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機械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水泥漿攪拌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水泥攪拌樁施工區(qū)域內周邊需要挖一基坑,而且不能距離樁基太遠,每臺樁基至少需一個工作坑以上,這樣就增加了挖機臺班,同時由于基坑表面是泥,且凹凸不平,水泥漿倒入時,表面會占有太多水泥,導致水泥浪費。
因此,需要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有效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水泥漿攪拌裝置。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水泥漿攪拌裝置,所述水泥漿攪拌裝置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支架裝置、位于所述支架裝置有的框體裝置、位于所述框體裝置右側的滾輪裝置、設置于所述滾輪裝置上的電機裝置及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頂靠裝置,所述底板上設有位于其下方左右兩側的第一支撐塊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下方的第一滾輪,所述支架裝置包括第一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右側的第一支架、位于所述第一支架上方的第一彈簧、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上方的第一橫桿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架右側的第二橫桿,所述框體裝置包括框體、收容于所述框體內的過濾網、位于所述過濾網下方的集中塊、位于所述集中塊之間的第二滾輪、設置于所述第二滾輪上的第一凸塊、設置于所述第一凸塊上的刷毛、位于所述框體左側的第二支架、位于所述第二支架上方的第一彎曲桿、位于所述框體上方的定位架及位于所述框體下方的第一固定桿,所述滾輪裝置包括第二支撐桿、設置于所述第二支撐桿上端的第三滾輪、位于所述第二支撐桿左側的第三支架,所述電機裝置包括第三橫桿、位于所述第三橫桿右側的第四支架、位于所述第三橫桿下方的第五支架、位于所述第三橫桿上方的電機、設置于所述電機上的輸出軸、設置于所述輸出軸上的拉線、位于所述電機左側的第四橫桿及設置于所述拉線上的固定環(huán),所述頂靠裝置包括第五橫桿、位于所述第五橫桿左側的豎板、位于所述豎板左側的第二彈簧、位于所述第二彈簧左側的頂靠板及位于所述頂靠板左側的第六橫桿。
所述第一支撐塊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支撐塊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所述第一支撐塊的上表面與所述底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塊的下表面設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滾輪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一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內且與所述第一支撐塊軸轉連接。
所述第一支撐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橫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呈L型,所述第一支架的一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支架的右表面固定連接。
所述框體呈空心的長方體,所述過濾網的橫截面呈倒置的V字形,所述過濾網的側面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集中塊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框體內的左右兩側,所述所述集中塊的下表面及側面與所述框體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二滾輪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滾輪與所述框體軸轉連接,所述第一凸塊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二滾輪上,所述第一凸塊與所述第二滾輪固定連接,所述刷毛設有若干個,所述刷毛與所述第一凸塊固定連接。
所述第二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二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框體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的右端與所述第二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一彎曲桿的兩端與所述框體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軸轉連接,所述定位架呈L型,所述定位架的下端與所述框體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固定桿的上端與所述框體的下表面固定連接。
所述第二支撐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上端設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三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三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內且與所述第二支撐桿軸轉連接,所述第三支架呈L型,所述第三支架的一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
所述第三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四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三橫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電機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呈L型,所述第五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橫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電機的下表面與所述第三橫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輸出軸呈圓柱體,所述輸出軸與所述電機連接,所述拉線的右端與所述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拉線的左端與所述固定環(huán)固定連接,所述固定環(huán)呈半圓環(huán)狀,所述固定環(huán)的兩端與所述框體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四橫桿的一端與所述電機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橫桿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的側面固定連接。
所述第五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五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三支架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橫桿的左端與所述豎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豎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豎板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
所述第二彈簧設有兩個,所述第二彈簧水平放置,所述第二彈簧的右端與所述豎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的左端與所述頂靠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頂靠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頂靠板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滑動連接,所述頂靠板的右表面頂靠在所述第一固定桿的左表面上,所述第六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六橫桿的右端與所述頂靠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六橫桿的上表面與所述第二橫桿的下表面滑動連接。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fā)明具有如下優(yōu)點:
本發(fā)明水泥漿攪拌裝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能夠對水泥漿進行充分的攪拌,攪拌的效果較高,并且攪拌的較為均勻,可以對水泥漿進行充分的過濾,并且可以將其移動到任何需要的位置上,使用便利。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水泥漿攪拌裝置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水泥漿攪拌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水泥漿攪拌裝置包括底板1、位于所述底板1上方的支架裝置2、位于所述支架裝置2有的框體裝置3、位于所述框體裝置3右側的滾輪裝置4、設置于所述滾輪裝置4上的電機裝置5及位于所述底板1上方的頂靠裝置6。
如圖1所示,所述底板1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底板1上設有位于其下方左右兩側的第一支撐塊11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11下方的第一滾輪12。所述第一支撐塊11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支撐塊11的橫截面呈等腰梯形,所述第一支撐塊11的上表面與所述底板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塊11的下表面設有第一凹槽111,所述第一凹槽111呈半圓柱體狀。所述第一滾輪12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滾輪12呈圓柱體,所述第一滾輪12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111內且與所述第一支撐塊11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一滾輪12可以在所述第一凹槽111內旋轉。
如圖1所示,所述支架裝置2包括第一支撐桿21、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21右側的第一支架22、位于所述第一支架22上方的第一彈簧23、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21上方的第一橫桿24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架22右側的第二橫桿25。所述第一支撐桿21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支撐桿21的下端與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21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橫桿25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22呈L型,所述第一支架22的一端與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22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21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23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21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24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橫桿25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橫桿25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支架22的右表面固定連接。
如圖1所示,所述框體裝置3包括框體31、收容于所述框體31內的過濾網32、位于所述過濾網32下方的集中塊33、位于所述集中塊33之間的第二滾輪34、設置于所述第二滾輪34上的第一凸塊35、設置于所述第一凸塊35上的刷毛36、位于所述框體31左側的第二支架37、位于所述第二支架37上方的第一彎曲桿38、位于所述框體31上方的定位架39及位于所述框體31下方的第一固定桿30。所述框體31呈空心的長方體,所述框體31的橫截面呈凹字形。所述過濾網32的橫截面呈倒置的V字形,所述過濾網32的側面與所述框體31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集中塊33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框體31內的左右兩側,所述所述集中塊33的下表面及側面與所述框體31的內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集中塊33可以將水泥漿集中到中間。所述第二滾輪34呈圓柱體,所述第二滾輪34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滾輪34與所述框體31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二滾輪34可以在所述框體31內旋轉,所述第二滾輪34與電機連接,帶動所述第二滾輪34旋轉。所述第一凸塊35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二滾輪34上,所述第一凸塊35與所述第二滾輪34固定連接。所述刷毛36設有若干個,所述刷毛36與所述第一凸塊35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37呈凹字形,所述第二支架37的另一端與所述框體31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23的右端與所述第二支架37固定連接,從而對所述框體31起到支撐作用。所述第一彎曲桿38呈彎曲狀,所述第一彎曲桿38的兩端與所述框體31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24的右端與所述第一彎曲桿38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一彎曲桿38可以與所述第一橫桿24可以相對旋轉,使得所述框體31可以圍繞所述第一橫桿24的右端旋轉。所述定位架39呈L型,所述定位架39的下端與所述框體3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桿30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固定桿30的上端與所述框體3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
如圖1所示,所述滾輪裝置4包括第二支撐桿41、設置于所述第二支撐桿41上端的第三滾輪42、位于所述第二支撐桿41左側的第三支架43。所述第二支撐桿41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二支撐桿41的下端與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41的上端設有第二凹槽411,所述第二凹槽411呈長方體狀。所述第三滾輪42呈圓柱體,所述第三滾輪42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411內且與所述第二支撐桿41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三滾輪42可以在所述第二凹槽411內旋轉。所述第三支架43呈L型,所述第三支架43的一端與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43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41的左表面固定連接。
如圖1所示,所述電機裝置5包括第三橫桿51、位于所述第三橫桿51右側的第四支架52、位于所述第三橫桿51下方的第五支架53、位于所述第三橫桿51上方的電機54、設置于所述電機54上的輸出軸55、設置于所述輸出軸55上的拉線56、位于所述電機54左側的第四橫桿57及設置于所述拉線56上的固定環(huán)58。所述第三橫桿51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橫桿51的左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41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52呈凹字形,所述第四支架52的一端與所述第三橫桿51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52的另一端與所述電機54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53呈L型,所述第五支架53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42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53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橫桿5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電機54與電源電性連接,使得所述電機54可以運轉,所述電機54的下表面與所述第三橫桿5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輸出軸55呈圓柱體,所述輸出軸55與所述電機54連接,使得所述電機54帶動所述輸出軸55旋轉。所述拉線56的右端與所述輸出軸55固定連接,所述拉線56的左端與所述固定環(huán)58固定連接,所述拉線56頂靠在所述第三滾輪42上。所述固定環(huán)58呈半圓環(huán)狀,所述固定環(huán)58的兩端與所述框體31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橫桿57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四橫桿57的一端與所述電機54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橫桿57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桿41的側面固定連接。
如圖1所示,所述頂靠裝置6包括第五橫桿61、位于所述第五橫桿61左側的豎板62、位于所述豎板62左側的第二彈簧63、位于所述第二彈簧63左側的頂靠板64及位于所述頂靠板64左側的第六橫桿65。所述第五橫桿61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五橫桿61的右端與所述第三支架43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橫桿61的左端與所述豎板62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豎板62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豎板62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63設有兩個,所述第二彈簧63水平放置,所述第二彈簧63的右端與所述豎板62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63的左端與所述頂靠板64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頂靠板64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頂靠板64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滑動連接,所述頂靠板64的右表面頂靠在所述第一固定桿30的左表面上。所述第六橫桿65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六橫桿65的右端與所述頂靠板64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六橫桿65的上表面與所述第二橫桿25的下表面滑動連接,使得所述第六橫桿65可以左右滑動。
如圖1所示,所述本發(fā)明一種水泥漿攪拌裝置使用時,首先將需要攪拌的水泥漿倒入到所述框體31內,然后啟動與第二滾輪34連接的電機,使得所述第二滾輪34旋轉,進而帶動所述第一通孔35隨之旋轉,并且所述刷毛36隨之旋轉,從而可以對水泥漿進行攪拌,所述過濾網32可以對水泥漿進行過濾。然后啟動電機54,使得所述輸出軸55順時針旋轉,進而使得所述拉線56被拉緊,然后所述拉線56使得所述框體3圍繞所述第一橫桿24的右端逆時針旋轉,所述定位架39的設置可以防止所述框體3過度的逆時針旋轉,并且可以頂靠在所述第一橫桿24上。當所述框體31逆時針旋轉時,所述框體31內的水泥漿隨之流動,從而使得所述過濾網32對水泥漿起到一定的攪拌作用,所述頂靠板64向右移動且頂靠在所述第一固定桿30上。然后關閉電機54,所述框體31在重力的作用下圍繞所述第一橫桿24的右端順時針旋轉,所述第一固定桿30使得所述頂靠板64向左移動,所述框體31內的水泥漿隨之流動,所述第二滾輪34上的第一凸塊35可以對水泥漿持續(xù)進行攪拌,所述第一凸塊34與所述過濾網32的配合下可以過濾后的水泥漿進行攪拌,由于所述框體31不斷的旋轉,使得水泥漿不時的頂靠在過濾網32上,從而可以使得過濾網32對水泥漿混合的均勻。至此,本發(fā)明水泥漿攪拌裝置使用過程描述完畢。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