋裝飾板具有如下優(yōu)點:由于裝飾擋板的上、下兩端中心位置鉸接有連接桿,連接桿的另一端鉸接在墻壁上,并繞墻壁水平旋轉,連接桿的長度大于裝飾擋板寬度的一半,設置在裝飾擋板上端的連接桿中部設置有一根連接到墻壁上的斜拉繩,斜拉繩上頂點與裝飾擋板的距離小于連接桿長度的一半,轉動連接桿打開后可與晾衣桿、窗戶平行,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還可以在連接桿位置不動的前提下轉動裝飾擋板,此時將待晾曬衣物掛在晾衣桿后,陽光可以通過窗戶曬進來,而裝飾擋板可以從另一側遮擋衣物,只要對裝飾擋板做簡單的裝飾,即可將其融入房間環(huán)境,從而保證晾曬衣物時不影響美觀;當不晾曬衣物時,可以將裝飾擋板繞連接桿的鉸接點轉動關閉,使其與墻壁貼合,從而不影響用戶視野的開放性以及空間占用。
[0007]作為優(yōu)選方案,為了進一步提高裝飾擋板的美觀性和實用性,所述裝飾擋板的一面為與房間環(huán)境搭配的裝飾面,另一面設置有衣帽鏡,這樣即使沒有晾曬衣服,也可將裝飾擋板做為衣帽鏡使用。
[0008]作為優(yōu)選方案,所述裝飾面為漫反射板,這樣當不需要晾曬衣服的時候,通過漫反射板可以更好的該曬屋內的采光。
[0009]進一步,由于裝飾擋板繞墻壁轉動的時候極有可能會撞擊到墻壁,所述衣帽鏡采用金屬材質,這樣可以避免衣帽鏡損壞或者是對使用者造成意外傷害。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2]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包括有裝飾擋板1,裝飾擋板的I上、下兩端中心位置鉸接有連接桿2,連接桿2可采用木條兩端螺釘固定鉸的形式,或者是金屬管兩端焊接鉸的形式,連接桿2水平設置,連接桿2的另一端鉸接在墻壁4上,并繞墻壁4水平旋轉,連接桿2的長度大于裝飾擋板I寬度的一半,設置在裝飾擋板I上端的連接桿2中部設置有一根連接到墻壁4上的斜拉繩3,斜拉繩3上頂點與裝飾擋板I的距離小于連接桿2長度的一半,為了進一步提高裝飾擋板I的美觀性和實用性,裝飾擋板I的一面為與房間環(huán)境搭配的裝飾面,裝飾面為漫反射板,這樣當不需要晾曬衣服的時候,通過漫反射板可以更好的該曬屋內的采光,另一面設置有衣帽鏡,這樣即使沒有晾曬衣服,也可將裝飾擋板I做為衣帽鏡使用,由于裝飾擋板I繞墻壁轉動的時候極有可能會撞擊到墻壁,所以衣帽鏡采用了金屬材質,這樣可以避免衣帽鏡損壞或者是對使用者造成意外傷害。
[0013]裝飾擋板I可以安裝在內陽臺或著其他房間內,其與窗戶的平行間距一般可取I?1.5米,具體間距可以根據房間空間調整。衣帽鏡尺寸小于等于裝飾擋板、形狀包括但不限于矩形、圓形、橢圓或心形。
[0014]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遮擋裝飾板是這樣工作的,擋在陽臺晾曬衣服的時候,可以將裝飾擋板I從墻壁上拉開使其遮擋衣物,同時可以讓衣帽鏡或者漫反射板朝向衣物方向,使其能夠將陽光反射到衣物的背陰面,加快衣物的晾干速度。使用完畢后,直接將裝飾擋板I轉到墻壁即可,不在妨礙內陽臺的使用,非常方便。
[0015]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fā)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
【權利要求】
1.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有裝飾擋板,裝飾擋板的上、下兩端中心位置鉸接有連接桿,連接桿水平設置,連接桿的另一端鉸接在墻壁上,并繞墻壁水平旋轉,連接桿的長度大于裝飾擋板寬度的一半,設置在裝飾擋板上端的連接桿中部設置有一根連接到墻壁上的斜拉繩,斜拉繩上頂點與裝飾擋板的距離小于連接桿長度的一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擋板的一面為裝飾面,另一面設置有衣帽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面為漫反射板。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內陽臺用遮擋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衣帽鏡為金屬材質。
【文檔編號】E04F13/072GK104314252SQ201410600447
【公開日】2015年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31日
【發(fā)明者】林建濤 申請人:重慶市泰日建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