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粉飾基準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物裝修用的工具性構件,特別是一種粉飾基準條,它用于建筑工程抹灰和面磚粘貼的操作工藝中。
現(xiàn)有技術中在進行抹灰工序時,一般應由較高等級技術工操作,由于操作過程全憑個人經驗和手感配合,目力校準,故不但帶來了加工出的表面不平整,陰、陽角不垂直,不方正等外觀不規(guī)范,不美觀等弊病,且勞動強度大,操作速度慢,角線受沖擊后易被破壞。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應用它可使加工出的面層陰陽角垂直、方正、平面鉛垂、直平并能減少勞動量,降低勞動強度的粉飾基準條。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途徑來實現(xiàn)的。
粉飾基準條,由交叉接合在一起的角板和調節(jié)板組成,調節(jié)板寬度至少為10毫米,角板寬度至小為4毫米。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還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實現(xiàn)。
角板寬度為4~10毫米,與調節(jié)板接合夾角為鈍角。
這是一種角板極短的結構形式,通常情況下,它可用于建筑物兩種結構部位上.一種是應用在墻的陽角部位。這時,以調節(jié)板置于相對較平整的一面墻上,并保證角板與該面墻以外張的形式分布,用少量水泥漿先行粘接調節(jié)板。調整角板的外張端頂線,以使其與建筑墻角線的設計圖樣相吻合。(如鉛垂等),并兼顧到該端頂線盡量與另一面墻的墻面主體相平行,待水泥漿凝固后,再以調節(jié)板板面以及角板的外張端頂線為基準,進行粉飾工序;第二種則是應用在墻面部位,這時,以調節(jié)板置于墻面上,并保證角板查對墻面外張,調整調節(jié)板板面以使其與墻面主體相平行,并用少量水泥漿先行粘接,等其凝固后,再以調節(jié)板板面以及角板外張端頂為基準,以進行粉飾工序。
這種角板極短的結構形式最好按如下方式再行完善角板與調節(jié)板接合夾角為135°;角板的外張端以T形橫接有一種弧形頂筋。
除此以外,還有一種角板相對較寬的結構形式角板和調節(jié)板接合夾角處具有角筋,角筋頂端到角板或調節(jié)板的距離為3~15毫米,角板寬度至少為10毫米。
這種角板相對較寬的結構形式可用于陽墻角和陰墻角等結構部位上。使用時,以調節(jié)板置于建筑物較平整一面墻上,而角板則與另一面墻相對分布,并用少量水泥漿先行粘接調節(jié)板。調整角筋以使其與建筑墻角線的設計圖樣相吻合。(或鉛垂,或水平,或其它形狀),并兼顧角板或調節(jié)板盡量與其所相對的墻面主體相平行,待水泥漿疑固后,再以角板、調節(jié)板以及角筋為基準,進行粉飾工序,施工完畢后,可讓角筋頂端外露并作為建筑物的墻角線。
這種角板相對較寬的結構形式還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一步完善
角筋斷面中心線與角板和調節(jié)板所成夾角的平分線重合;角筋斷面呈蘑菇狀,頂部呈弧形,根部凹縮后與角板和調節(jié)板的接合處聯(lián)接,這樣,角筋與角板或調節(jié)板在凹縮根部處具有凹槽,這種凹槽處可以集合水泥漿,以加強握裹作用;角筋位于角板和調節(jié)板交接處的外圍,這種形式用于陽墻角位,即所謂的陽角條;這時,角板寬度最好為15~25毫米,調節(jié)板寬度最好為25~35毫米;角筋位于角板和調節(jié)板交接處的內圍,這種形式用于陰墻角位,即所謂的陰角條,這時,角板寬度最好為9~15毫米,調節(jié)板寬度最好為15~25毫米;角板和調節(jié)板成直角交接。
本實用新型所說的粉飾基準條還可以是這樣的。
角板和調節(jié)板上均密布有許多增強握裹作用的小孔。這種小孔可以是方孔,橢圓孔,還可以是腰圓孔,或其它形狀的孔,粉飾基準條的材料最好為塑料。
綜上所述,在建筑物粉刷施工中,使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這種基準條,具有如下優(yōu)點墻表面和陰、陽角平整、垂直、方正,墻角線即為基準條中外露的角筋,故可完美體現(xiàn)建筑設計和施工驗收規(guī)范上的全部要求一鉛垂、平直、弧形等;由于基準條的材料具有較高強度和韌性,不易因沖撞而損壞;此外作為粉飾施工中的基準,不僅基準牢靠,明確,而且簡便,省時,從而減少了勞動量,并且,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大部分工序可以由較低級技術工人操作,而得到高級技術工的操作質量。
附
圖1是表示直角陰角條斷面結構形狀以及施工過程其與建筑物各部分相互位置關系的示意圖。
附圖2是
圖1中的A向視圖。
附圖3是表示鈍角陽角條斷面結構形狀以及施工過程其與建筑物各部分相互位置關系的示意圖。
附圖4是圖3和圖5中的B向視圖。
附圖5是表示鈍角兩用基準條斷面形狀以及其作為外墻面基準條時施工位置關系的示意圖。
附圖6是表示鈍角兩用基準條斷面形狀以及其作為墻角基準條時施工位置關系的示意圖。
附圖7是表示直角陽角條斷面形狀以及其施工位置關系的示意圖。
附圖8是圖6和圖7中的C向視圖。
下面我們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詳盡的描述。
實施例1參照附
圖1和附圖2,粉飾基準條,由角板1、調節(jié)板2以及角筋3等組成,角板1和調節(jié)板2直角交接,角筋3位于夾角處的內圍,并且其中心線與夾角的平分線重合,角筋3斷面呈蘑茹狀,其根部凹縮后與夾角的角頂處聯(lián)接,角筋3頂部呈弧形狀,角筋3頂端到角板1或調節(jié)板2的距離為3毫米,角板1寬度為10毫米,調節(jié)板寬度為15毫米,角板1和調節(jié)板2上密布有許多增強握裹作用的腰圓形的小孔4,并沿整根基準條的長度方向平行分布有加強筋5?;鶞蕳l由塑料制成。其長度為2000毫米。
參照附
圖1,圖中標號6為結構層,標號7為粉飾層,粉飾基準條中的角板1和調節(jié)板2均被埋在粉飾層7中,唯有角筋3頂端部外露在粉飾層7外,并作為建筑物的墻角線。
本實施例未述部分與現(xiàn)有技術相同。
實施例2參照附圖4和附圖3,粉飾基準條,其結構形式表示這是一種鈍角的陽角條,角板1和調節(jié)板2呈鈍角交接,角度為135°,角筋3位于該鈍角的外周,角筋3頂端到角板1或調節(jié)板2的距離為10毫米,角板1寬度為25毫米,調節(jié)板2寬度為35毫米。
本實施例未述部分與實施例1相同。
實施例3參照附圖5和附圖4,粉飾基準條,其結構形式表示這是一種鈍角兩用基準條,這里,它作為墻面基準條使用,角板1寬度為6毫米,調節(jié)板2寬度為60毫米,角板1上沿其長度方向延伸有加強筋5,角板1是一完整的長方形平板。角板1和調節(jié)板2以135°的鈍角交接。
參照附圖5,施工中,角板1相對墻結構層6外張,施工完畢,整根粉飾基準條均埋沒于粉飾層7中。
本實施例未述部分與實施例1相同。
實施例4參照附圖6和附圖8,粉飾基準條,其結構形式表示這是一種鈍角兩用基準條,這里,它作為墻角基準條使用,角板1寬度為10毫米,調節(jié)板2寬度為30毫米,角板1外張端以T形橫接有一種弧形頂筋8。施工時,角板1相對于結構層6外張,并伸出結構層6墻角線外,施工完畢后,角板1和調節(jié)板2均被粉飾層7所埋沒,但頂筋8卻外露于粉飾層7外,并作為建筑物之墻角線。
本實施例未述部分與實施例3相同。
最佳實施例參照附圖7和附圖8,粉飾基準條,其結構形式表示這是一種直角陽角條,角筋3位于角板1和調節(jié)板2夾角處的外周,角筋3頂端到角板1或調節(jié)板2的距離為8毫米,角板1寬度為18毫米,調節(jié)板2寬度為27毫米。
參照附圖7,施工完畢后,角板1和調節(jié)板2均被粉飾層7所埋沒,角筋3則外露于粉飾層7外,并作為建筑物之墻角線。粉飾層7的面層是一種面磚9。
本實施例未述部分與實施例1相同。
權利要求1.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它由交叉接合在一起的角板(1)和調節(jié)板(2)組成,調節(jié)板(2)寬度至小為10毫米,角板1寬度小為4毫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板(1)寬度為4~10毫米,與調節(jié)板(2)接合夾角為鈍角。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板(1)與調節(jié)板(2)接合夾角為135°。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板(1)外張端以T形橫接有一種弧形頂筋(8)。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板(1)和調節(jié)板(2)接合夾角處具有角筋(3),角筋(3)頂端到角板(1)或調節(jié)板(2)的距離為3~15毫米,角板(1)寬度至少為10毫米。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筋(3)斷面中心線與角板(1)和調節(jié)板(2)所成夾角的平分線重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筋(3)斷面呈蘑菇狀,頂部呈弧形,根部凹縮后與角板(1)和調節(jié)板(2)的接合處聯(lián)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筋(3)位于角板(1)和調節(jié)板(2)交接處的外圍。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筋(3)位于角板(1)和調節(jié)板(2)交接處的內圍。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板(1)和調節(jié)板(2)成直角交接。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板(1)寬度為15~25毫米,調節(jié)板(2)寬度為25~35毫米。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板(1)寬度為9~15毫米,調節(jié)板寬度為15~25毫米。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5或11或12所述的粉飾基準條,其特征在于,角板(1)和調節(jié)板(2)上均密布有許多增強握裹作用的小孔(4)。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物裝修用的工具性構件,特別是一種粉飾基準條,它用于建筑工程的抹灰和面磚粘貼工程中。它由交叉接合在一起的角板1和調節(jié)板2組成,調節(jié)板2寬度至少為10毫米,角板1寬度至少為4毫米。使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這種基準條,具有如下優(yōu)點面層陰、陽角垂直、正,建筑物角線即為基準條中的外露的角筋,故可完美體現(xiàn)建筑設計上的外觀要求,且強度較高,具韌性,不易沖撞而損壞。
文檔編號E04F21/02GK2234475SQ9522815
公開日1996年9月4日 申請日期1995年12月1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12月1日
發(fā)明者陳瀚 申請人:陳瀚, 林航, 林金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