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樓梯護角。
背景技術:
當前樓房已經成為城市的主要住宅類型。樓梯是樓房的重要組成部分,低層樓房通過樓梯上下。樓梯主要為水泥結構,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當樓梯建造好后,需要晾干以增強其硬度,在晾干之前,樓梯尤其是踏步面和踏步踢板相連接的角部比較容易破壞,因此,如何在樓梯建造好后,到晾干之前的時間里,保護好樓梯的角部就變得極為重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種樓梯護角裝置,以在樓梯建造好后,到晾干之前的時間里,保護好樓梯的角部。
為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樓梯護角,所述樓梯護角形狀與樓梯的形狀一致,鋪設在樓梯面上,其包括鋪設于樓梯角部的多個合頁以及連接相鄰合頁的伸縮桿,所述合頁的寬度與所述樓梯面的寬度相配合,相鄰兩個合頁兩側均通過伸縮桿連接,所述合頁包括設置于第一合頁和第二合頁,所述第一合頁鋪設于踏步面與踏步踢板下端的連接處的角部,所述第二合頁鋪設于踏步面與踏步踢板上端的連接處的角部,所述伸縮桿包括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豎直設置,所述第二伸縮桿水平設置,所述第一合頁的兩側設置有凸出來的固定軸,多個第一合頁的兩側的固定軸分別通過一根設置有與所述固定軸相配合使用的固定孔的固定桿固定連接,固定軸插入固定孔中。
其中,所述第一合頁和第二合頁與所述伸縮桿焊接連接。
其中,所述伸縮桿包括套筒和滑動板,所述套筒包括滑動腔,滑動腔的兩側壁開設有開口槽,滑動板插入所述滑動腔內,與所述滑動腔滑動連接,滑動板插入滑動腔一端的兩側設置有限位塊,所述限位塊在開口槽內滑動,用于防止滑動板從滑動腔內脫落。
其中,所述第一合頁與所述滑動板或套筒的一端焊接,相對應地,與其相鄰的第二合頁與套筒或滑動板的一端焊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通過在樓梯角部鋪設合頁以及提供一種將合頁固定的結構,可以有效地保護樓梯角部在晾干前被破壞,便于在產業(yè)上推廣和應用。
附圖說明
圖1所示為本申請的結構第一示意圖;
圖2所示為本申請的結構第二示意圖;
圖3所示為本申請伸縮桿的套筒的結構示意圖;
圖4所示為本申請伸縮桿的滑動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5所示為本申請中合頁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第一合頁,2-第二合頁,3-第一伸縮桿,4-第二伸縮桿,5-固定桿,7-樓梯,6-固定軸,31-套筒,32-滑動腔,33-開口槽,34-滑動板,35-限位塊。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應當說明的是,本申請中所述的“連接”和用于表達“連接”的詞語,如“相連接”、“相連”等,既包括某一部件與另一部件直接連接,也包括某一部件通過其他部件與另一部件相連接。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如圖1-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樓梯護角,所述樓梯護角形狀與樓梯7的形狀一致,其鋪設在樓梯面上,其包括鋪設于樓梯角部的多個合頁以及用于連接相鄰合頁的伸縮桿,所述伸縮桿的長度可變,所述合頁的寬度與所述樓梯面的寬度相配合,等于或者大于樓梯面的寬度,以保證完全覆蓋住樓梯角部,相鄰兩個合頁的兩側均通過伸縮桿連接,所述合頁包括設置于第一合頁1和第二合頁2,這里第一合頁1和第二合頁2的區(qū)分,只是為了區(qū)分鋪設的位置,沒有其他的限定,所述第一合頁1鋪設于樓梯的踏步面與踏步踢板下端的連接處的角部,所述第二合頁2鋪設于樓梯的踏步面與踏步踢板上端的連接處的角部,所述伸縮桿包括第一伸縮桿3和第二伸縮桿4,所述第一伸縮桿3豎直設置,所述第二伸縮桿4水平設置,這里第一伸縮桿3和第二伸縮桿4的區(qū)分,只是為了區(qū)分鋪設的位置,沒有其他的限定,所述第一合頁1的兩側設置有凸出來的固定軸6,可以是鉸接軸的延長軸,多個第一合頁1的兩側的固定軸6分別通過一根設置有與所述固定軸6相配合使用的固定孔的固定桿5固定連接,固定軸6插入固定孔中,通過固定桿5,可以將多個第一合頁的位置進行固定。固定軸上可以開設多個固定孔,從而可以根據多個第一合頁之間的距離不同,進行調節(jié)。
其中,所述第一合頁1和第二合頁2與所述伸縮桿焊接連接。
其中,所述伸縮桿包括套筒31和滑動板34,所述套筒31包括滑動腔32,滑動腔32的兩側壁開設有開口槽33,滑動板34插入所述滑動腔32內,與所述滑動腔32滑動連接,滑動板34插入滑動腔32一端的兩側設置有限位塊35,所述限位塊35在開口槽33內滑動,用于防止滑動板34從滑動腔32內脫落,通過滑動機構,可以實現該裝置多個尺寸樓梯的使用。
其中,所述第一合頁1與所述滑動板34或套筒31的一端焊接,相對應地,與其相鄰的第二合頁2與上述套筒31或滑動板34的一端焊接。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