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房屋屋頂及可種植屋頂。
背景技術:
對于現有的各種房頂結構,如果房頂結構的強度較高,其建造過程就會較為復雜,對于普通的房屋或者高度較小的房屋的房頂結構通常不需要過高的強度;如果房頂結構的結構簡單,便于建造,那么就會大大影響房頂結構的強度,有些情況下甚至不能滿足房屋的整體要求。
目前,雖然房頂結構多種多樣,但其通常都是由支撐結構和在支撐結構上一層層的覆蓋其他的材質組成,這樣,就需要施工人員在房頂作業(yè)較長的時間,還需要將各種的材料多次的輸送的屋頂,費時費力。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房屋屋頂,以緩解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屋頂建造過程中需要多次對房頂進行輸送材料,費時費力的技術問題。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房屋屋頂,包括:多個屋頂單元和主支撐機構;
所述屋頂單元上設置有連接部,所述連接部將相鄰的所述屋頂單元可拆卸連接,所述主支撐機構用于支撐所述屋頂單元;
所述連接部設置有限位槽以及與所述限位槽相配合的限位塊;所述限位槽和所述限位塊相對設置在所述屋頂單元的兩端;
所述屋頂單元包括防水層、保溫層和中空結構,所述防水層、保溫層和連接部自上至下依次設置,所述中空結構設置在所述保溫層和所述連接部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主支撐機構包括多根第一支撐梁和多根第二支撐梁,
多根所述第一支撐梁彼此間相互平行設置,多根所述第二支撐彼此間相互平行設置,且多根所述第一支撐梁和多根所述第二支撐梁之間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屋頂單元的頂端還設置有至少一塊光伏太陽能板,所述防水層的上表面還設置有至少一個支撐架,所述光伏太陽能板設置在所述支撐架上。
進一步地,所述支撐架的第一端高于所述支撐架的第二端,以使所述光伏太陽能板一端所在的平面高于另一端,以使所述光伏太陽能板具有設定的日照角度。
進一步地,所述屋頂單元還設置有加固件,多個所述加固件設置在所述防水層和所述連接部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屋頂單元還設置有焊接部,所述焊接部設置與所述連接部相鄰的端面上,相鄰所述焊接部之間固定連接形成填充層,所述填充層用于使相鄰所述屋頂單元形成一體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填充層包括瀝青層和混凝土層,所述瀝青層和所述混凝土層依次設置在所述焊接部的上方。
進一步地,所述屋頂單元上還設置有種植裝置;
所述種植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基礎框架及設置在基礎框架內的隔離層和種植層,所述基礎框架設置在所述防水層的上方,所述種植層設置在所述隔離層的上端,所述隔離層與所述基礎框架的底面形成儲水槽,所述儲水槽用于為種植層提供水分;
所述種植層的外部套設在有尼龍網袋;所述儲水槽的側壁上至少設置有二個通風孔和至少二個排水孔。
進一步地,所述基礎框架為兩個,兩個所述基礎框架之間通過連接件連接。
一種可種植屋頂,具有上述的房屋屋頂。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房屋屋頂,包括:多個屋頂單元和主支撐機構;所述屋頂單元上設置有連接部,所述連接部將相鄰的所述屋頂單元可拆卸連接,所述主支撐機構用于支撐所述屋頂單元;所述連接部設置有限位槽以及與所述限位槽相配合的限位塊;所述限位槽和所述限位塊相對設置在所述屋頂單元的兩端;所述屋頂單元包括防水層、保溫層和中空結構,所述防水層、保溫層和連接部自上至下依次設置,所述中空結構設置在所述保溫層和所述連接部之間。采用上述的方案,由于,房屋屋頂包括多個屋頂單元拼接而成,在建造的過程中,直接將屋頂單元運送到屋頂即可,可以有效的提高屋頂的建造速度,同時能夠保障屋頂整體的強度、防水和保溫的要求,以緩解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屋頂建造過程中需要多次對房頂進行輸送材料,費時費力的技術問題。
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可種植屋頂,具有上述的房屋屋頂。采用上述的方案,在房頂上種植植物,可提高城市的內綠化面積。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房屋屋頂的主視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房屋屋頂的支撐架及光伏太陽能板的主視圖;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房屋屋頂的種植裝置的主視圖;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房屋屋頂的種植裝置的相鄰基礎框架的立體圖。
圖標:100-屋頂單元;110-連接部;120-中空結構;130-加固件;140-保溫層;150-防水層;160-支撐架;170-光伏太陽能板;111-限位塊;112-限位槽;200-基礎框架;210-隔離層;220-尼龍網袋;230-種植層;240-儲水槽;250-通風孔;260-排水孔;300-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如出現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其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如出現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如出現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房屋屋頂的主視圖。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房屋屋頂,包括:多個屋頂單元100和主支撐機構;
所述屋頂單元100上設置有連接部110,所述連接部110將相鄰的所述屋頂單元100可拆卸連接,所述主支撐機構用于支撐所述屋頂單元100;
所述連接部110設置有限位槽112以及與所述限位槽112相配合的限位塊111;所述限位槽112和所述限位塊111相對設置在所述屋頂單元100的兩端;
所述屋頂單元100包括防水層150、保溫層140和中空結構120,所述防水層150、保溫層140和連接部110自上至下依次設置,所述中空結構120設置在所述保溫層140和所述連接部110之間。
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房屋屋頂,包括:多個屋頂單元100和主支撐機構;所述屋頂單元100上設置有連接部110,所述連接部110將相鄰的所述屋頂單元100可拆卸連接,所述主支撐機構用于支撐所述屋頂單元100;所述連接部110設置有限位槽112以及與所述限位槽112相配合的限位塊111;所述限位槽112和所述限位塊111相對設置在所述屋頂單元100的兩端;所述屋頂單元100包括防水層150、保溫層140和中空結構120,所述防水層150、保溫層140和連接部110自上至下依次設置,所述中空結構120設置在所述保溫層140和所述連接部110之間。采用上述的方案,由于,房屋屋頂包括多個屋頂單元100拼接而成,在建造的過程中,直接將屋頂單元100運送到屋頂即可,可以有效的提高屋頂的建造速度,同時能夠保障屋頂整體的強度、防水和保溫的要求,以緩解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屋頂建造過程中需要多次對房頂進行輸送材料,費時費力的技術問題。
同時,由于防水層150、保溫層140和中空結構120的設置,可以有效的提高屋頂的防水性能和保溫性能,并且中空結構120設置在所述保溫層140和所述連接部110之間,還可以有效的降低屋頂單元100的重量,降低屋頂單元100的建造成本。
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所述主支撐機構包括多根第一支撐梁和多根第二支撐梁,
多根所述第一支撐梁彼此間相互平行設置,多根所述第二支撐彼此間相互平行設置,且多根所述第一支撐梁和多根所述第二支撐梁之間固定連接。
其中,優(yōu)選地第一支撐梁和第二支撐梁之間垂直設置,且多根第一支撐梁和多跟第二支撐梁均間隔的設置。
本實施例中,主支撐機構包括多根相互平行設置第一支撐梁,和多根相互平行設置第二支撐梁,且第一支撐梁和第二支撐梁之間固定連接,這樣,多個第一支撐梁和多個第二支撐梁之間形成支撐結構,以支撐屋頂單元100。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房屋屋頂的支撐架及光伏太陽能板的主視圖。如圖2所示,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所述屋頂單元100的頂端還設置有至少一塊光伏太陽能板170,所述防水層150的上表面還設置有至少一個支撐架160,所述光伏太陽能板170設置在所述支撐架160上。
本實施例中,在屋頂單元100上還設置有至少一塊光伏太陽能板170,光伏太陽能板170通過支撐架160設置在屋頂單元100的頂端,通過光伏太陽能板170的設置,可以對室內提供電力。
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所述支撐架160的第一端高于所述支撐架160的第二端,以使所述光伏太陽能板170一端所在的平面高于另一端,以使所述光伏太陽能板170具有設定的日照角度。
其中,支撐架160的第一端可設置有伸縮機構,伸縮機構可以為伸縮桿或液壓桿,以用于調節(jié)光伏太陽能板170的日照角度。
本實施例中,支撐架160的第一端高于支撐架160的第二段,可以使太陽能板的一端高于另一端,這樣便于調節(jié)光伏太陽能板170的角度,使光伏太陽能板170的達到最優(yōu)的日照角度,提高光伏太陽能板170的發(fā)電率。
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所述屋頂單元100還設置有加固件130,多個所述加固件130設置在所述防水層150和所述連接部110之間。
本實施例中,防水層150和連接部110之間設置與加固件130,可以有效的增加屋頂單元100的穩(wěn)定性,提高房屋屋頂的承載力。
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所述屋頂單元100還設置有焊接部,所述焊接部設置與所述連接部110相鄰的端面上,相鄰所述焊接部之間固定連接形成填充層,所述填充層用于使相鄰所述屋頂單元100形成一體結構。
本實施例中,在屋頂單元100上還設置了焊接部,焊接部與連接部110相鄰設置,這樣,相鄰的屋頂單元100之間可通過連接部110連接其中的兩個端面,另外的兩個端面通過焊接部焊接,并且,兩個相鄰的焊接部焊接之后,形成填充層,在對填充層進行填充之后,保障相鄰的屋頂單元100之間的表面為一個整體的水平面。
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所述填充層包括瀝青層和混凝土層,所述瀝青層和所述混凝土層依次設置在所述焊接部的上方。
本實施例中,填充層采用瀝青層和混凝土層,瀝青層與焊接部接觸,由于,瀝青具有很強的修復性和對高抵抗性,并且還具有較好的抗老化性,可以有效的將焊接部上端密封起來,避免焊接部與外部環(huán)境接觸,提高焊接部的壽命,同時,在瀝青層的上端設置有混凝土層,混凝土層將填充層填滿,使相鄰的兩個屋頂單元100之間的連接面為平面。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房屋屋頂的種植裝置的主視圖。如圖3所示,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所述屋頂單元100上還設置有種植裝置;
所述種植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基礎框架200及設置在基礎框架200內的隔離層210和種植層230,所述基礎框架200設置在所述防水層150的上方,所述種植層230設置在所述隔離層210的上端,所述隔離層210與所述基礎框架200的底面形成儲水槽240,所述儲水槽240用于為種植層230提供水分;
所述種植層230的外部套設在有尼龍網袋220;所述儲水槽240的側壁上至少設置有二個通風孔250和至少二個排水孔260。
其中,通風孔250可以與排水孔260為一體孔,或通風孔250相對設置在儲水槽240的側壁上,有利于儲水槽240內水質的保持,同時,排水孔260的位置可以設置在多個地方,且可在排水孔260上設置有塞堵,并在儲水槽240上設置有水位測量儀器。
其中,種植層230包括基質層、營養(yǎng)層和過濾層;基質層、營養(yǎng)層和過濾層自上至下地依次設置在所述基礎框架200內,營養(yǎng)層用于對植物提供營養(yǎng)成分,基質層和過濾層分別對水的雜志和有害物質進行過濾。
使用者將尼龍網袋220套設在種植層230的外面,在保證透水的情況下,保護了植物根部的土壤。同時,可在尼龍網套的外側可以與提拉機構連接,在尼龍網套設置有與提拉機構連接的連通部,提拉機構可以包括尼龍繩和卷繩機,尼龍繩的一端與尼龍網套的連通部連接,尼龍繩的另一端與卷繩機連接,當需要用將植物取出時,通過至少兩個卷繩機同時工作將尼龍繩收短。
本實施例提供中的種植物種植裝置,包括:所述種植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基礎框架200及設置在基礎框架200內的隔離層210和種植層230,所述基礎框架200設置在所述防水層150的上方,所述種植層230設置在所述隔離層210的上端,所述隔離層210與所述基礎框架200的底面形成儲水槽240,所述儲水槽240用于為種植層230提供水分;所述種植層230的外部套設在有尼龍網袋220;所述儲水槽240的側壁上至少設置有二個通風孔250和至少二個排水孔260。由于,植物種植在種植層230上,并且種植層230設置在基礎框架200內,這樣,可以直接在基礎框架200內種植植物,不需要在將種植好的植物移植到房頂上,大大降低的對房頂綠化的成本,同時還能夠增加人們對種植的體驗感。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房屋屋頂的種植裝置的相鄰基礎框架的立體圖。如圖4所示,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所述基礎框架200為兩個,兩個所述基礎框架200之間通過連接件300連接。
其中,連接件300包括連接板和連接螺栓。
本實施例中,兩個基礎框架200之間通過連接件300連接,將兩個相鄰的基礎框架200之間可拆卸連接,以便于對種植之后的植物進行移動。
一種可種植屋頂,具有上述的房屋屋頂。
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可種植屋頂,具有上述的房屋屋頂。采用上述的方案,在房頂上種植植物,可提高城市的內綠化面積。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