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墻面磚的施工工藝,具體涉及一種墻面無龍骨點掛拋光磚施工工藝。
背景技術:
貼在建筑物表面的瓷磚統(tǒng)稱面磚。為了美觀大氣,一般在裝飾商用樓或住宅樓采用拋光磚較多,而拋光磚一般做成方形,平面尺寸有40×40cm、60×60cm、80×80cm和30×60cm等。隨著內墻貼面磚做法的廣泛應用,面磚鑲貼質量直接影響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觀效果。由于拋光磚較重且占面積較大,一般采用龍骨對墻面拋光磚進行固定,但是這種施工方法耗材,耗力,且增加了墻面厚度,降低了施工效率。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發(fā)明目的:本發(fā)明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提出一種墻面無龍骨點掛拋光磚施工工藝,通過墻面粘結劑替代傳統(tǒng)的龍骨,從而簡化了施工工藝,提高了效率,且效果美觀。
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墻面無龍骨點掛拋光磚施工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基層處理:將基層表面清掃干凈;
(2)澆水濕潤;
(3)彈控制線;
(4)刷界面劑:在拋光磚背面涂刷界面處理劑,自然晾干;
(5)鋪膠泥:在基層表面均勻抹有改性砂漿或拋光磚專用膠泥形成粘結層;
(6)鋪磚:將處理后的拋光磚揉壓于粘結層面上,并用橡皮錘由下至上敲打拋光磚面,使拋光磚最大限度與粘結層粘結;
(7)調整、勾縫、清理;
(8)養(yǎng)護:鋪完拋光磚24小時后,灑水養(yǎng)護。
進一步的,所述步驟(1)中,將基層表面用10%火堿水刷凈,并用清水沖洗干凈。
進一步的,所述的步驟(4)中,在拋光磚背面涂刷界面處理劑,并撒上一層粗砂,自然晾干24小時以上。
進一步的,所述的粗砂是粒徑0.5mm-2mm且含泥量不大于3%的粗砂。
進一步的,所述的界面處理劑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改性劑:水泥=3:1。
進一步的,所述的改性劑是sj—601水泥改性劑。
進一步的,所述步驟(5)中,所述粘結層的厚度控制在8mm~12mm,每次施工的粘結層面積為0.8-1.2㎡,再用齒型刮板將粘結層刮成齒狀條紋。
進一步的,所述的改性砂漿按以下方法制成,將水泥:砂:改性劑:水=1:1:0.25:0.1按重量配比混合,攪拌成均勻的膏糊狀,靜置熟化2~3min后再攪拌一次,即得改性砂漿。
進一步的,所述的改性劑是sj—601水泥改性劑。
進一步的,所述的拋光磚專用膠泥由32.5級以上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配制而成。
有益效果:本發(fā)明的一種墻面無龍骨點掛拋光磚施工工藝,通過墻面粘結劑替代傳統(tǒng)的龍骨,從而簡化了施工工藝,提高了效率,且效果美觀。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墻面無龍骨點掛拋光磚施工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基層處理:將基層表面清掃干凈;
(2)澆水濕潤;
(3)彈控制線;
(4)刷界面劑:在拋光磚背面涂刷界面處理劑,自然晾干;
(5)鋪膠泥:在基層表面均勻抹有改性砂漿或拋光磚專用膠泥形成粘結層;
(6)鋪磚:將處理后的拋光磚揉壓于粘結層面上,并用橡皮錘由下至上敲打拋光磚面,使拋光磚最大限度與粘結層粘結;
(7)調整、勾縫、清理;
(8)養(yǎng)護:鋪完拋光磚24小時后,灑水養(yǎng)護。
優(yōu)選的,所述步驟(1)中,將基層表面用10%火堿水刷凈,并用清水沖洗干凈。
優(yōu)選的,所述的步驟(4)中,在拋光磚背面涂刷界面處理劑,并撒上一層粗砂,自然晾干24小時以上。
優(yōu)選的,所述的粗砂是粒徑0.5mm-2mm且含泥量不大于3%的粗砂。
優(yōu)選的,所述的界面處理劑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組成,改性劑:水泥=3:1。
優(yōu)選的,所述的改性劑是sj—601水泥改性劑。
優(yōu)選的,所述步驟(5)中,所述粘結層的厚度控制在8mm~12mm,每次施工的粘結層面積為0.8-1.2㎡,再用齒型刮板將粘結層刮成齒狀條紋。
優(yōu)選的,所述的改性砂漿按以下方法制成,將水泥:砂:改性劑:水=1:1:0.25:0.1按重量配比混合,攪拌成均勻的膏糊狀,靜置熟化2~3min后再攪拌一次,即得改性砂漿。
優(yōu)選的,所述的改性劑是sj—601水泥改性劑。
優(yōu)選的,所述的拋光磚專用膠泥由32.5級以上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配制而成。
本發(fā)明的一種墻面無龍骨點掛拋光磚施工工藝,通過墻面粘結劑替代傳統(tǒng)的龍骨,從而簡化了施工工藝,提高了效率,且效果美觀。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