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施工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用于裝配式建筑的外墻泛水結構。
背景技術:
建筑物外墻泛水是建筑物防水的重要結構,傳統(tǒng)鋼筋混凝土建筑或磚混建筑中外墻泛水的施工技術雖然已經很成熟,防水效果也很好,但是對于綠色裝配式墻體,現有的外墻泛水結構及其施工方法都不太適用,綠色裝配式墻體在結構上有別于傳統(tǒng)建筑,其墻體中間為輕鋼龍骨,輕鋼龍骨的兩側鋪設結構板,傳統(tǒng)的外墻泛水結構及其施工方法無法滿足施工要求,防水效果不理想。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結構新穎、滿足施工要求、防水效果好的用于裝配式建筑的外墻泛水結構。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本發(fā)明的一種用于裝配式建筑的外墻泛水結構,包括樓面梁泛水結構和墻體泛水結構,所述樓面梁泛水結構置于樓面梁外表面,所述墻體泛水結構置于墻體外表面,所述樓面梁包括梁體輕鋼龍骨,所述梁體輕鋼龍骨的兩側均鋪設有12mm厚的梁體結構板,所述樓面梁泛水結構鋪設于梁體輕鋼龍骨外側的梁體結構板上,所述墻體包括墻體輕鋼龍骨和鋪設于墻體輕鋼龍骨兩側的12mm厚的墻體結構板,所述墻體泛水結構鋪設于墻體輕鋼龍骨外側的的墻體結構板上;
所述樓面梁泛水結構包括鋪設于梁體輕鋼龍骨外側的梁體結構板上的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所述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的外側鋪設有保護層;
所述墻體泛水結構包括鋪設于墻體輕鋼龍骨外側的墻體結構板上的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所述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的外側鋪設有第一結構板,所述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的鋪設高度與第一結構板的鋪設高度相等,所述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和第一結構板的上方設置有第二結構板,所述第二結構板鋪設于墻體結構板外側,所述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與第二結構板之間、第一結構板與第二結構板之間填充有密封材料,所述第一結構板、第二結構板、密封材料的外側鋪設有第三結構板,所述第三結構板的鋪設高度等于第一結構板、第二結構板和密封材料的高度和。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的鋪設高度為250mm,所述第一結構板的鋪設高度為250mm,所述第二結構板的鋪設高度為50mm,所述密封材料的填充高度為20mm,所述第三結構板的鋪設高度為320mm。
進一步的,所述密封材料為密封油膏。
進一步的,所述保護層為水泥砂漿保護層。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和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的厚度為4mm。
進一步的,所述保護層的厚度為30mm。
本發(fā)明的一種用于裝配式建筑的外墻泛水結構的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成功解決了綠色裝配式建筑外墻的泛水施工,做法簡單,防水原理科學,易于施工,防水效果好。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一種用于裝配式建筑的外墻泛水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1、梁體輕鋼龍骨;2、梁體結構板;3、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4、保護層;5、墻體輕鋼龍骨;6、墻體結構板;7、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8、第一結構板;9、第二結構板;10、第三結構板;11、密封材料。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fā)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
參見圖1所示,一種用于裝配式建筑的外墻泛水結構,包括樓面梁泛水結構和墻體泛水結構,樓面梁泛水結構置于樓面梁外表面,墻體泛水結構置于墻體外表面,樓面梁包括梁體輕鋼龍骨1,梁體輕鋼龍骨1的兩側均鋪設有12mm厚的梁體結構板2,樓面梁泛水結構鋪設于梁體輕鋼龍骨1外側的梁體結構板2上,墻體包括墻體輕鋼龍骨5和鋪設于墻體輕鋼龍骨5兩側的12mm厚的墻體結構板6,墻體泛水結構鋪設于墻體輕鋼龍骨5外側的的墻體結構板6上;
樓面梁泛水結構包括鋪設于梁體輕鋼龍骨1外側的梁體結構板2上的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3,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3的外側鋪設有保護層4;
墻體泛水結構包括鋪設于墻體輕鋼龍骨5外側的墻體結構板6上的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的外側鋪設有第一結構板8,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的鋪設高度與第一結構板8的鋪設高度相等,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和第一結構板8的上方設置有第二結構板9,第二結構板9鋪設于墻體結構板6外側,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與第二結構板9之間、第一結構板8與第二結構板9之間填充有密封材料11,第一結構板8、第二結構板9、密封材料11的外側鋪設有第三結構板10,第三結構板10的鋪設高度等于第一結構板8、第二結構板9和密封材料11的高度和。
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的鋪設高度為250mm,第一結構板8的鋪設高度為250mm,第二結構板9的鋪設高度為50mm,密封材料11的填充高度為20mm,第三結構板10的鋪設高度為320mm。
上述的密封材料11為密封油膏。上述的保護層4為水泥砂漿保護層。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3和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的厚度為4mm。保護層4的厚度為30mm。
如上所述的一種用于裝配式建筑的外墻泛水結構的施工方法,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S1、樓面梁泛水施工:在梁體結構板2的外側先鋪設兩道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3,然后在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3的外側鋪設30mm厚的水泥砂漿保護層;
S2、墻體泛水施工:沿墻體向上鋪設250mm高的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兩道,收頭、做好封邊,在其外側鋪設250mm高的第一結構板8,隨后,在其上面隔20mm鋪設50mm高的第二結構板9,其中第一結構板8和第二結構板9、第二結構板9和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之間通過密封油膏填充密封,最后在第一結構板8、第二結構板9和密封材料11的外側再鋪設第三結構板10即可。
上述的第二SBS自粘式防水卷材7其實可以是第一SBS自粘式防水卷材3當鋪設到墻體和樓面轉角處進行上返形成的,也可以是另外鋪設的。
結構上本發(fā)明無論是樓面梁的泛水施工,還是墻體的泛水施工,都有別于現有的傳統(tǒng)施工結構、方法。本發(fā)明主要針對的是具有輕鋼龍骨和結構板的綠色裝配式墻體及樓面的泛水施工,結構科學合理,施工方便。同時,墻體泛水結構不高于250mm,滿足設計標準,防水效果好。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