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建筑設備領域,具體的是一種用于設備夾層的吊掛式平臺的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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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建筑向高、大方向發(fā)展,樓層設備越來越多,目前比較普遍的做法為設置設備層,專門用來安置各種設備。但由于設備層需求層高不高,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形式施工難度較大。鋼結構后做成為了主流做法,即采用后置鋼結構柱+鋼梁的形式支撐起整個設備層。但此方法影響下部樓層的空間布局,且鋼結構與混凝土結構變形不同,給混凝土結構帶來了額外的漲拉應力,成為建筑結構的一個隱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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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用于設備夾層的吊掛式平臺的施工方法;為了最大限度的減少對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漲拉應力,同時不影響下部樓層的布局,本發(fā)明改變了常規(guī)的下支撐式受力體系,創(chuàng)造性的采用了上部吊掛體系,很好的解決了上述問題。
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用于設備夾層的吊掛式平臺的施工方法,包括豎向吊掛受力構件和橫向工作平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豎向吊掛受力構件由吊柱、預埋件和加筋板組成,橫向工作平臺由主鋼梁、次鋼梁、壓型鋼板、鋼筋、抗剪栓釘和混凝土組成;其中豎向吊掛受力構件焊接完成后安裝橫向工作平臺,二者焊接固定,待鋼筋綁扎完成澆筑混凝土,即完成了平臺的施工,具體施工方法如下:
豎向吊掛受力構件施工時,首先在建筑的結構梁內(nèi)預置預埋件組件,預埋件組件由鋼板和鋼筋焊接而成;將吊柱與預埋件焊接固定、并焊接加筋板;吊柱下口按照平臺標高找平;
待豎向吊掛受力構件施工完成后,即可進行橫向工作平臺施工:首先將主鋼梁與吊柱焊接固定、并加焊加筋板,然后主鋼梁與次鋼梁通過螺栓連接,再鋪設壓型鋼板、焊接抗剪栓釘、綁扎鋼筋;完成驗收后澆筑混凝土既得橫向工作平臺。
所述的一種用于設備夾層的吊掛式平臺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豎向吊掛受力構件直接通過上部吊柱受力、并承受荷載,其不與樓層周邊墻柱構成直接的受力關系。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發(fā)明采用上部吊掛體系,吊柱在設備層內(nèi)部,對其余樓層無干擾,不影響其余樓層的布局;
2)本發(fā)明設備層鋼平臺通過上部吊桿受力,不與周邊墻柱發(fā)生連接,二者相互獨立,因此在后期運營時鋼筋混凝土結構的變形與鋼結構的變形互不干擾,不會對結構產(chǎn)生額外的漲拉應力;
3)本發(fā)明的吊柱均焊接成型,質量保證率高,而常規(guī)方法中下部設置鋼柱與原結構間縫隙二次灌漿時無法有效保證密實度,且難以檢測,因此本發(fā)明質量優(yōu)勢更明顯。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主視剖面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俯視平面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吊柱與預埋件連接大樣圖;
圖4是本發(fā)明的吊柱與鋼梁連接大樣圖;
附圖中的標號為:1-吊柱,2-主鋼梁,3-次鋼梁,4-壓型鋼板,5-鋼筋,6-抗剪栓釘,7-混凝土,8-預埋鋼板,9-加筋板,10-預埋鋼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用于設備夾層的吊掛式平臺的施工方法,包括豎向吊掛受力構件和橫向工作平臺,豎向吊掛受力構件由吊柱1、預埋件和加筋板9組成,橫向工作平臺由主鋼梁2、次鋼梁3、壓型鋼板4、鋼筋5、抗剪栓釘6和混凝土7組成;其中豎向吊掛受力構件焊接完成后安裝橫向工作平臺,二者焊接固定,待鋼筋5綁扎完成澆筑混凝土7,即完成了平臺的施工,具體施工方法如下:
步驟一:預埋件(預埋鋼板8和預埋鋼筋10)制作及安裝:按照圖紙尺寸加工預埋件,預埋鋼板8和預埋鋼筋10采用穿孔塞焊,預埋鋼筋10端部搭接焊一根同規(guī)格鋼筋,長度100mm,然后安裝設計圖紙位置放置預埋件,并同上部建筑結構梁一同澆筑混凝土;
步驟二:吊柱1及鋼梁2、3工廠加工:選擇有資質的正規(guī)廠家按照設計圖紙規(guī)格加工吊柱1及鋼梁2、3;
步驟三:預埋件(預埋鋼板8和預埋鋼筋10)復核:現(xiàn)場具備安裝條件后對預埋件位置進行復核,并彈出吊柱1中心;
步驟四:焊接吊柱1:依據(jù)放線的位置采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焊接吊柱1并焊接加筋板9,每個吊柱1焊接四塊加筋板9,位置平均繞柱布置,長度依據(jù)設計層高設定;
步驟五:焊接并組裝鋼梁:鋼梁2、3與吊柱1焊接連接,并且每個吊柱1焊接部位補焊四塊加筋板9,焊接時注意復核鋼梁標高;
步驟六:鋪設壓型鋼板4:依據(jù)設計圖紙在鋼梁2、3上鋪設壓型鋼板4,壓型鋼板4需搭接鋪設,波形方向上至少搭接一個波形,縱向上在鋼梁部位搭接,搭接長度至少150mm。
步驟七:焊接抗剪栓釘6:在主、次鋼梁2、3上按照圖紙要求的間距焊接抗剪栓釘6;
步驟八:綁扎鋼筋5、并澆筑混凝土7既得。
上述實施例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的實施方式,除此之外,本發(fā)明還可以有其他實現(xiàn)方式。需要說明的是,在沒有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任何顯而易見的改進和修飾均應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