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活動百葉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活動百葉窗,特別是板條和板條的對應固定裝置,還涉及用于提升和傾斜板條的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當前,在許多現代化大廈使用大型中墻板。這種建筑要求使用窗簾遮擋陽光。通常大多數傳統(tǒng)薄片狀百葉窗用于提供需要的遮擋。然而,這種百葉窗的板條尺寸和支撐繩間的最大自由跨度是有限的,簡單地按比例擴大百葉窗和板條將導致各種可靠性問題。通常在可獲得的活動百葉窗中的板條尺寸大到大約10cm寬,支撐繩間的自由跨度大約一米。支撐繩間的有限跨度和隨之帶來的連接眾多窄板條的大量支撐繩打破了最初由大玻璃窗帶來的審美效果。另一個解決辦法是不得不限制玻璃窗的大小以適應百葉窗的尺寸,這就限制了建筑自由度。
而且,大型、非開啟式的中墻板會在房間內產生從這些中墻板帶來的不希望的聲音反射從而導致聽覺問題。因此,使用活動百葉窗將是一種需求,這種活動百葉窗帶有可伸長的板條和對應可伸長的支撐繩跨度,例如,作為一種選擇,這種百葉窗也能使其窗戶反射的聲波達到人們所希望的衰減程度。
另外,在許多現有技術中,例如活動百葉窗板條的移動或替換是個笨重的過程,例如根據傳統(tǒng)的梯繩布置,由于提升繩穿過單個板條內的孔口,且板條被提升繩支撐。這種布置使得不拆卸活動百葉窗的主要部分而移動獨立的板條是很困難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人們希望提供上述種類形狀的活動百葉窗并且用某種方式聯(lián)接傾斜繩以方便獨立的板條的移動。而且,板條孔口的設置——無論是以位于中央的長孔方式,這種方式經常被采用以用來作為提升繩的孔口,還是沿著板條邊緣部分制出用于通過每個獨立板條的傾斜繩的連接裝置的孔口,從板條的制造和清潔角度來講都不是最優(yōu)的。而且,如果板條在從板條的一個基本垂直的位置通過水平位置到達板條另一個基本垂直的位置的垂直傾斜范圍的主要部分上不得不經歷傾斜過程,那么防止光線通過這些孔口透過板條將變得非常困難,例如用于提升繩的位于中心的孔口必須具有相對大的側向延伸。
譬如由于用于穿過提升繩的位于中心位置的通孔必須有一個相對較大的橫向延伸,這樣才能保證這些板條能夠經歷從板條的最大垂直位置通過水平位置到另一個最大垂直位置,這就使得阻止陽光通過孔口透過板條變得困難。
例如,這種傾斜繩聯(lián)接到各獨立板條縱向邊緣部分的活動百葉窗板條在GB1512274和DE3819920A1中均有描述。
GB1512274公開了一種活動百葉窗的板條,這種板條包含一種縱向延伸的圓的凸緣,通過這個凸緣使形釘起作用,并且釘裝牢固。支撐繩聯(lián)接在板條每個縱向邊緣部分外部的形釘上。該文件還公開了一種用于方便通過凸緣來驅動形釘的特殊的工具。
DE3819920A1公開了一種活動百葉窗板條,它的縱向邊緣部分制成圓形凸緣,這與上面的文件有某些相似的地方。在板條縱向的合適位置,凸緣有著穿過凸緣并且深入到板條主體部分一定距離的切口,在切口內嵌入夾子,夾子制成能夠與對應的聯(lián)接支撐繩的球形件可鉸接接合的形式。
發(fā)明內容
根據上述背景,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前述類型的活動百葉窗,這種百葉窗能夠解決上述提到的各類問題。
因而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活動百葉窗,該活動百葉窗能夠用來遮擋大型中墻板,該百葉窗包含可以包括大量縱向延伸的板條,并且在用以掛起板條的支撐繩或傾斜繩之間有大的跨度,而且,在不需要移動活動百葉窗其他板條且不需要施加工具的情況下能夠進一步容易地移動或更換獨立的板條。
根據獨立權利1所實現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活動百葉窗,該活動百葉窗可以使用對普通的百葉窗來說是不可能的尺寸的板條。為了增加活動百葉窗板條的可用尺寸,板條整體剛度必須足夠高。根據本發(fā)明,通過在每個縱向側上提供具有伸長主體部分的板條來達到增加整體剛度的目的。每個板條縱向側設有由第一部分和相對的第二部分組成的邊緣部分,這兩部分形成一個空間,這樣,側邊部分被進一步設有間隙,通過這個間隙從外側進入到該空間。這些邊緣部分一方面增加了板條的整體剛度,另一方面,作為板條上的用來將支撐繩或傾斜繩與板條相聯(lián)的連接裝置,這些邊緣部分還將在下文作進一步描述。所述空間的尺寸要比間隙的尺寸大,這樣連接到支撐繩并且嵌入所述間隙的連接裝置就將在板條邊緣部分的空間內保持一種可釋放的方式,這些將在下文作更詳細的描述。
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通過提供帶有弓形橫截面的主體部分可以進一步增加板條剛度,但其他形狀的橫截面,包括平直的板條,同樣在本發(fā)明的范疇之內。
為了進一步增加板條的整體剛度,主體部分2也可以是波浪狀或者在主體部分的底面上帶有向下方延伸的肋。
根據本發(fā)明,用以可釋放地將板條連接至支撐繩的連接裝置是通過所述間隙嵌入到邊緣部分中,該連接裝置也與支撐繩相連。為了使可釋放的連接裝置穿過一個被基本剛性的邊界包圍的間隙,該連接裝置應該是彈性的。但根據本發(fā)明,通過間隙由用于基本剛性的連接裝置的孔口的彈性邊界包圍間隙也是可行的。這樣,根據本發(fā)明的連接裝置形成用于穿過所述間隙嵌入到和間隙的至少一部分邊界相接合的間隙。根據本發(fā)明,一些和板條一起使用的連接裝置的實施例在本發(fā)明的說明書中進行說明和描述,但是這些實施例的修改和變化也將不會脫離本發(fā)明的范疇。
本發(fā)明的活動百葉窗設有寬度達到200mm的板條,達到2.5m甚至更長的支撐繩間的自由跨度;至少4m長的板條;以及6m甚至更高的百葉窗高度??梢韵胂瘢诒景l(fā)明的范疇之內,如有必要的話,在連接很長的板條時,配以兩對以上的支撐繩,也就是說,板條長度可以遠遠超過4m。
根據本發(fā)明,板條可以由多種不同的材料制成。典型的板條是由合適的金屬制成,例如鋁或者鋼,但也可以使用其他材料。也可以使用復合材料,或者板條也可以用玻璃纖維模制而成等等,選擇材料的首選條件是保證板條必要的剛度,但是在某種程度上作為選擇材料時對減少剛度的補償,選擇板條合適的形狀也是可以的。
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目的是提供一種活動百葉窗,該百葉窗用于房間中,可以用來影響房間里的聲波特性。根據本發(fā)明,這一目標是這樣達到的提供一種板條,該板條的至少某些部分具有消聲布置。因而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可以在板條邊緣部分之間放置一個縱向延伸的底板,最好是——盡管不是必要的——沿著板條全部的縱向尺寸延伸。這個板條最好是平直的,但也可以采用其他的形狀,在一定情況下甚至這也是我們所期望的。這個板條至少能起到兩種作用從板條底側來看能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外觀,并且/或者被用來作為一種聲學構造以增強板條的消聲特性。出于這種目的,這種條板可以設有通孔或切口以便連通板條和板條主體部分之間的區(qū)域,而這一區(qū)域可以已知的方式填充適當的消聲材料。為了取代帶孔板條,其他消聲結構,例如適當的織物也是可以采用的。
為了獲得美學的滿意效果,無論在板條靜止時以及在提升、降下、傾斜板條過程中,用一種確認為是所有板條正確的排列方式掛起和操控板條是很重要的。即使背離正確排列的細小誤差也會實質性地降低活動百葉窗的整體視覺效果。如上所述,人們更加希望在不需要應用工具的情況下方便地移動和替換獨立的板條。根據本發(fā)明,通過使用包含至少兩對傾斜繩的聯(lián)合提升和傾斜機構可以滿足這些需求。每一對傾斜繩連接在獨立的板條上,這種連接借助于可釋放的最好是彈性的夾子來嵌入到板條的邊緣部分。提升繩設置為與至少兩對傾斜繩一起平行運動并且?guī)缀踅咏?,提升繩的下端連接在活動百葉窗的最低板條上,提升繩的上端連接在結合的提升和傾斜機構上,傾斜繩也連接在這個機構上。提升繩的伸長與傾斜繩平行,這可以通過在每一個單獨板條層上將提升繩貫穿于傾斜繩上形成的環(huán)套來實現。但是其他的使提升繩和傾斜繩保持平行的裝置也可以由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構想出,這不會脫離本發(fā)明的范疇。
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具體實施例將在本發(fā)明的具體描述中作詳細說明。以上文所述的方式,兩對傾斜繩與對應的兩對提升繩幾乎接近并且平行運動。根據本實施例,提升和傾斜繩到板條的連接點位于距離板條端部大約相當于1/5的板條總長度,因而在兩對提升/傾斜繩之間留下的自由跨度是板條總長度的大約3/5。但是對于包含兩套以上的提升和傾斜繩,也可以采用其他的布置,例如很長的板條布置。
根據根據本發(fā)明活動百葉窗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為了增加活動百葉窗的縱向和橫向整體穩(wěn)定性,也就是垂直于活動百葉窗平面方向的穩(wěn)定性,在板條的每個縱向端部提供了豎直延伸的支撐繩或對應裝置。為此,板條每個縱向端部都帶有與板條相連的支撐件,且支撐件帶有通過部分的合適的孔口用以穿過支撐繩。
仍舊根據本發(fā)明活動百葉窗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提升繩——不再是與傾斜繩平行運動——而是沿著支撐繩引導,例如穿過支撐件中的與支撐繩相同的或是另外的孔口。在這種情況下,提升繩也和活動百葉窗最下面的板條相連。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標是提供一種簡單但卻可靠的提升和傾斜機構,該機構可以優(yōu)選地被單個的驅動裝置驅動,譬如一個電動馬達,來操控這種活動百葉窗的所有提升和傾斜繩對??梢岳斫猓毩⒌尿寗釉O備也可以用于每一對提升和傾斜繩,這并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疇。
根據本發(fā)明,聯(lián)合的提升和傾斜機構位于一個縱向延伸的軸上,該軸被適當的驅動裝置譬如電動馬達來驅動旋轉。驅動裝置既可以安裝在軸的外部也可以安裝在軸的空腔內。
根據本發(fā)明的提升和傾斜機構包含一個管件,該管件安裝在所述驅動軸上用于帶有軸向位移的旋轉,導向裝置用來使提升繩保持在其合適的軸向位置上并且使提升繩引導到管件的外圓周表面上。這樣,當所述管件旋轉時,提升繩的旋轉將呈螺旋狀地卷繞或松開在管件的圓周表面上,從而使得管件旋轉時板條被提升或者被降下。
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外圓周表面上的管件設有一條單螺紋,用來容納在同一螺紋中的一對給定的提升繩的每一條提升繩。
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例,外圓周表面上的管件帶有一條雙螺紋,用來容納在各自螺紋中的一對給定的提升繩的每一條提升繩。
根據本發(fā)明的上述兩種提升和傾斜機構實施例,管件的旋轉事實上是和提升繩的朝著板條向下延伸一起的,該旋轉被來自其自身的軸向運動所限制,從而使得管件得以軸向位移。這樣,當管件隨著驅動軸一起旋轉時,提升繩就以單線、軸向延伸的層次卷繞或松開在管件上。然而,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三種可選的提升和傾斜機構實施例,提供在管件的外部圓周表面上的單/雙螺紋和支撐該管件的靜止軸承上的對應螺紋相咬合。這種布置增加了管件的軸向位移并且便于提升繩在管件上正確地卷繞或是松開。在本發(fā)明的第三種實施例中,在管件和靜止軸承上的所述螺紋之間形成為了一個有著足夠大尺寸的間隙用來容納所述間隙中的提升繩。
根據本發(fā)明,提升和傾斜機構還包含用來連接給定的提升/傾斜繩對中的傾斜繩的傾斜裝置,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傾斜裝置包含一個與所述驅動軸同軸且與之相連以便同步旋轉的圓柱形傾斜殼體,在傾斜殼體的外圓周表面上設有在預先給定的角度范圍內由于傾斜件和傾斜殼體之間的摩擦跟隨傾斜殼體旋轉的一傾斜件,這個旋轉范圍是由傾斜件上的第一裝置決定的,該裝置在傾斜件的所述旋轉期間與對應的靜止支座裝置相接觸。傾斜繩卷繞在傾斜件上,從而傾斜件向某一方向的旋轉能夠使一對給定的傾斜繩中的一條傾斜繩從傾斜件上松開卷繞,而該對傾斜繩中的另一條傾斜繩可以卷繞在傾斜件上。通過提供相對板條寬度的合適的傾斜件和傾斜殼體的直徑尺寸,通過合理計算相對于板條寬度的傾斜殼體和傾斜件的直徑的尺寸,板條可以在大約180度的角度范圍內經歷傾斜運動,即,板條可穿過板條的水平位置在一個基本垂直的位置和板條的一個相對的基本垂直的位置之間傾斜,其中板條的相鄰邊緣彼此接觸以形成獲得百葉窗的一個閉合的表面。如果需要的話,改變傾斜殼體/傾斜件的直徑與板條寬度之間的比例,可以限制板條轉角范圍。
根據本發(fā)明,傾斜件可以徑向剛性地包圍著傾斜殼體,但根據本發(fā)明也可以使傾斜件帶有一定程度的徑向彈性。這樣,管狀傾斜件可以設置一個徑向貫穿傾斜件的間隙。如上所述一旦傾斜件相對于傾斜殼體的旋轉被因與驅動軸旋轉而與支座裝置的嚙合所阻擋,傾斜件的徑向彈性是有益的,并且傾斜殼體(用于提升或者降下板條)將趨于增大傾斜件的內徑,這是由于傾斜件的一端被阻止旋轉,而在傾斜件和傾斜殼體的接觸面之間被施加了摩擦力。這樣傾斜殼體與傾斜件之間的摩擦力減小了,從驅動裝置驅動驅動軸的觀點來說,這是有利的。這樣,通過提供有徑向彈性的傾斜件,驅動裝置可以將其全部能量用于提升或者降低板條,而不用浪費能量用來克服傾斜件和傾斜殼體之間不必要的摩擦力。傾斜件和傾斜殼體之間的摩擦力僅僅是它所需要的摩擦力,也就是說,當必須改變板條的傾斜角時,在這種情況下,傾斜件的旋轉就不會因與靜止支座裝置的接合而被阻擋。
在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傾斜裝置元件的一種情況中,傾斜件是一個包含一個主體部分和一個擋圈的管件,該擋圈上有一個中間溝槽,用于容納傾斜繩。
根據本發(fā)明傾斜機構的第二實施例,該傾斜機構是作為一個遠離提升機構的獨立機構而成形的。
通常,在板條寬度和傾斜殼體及傾斜件直徑之間存在一種關系,對于從板條的初始垂直位置通過水平位置到達相對的垂直位置的傾斜板條來說,這種關系是必要的。因而,寬板條,例如20-25cm寬的板條,需要傾斜殼體和傾斜件有對應的大直徑。盡管具有相當寬的板條被應用在活動百葉窗上,然而在傾斜殼體和傾斜件的直徑受限制時,能夠應用傾斜機構卻是所期望的。根據本發(fā)明,借助于一個有著特別優(yōu)點的傾斜機構實施例,這個問題得以解決。這個實施例帶有雙止動功能,在傾斜件旋轉時傾斜件上帶有的支座裝置不與靜止支座裝置相接合,而是與另一個旋轉支座裝置相接合,從而圍著傾斜殼體的傾斜件繞著傾斜殼體的旋轉可以超過360度。最終,旋轉支座裝置將由于和靜止支座裝置相接觸而閑置(rest)下來。所述靜止支座裝置,例如是安裝在支撐傾斜機構的軸承上,這就意味著傾斜件圍著傾斜殼體能發(fā)生從0度到近似720度的旋轉。通過提供一系列的旋轉支座裝置來延伸該機構也是可行的,從而傾斜件能夠圍著傾斜殼體經歷接近N*360度的旋轉,這里N是這些旋轉支座的數量+1,數字1計算了初始傾斜件。在本發(fā)明的詳細描述中,詳細描述了這種優(yōu)選實施例。
為了防止光線沿著板條縱邊穿過接觸區(qū)域,板條的邊緣區(qū)部分可以附帶有密封材料,如毛氈和橡膠等。
根據本發(fā)明的活動百葉窗系統(tǒng)獲得了許多有利的效果。從美學的觀點來看,由于省略了通過板條主體部分切割的孔口,沿著板條縱邊的板條連接裝置具有較好優(yōu)點,如同在大多數已知的用于提升繩的孔口的活動百葉窗裝置中典型地設置的。從控制光線通過百葉窗的孔口這一點來看,貫穿板條主體部分的孔口的存在同樣是有利的。典型地,在由大型板條組成的活動百葉窗中,如根據本發(fā)明的與百葉窗連接的情況下,為了提升繩的孔口,必須有相對大的孔口貫穿于板條。并且,為了使板條傾斜到它的兩個大致垂直的位置成為可能,這些孔口將在板條寬度的大致部分之上延伸。這樣,為了防止光線透過活動百葉窗,既使相鄰板條的對應邊緣部分互相緊密接觸,光線仍舊會透過板條中的所述相對大的孔口。帶有所述孔口的板條不可能使房間完全黑暗下來,但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活動百葉窗可以使房間完全黑暗下來。必要的話,密封材料,如橡膠、毛氈等,可以安裝在板條的邊緣部分以防止光線穿過相鄰板條的間隙。
從清潔板條的觀點來看,對于沒有繩子貫穿板條的大的無切口的表面來說也是有利的。
此外,正如先前所述,沿著板條每條邊的縱向邊部分的存在增加了板條的整體剛度,因而使活動百葉窗具有很大的縱向延伸,這種延伸被典型應用在只有兩對提升/傾斜繩的活動百葉窗上。因而,只用一個帶有水平和垂直方向較大延伸的單個活動百葉窗遮蓋大型表面就是可能的了,這種大型表面不僅僅限于對窗戶。
沿著邊緣部分的傾斜繩的連接裝置既使得活動百葉窗的原始裝配容易了,也方便了無需拆卸整個活動百葉窗的主要部分而移動或替換單個板條。甚至是相當大尺寸的活動百葉窗也能夠易于原始裝配,這就更加拓展了以易于裝配的成套方式購買活動百葉窗的可能性。譬如板條可以以長板條的形式進行庫存,而以實際需要的長度進行銷售。從運輸的觀點來看,在原處進行活動百葉窗的簡易裝配也是有利的。
同樣,從制造的觀點來看,板條的完整表面以及利用滾軋成型技術可以將板條制做成一張的事實,這都是非常有優(yōu)勢的。
最后,通過在板條上提供消聲變化的不同形式,板條可以用來改變房間的聲學特性。板條的傾斜甚至可以用來改變板條的聲學效果,既可以在板條位于垂直位置時獲得聲學上的(acoustical)硬的表面,也可以在板條傾斜時獲得不同的消聲程度。
本發(fā)明現在將結合附圖做更詳細德描述。其中圖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板條的橫截面視圖;圖2是如圖3所示的底部帶有消聲板的板條的橫截面視圖;圖3a和圖3b是用來連接傾斜繩和板條的夾子的視圖;圖4a和圖4b是根據本發(fā)明的兩個替換板條的橫截面視圖;圖4c和圖4d是圖4a和圖4b所示板條的替換連接裝置的視圖;圖5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結合的提升/傾斜機構的第一實施例的視圖;圖6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結合的提升/傾斜機構的第二實施例的視圖;圖7a是根據本發(fā)明的傾斜機構的示意性透視圖;圖7b是根據本發(fā)明的從傾斜機構一個縱向端看過來的傾斜機構示意圖;圖8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提升和傾斜機構的第二實施例的示意性透視圖,它由如圖9所示的兩個獨立的提升機構和一個獨立的傾斜機構組成;圖9是根據本發(fā)明的傾斜機構的第二實施例的示意性透視圖,它具有用來減少傾斜機構必要直徑的雙向止擋功能;圖10a、圖10b和圖10c是提升機構從提升繩到管件的可替換路線的示意圖;圖1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活動百葉窗從側面看的主要組件示意圖;圖12a是根據本發(fā)明的可替換實施例的百葉窗的示意圖,包含側面支撐繩用以增強活動百葉窗沿板條的縱向穩(wěn)定性;圖12b是圖12a所示活動百葉窗局部的詳細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文給出了本發(fā)明最佳實施例的詳細描述。
參見圖1,其顯示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板條1的橫截面,該板條包含一個縱向延伸主體部分2,在本實施例中該板條是向上的拱型,當然也可以考慮其他的橫截面形狀。該板條包含前、后縱邊部分3,它是由下文中被稱之為頂部分的第一部分3’和下文中被稱之為底部分4的向內延伸且在本實施例中顯示為基本平直的第二部分4組成的。這些部分4在板條主件2的底面方向的連接部分5處終止。在連接部分5和板條底面間形成了間隙6,用來將合適的連接裝置12安裝在由頂部分3’、底部分4和連接部分5之間形成的空間內。
根據本實施例該板條可以用公知的工藝諸如滾軋成形等簡單方式制造出來。
參見圖2,其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板條1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此處,底板7安裝在板條1上,該底板7可以如圖2所示的那樣是基本平直的,也可以是其他的截面形狀。底板7一般包含一個完整的表面,這個表面可以例如僅用來作裝飾用,也可以例如通過在底板表面上開適當形式的孔口8的公知方式起到本身消減聲波的元件。這些孔口譬如可以是圓形或者狹長切口形,也可以是其他可能的形狀。沿著底板7的縱邊,底板帶有用于沿著連接部分5或通過間隙6與板條1相連的連接部分11。為了達到最佳聲音消減效果,底板7可以進一步帶有一條織物覆蓋孔口8的消聲織物。而且,在底板7和板條1的主體部分2的底面之間形成的內腔10里可以填充合適的消聲材料。也可以僅用一塊織物來代替板,只要沿著織物的邊緣有合適的連接裝置就行。
可以預見到用于根據本發(fā)明的板條的多個連接裝置。這些連接裝置首先要求具有通過板條第一和第二邊緣部分之間的間隙的能力,而且在通過間隙后還要仍舊保留在這些部分所圍成的空間內。
參見圖3a和圖3b,其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用于板條2的連接裝置12的實施例,此處假定邊緣部分3是有足夠剛度,也就是說,間隙6是能夠由5和3’之間基本剛性邊界來界定的。本實施例的連接裝置由一個金屬絲或其它合適的金屬材料形成的夾子組成,夾子相對與中間環(huán)部分16對稱,并且包括一個與中間環(huán)部分16在同一平面上的第一支腿部分15和與中間環(huán)部分16及第一支腿部分15所處平面成一定角度A的第二、第三支腿部分14、13。角度A與由板條2的第一和第二邊部分3’和4構成的對應角度B來選取,這樣可以保證連接裝置12在穿過間隙6嵌入之后仍保持在邊部分3的空間3”內。通過環(huán)部分16,細繩17將板條2和傾斜繩19連在一起,從而由傾斜繩19懸起板條2。細繩17的另一端有一個環(huán)18,提升繩20穿過該環(huán),這樣可使提升繩20的運動與傾斜繩19基本平行。
參見圖4a和圖4b,其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板條其它橫截面形狀的示意圖。正如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很多其它形狀的橫截面也落于本圖3a和圖3b所示的連接裝置不能用來連接圖4a和圖4b的邊緣部分3,圖4c和4d所示的兩個替換實施例的連接裝置可以用于這種圖4a和圖4b的邊緣部分的連接。圖4c所示的連接裝置包含一個有足夠彈性材料制成的圓柱桿件23,這種彈性材料使得桿件23能夠通過圖4a和圖4b所示的間隙6,桿件23設有用于將連接到傾斜繩19的細繩25緊固的圓周槽24。作為選擇,細繩25也可以在壓模時嵌入桿件23中,或者穿過桿件23的孔。作為桿件23的一個選擇,也可以使用圖4d所示的彈性球體26??梢岳斫猓绻吘壊糠?如上所述是彈性的,上述連接裝置也可以由剛性材料制成。
參見圖5,其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用于活動百葉窗提升和傾斜機構30的第一實施例的示意圖,該機構用來控制單對提升/傾斜細繩。機構30與安裝在窗戶上部或屋頂上的殼體31相連。根據本發(fā)明的活動百葉窗的主要部件包括一個縱向延伸的軸33,一般是幾個——典型是兩個提升和傾斜機構共用一個縱向延伸的軸33。雖然可以預見到用于多個提升和傾斜機構的每一個的獨立的延伸軸33,但每個提升和傾斜機構都帶有一個如同參考標號34所示的馬達的驅動裝置。在第一種情況里,通過使用共同的驅動軸,提升和傾斜機構肯定同步化,但在后面提到的其它裝置里,不同提升和傾斜機構的同步化裝置就是必要的了。在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為了在軸內容納馬達34,軸33至少有一部分是空心的,只要不與本發(fā)明的提升和傾斜機構相背離,也可以考慮使用連接軸33和馬達驅動軸35的其它馬達和驅動裝置的布置方式。本實施例所示的馬達驅動軸35連接到上面提到的殼體31內。
軸33的周圍設置有管件36,管件36隨著軸33一起旋轉并在軸33的預定縱向距離上進行軸向運動,這個位移如圖4和圖5中箭頭C所示。與軸33結合的運動和軸33上進行的同步移動通過本實施例的提升和傾斜機構、通過從管件36的徑向向內延伸的接合裝置37以及與設在軸33上的縱向孔口38的接合而獲得。借助于圖4和圖5所示的合適的軸承40,安裝管件36以使其可以相對殼體31旋轉。
如圖5所示,一對用來升降板條2的提升繩20呈螺旋狀地卷繞在管件36上。為了使軸33和管件36在旋轉時將提升繩20保持在縱向的合適位置,本實施例所示的管件36、提升繩20直接通過設置在軸承40中的孔口46,但是可以理解,也可使用用于保持提升繩20的縱向位置的其他布置而不背離根據本發(fā)明的提升和傾斜機構。提升繩的端部43固定在管件36上,如圖所示,提升繩20在管件36上的卷繞以及提升繩20從管件36上的松開雙螺旋方式形成,圖中一條提升繩用黑色線表示,另一條用空心線表示。當軸33和管件36在馬達34的控制下旋轉時,提升繩20朝著板條2的向下方向的縱向保持將迫使管件36相對于軸33產生縱向位移,由此,管件36的旋轉方向也決定了提升繩20是卷繞在管件36上或是從管件36上松開。
圖6所示的是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種提升和傾斜機構實施例。根據本實施例,管件36的圓周表面帶有螺紋39,與固定軸承40的對應螺紋44咬合,管件36在軸33上的縱向移動通過管件36上的螺紋39和固定軸承40上的螺紋44之間的咬合來獲得。而且,由于所述螺紋形成為在螺紋的單個溝槽內容納給定的提升繩對的兩個提升繩20,管件36上的螺紋還起著確保提升繩20在管件上的可靠卷繞和松開的目的。根據本實施例的螺紋因而是單螺紋,其被成形以容納螺紋的單個溝槽內并排的兩根繩。
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三種提升和傾斜機構實施例(未圖示),在第二種實施例里的單螺紋被雙螺紋代替,每個螺紋容納給定提升繩對中的一條提升繩20。
根據本發(fā)明的上述第二種和第三種提升和傾斜機構實施例的優(yōu)選方式,圓柱傾斜殼體41的內圓周表面將在下面進行描述,該內圓周表面大體接觸管件36上的螺紋39的牙頂,從而在管件36和圓柱傾斜殼體41內圓周表面之間形成大體封閉的容納提升繩20的空間,從而防止在操縱機構時提升繩20纏繞在管件36上或與管件36脫開。
為了能夠在管件36和固定軸承40之間的區(qū)域內容納提升繩20,如圖6所示的對應的螺紋之間必須有足夠的空間。盡管可以使用其它形狀的螺紋,但梯形螺紋被證明是一種最優(yōu)的選擇。
參見圖7a和圖7b,其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的傾斜機構。參考圖7a,所述傾斜機構包含一個與驅動軸33同軸并且與之相連接的圓柱傾斜殼體41,這樣二者可以同時旋轉。圓柱傾斜殼體41的外圓周表面周圍設有一個環(huán)形的、沿徑向彈性的傾斜件42,傾斜件42可以包括一個軸向延伸的間隙47以便允許傾斜件42沿徑向擴張,盡管這對于傾斜機構的功能來說不是必要的先決條件。選取傾斜件42的直徑以便使傾斜件與傾斜殼體41之間形成摩擦力,這樣傾斜殼體41的旋轉將引起傾斜件42與傾斜殼體41和驅動軸33的同步旋轉。當與間隙47鄰近的簧片48接觸到固定支座50時,傾斜件42在箭頭D方向的旋轉將被阻止。同樣道理,當傾斜件42以箭頭E所示相反方向旋轉時,一旦簧片49接觸到固定支座51,其旋轉也將被阻止。
圖7b是根據本發(fā)明的傾斜機構的細節(jié)部分示意圖。活動百葉窗的傾斜繩191和192附連在傾斜件42沿直徑方向的各自相對的點56和57上,并且卷繞在傾斜件42上(被容納在傾斜件的主要部分54和擋圈53之間的溝槽52內)。因此,本傾斜機構實施例的傾斜件42的旋轉角度范圍大約是360度,這一旋轉的范圍或者是與簧片48和支座50之間的接觸相對應,或者是與簧片49和支座51(隱藏在圖7b的支座50之后)之間的接觸相對應,傾斜件42的旋轉使得其中一條傾斜繩191譬如向下運動,而另一條傾斜繩192就向上運動。附連在傾斜繩上的板條2就會作傾斜運動。通過正確選擇傾斜殼體41的直徑和板條2的寬度之間的比例,就使得板條2在如圖6c所示的第一基本垂直的位置I和其相對的基本垂直的位置II之間的傾斜成為可能。通過改變傾斜殼體41的直徑或者改變支座50、51的位置,板條2的角度傾斜范圍就可以改變,從而可以防止傾斜件42發(fā)生基本上完全達到360度的旋轉。
在圖7b的描述中,傾斜殼體41如箭頭E所示逆時針方向旋轉,從而簧片48與支座50相接觸,這樣就防止傾斜件42的進一步的逆時針旋轉。傾斜殼體41和傾斜件42之間的摩擦力F將趨向于使傾斜件42上的間隙47的寬度增大,這樣就增加了在此處的直徑,也就減少了前面所述的傾斜殼體和傾斜件之間的摩擦力。若傾斜殼體41順時針方向旋轉,傾斜件42就會隨其自由旋轉,直到另一個簧片49和對應的支座51之間建立接合才會停下來。如果再想進一步順時針旋轉傾斜殼體41,傾斜件42的直徑也將增加,這樣就減少了傾斜殼體41和傾斜件42之間的摩擦力。
在圖7b的描述中,傾斜繩191最大限度地從傾斜件42上松開,在傾斜件42的圓周上留下了大約1/2圈的傾斜繩。另一條傾斜繩192的對應的大約1/2圈的傾斜繩最大限度地卷繞在傾斜件42上。
圖8給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可選用的提升和傾斜機構的實施例。根據這個實施例,該提升和傾斜機構以相互遠離且各自獨立的機構形式安裝在驅動軸33上。根據圖8,盡管可以如前所述為每個傾斜繩對提供傾斜機構,但傾斜機構62進一步被設計成操控全部的傾斜繩對19。盡管理論上沒有螺紋的機構也可以使用,但圖8所示實施例的提升機構包含有螺紋來容納提升繩,螺紋可以是前文所述的單螺紋或者雙螺紋。而且,該機構也可以配有如前文提到的用于閉合螺紋開放區(qū)域和用來保護管件以及卷繞管件上的提升繩的其他殼體(圖中未示出)。
圖8中的驅動軸被一個合適的馬達驅動,該馬達可以嵌入在驅動軸里,為此驅動軸被分為兩段。當然,也可以配備其它驅動裝置來驅動軸33,譬如可以如前文所述的那樣,在驅動軸的空心部分內嵌入馬達。
圖9是展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可選傾斜機構58的實施例,該傾斜機構設有前文所述的雙止動功能。所述傾斜機構被一個固定軸承59支撐并且包含一個用來譬如借助于適當的狹槽和鍵裝置70和軸33一起旋轉的傾斜轂盤60。傾斜轂盤外圍是傾斜件61,該傾斜件縱向切開一個切口用于方便傾斜件的徑向伸縮。兩個支座裝置63緊挨所述切口設置,即在傾斜件的圓周端部上。在上述的提升機構實施例中,這些支座裝置和設置在固定軸承上的固定支座裝置接合,但是根據圖9中的實施例,所述接合形成在支座裝置63和設在可旋轉的支座環(huán)64上的簧片65之間,該支座環(huán)64圍繞傾斜轂盤60旋轉。在傾斜件61的旋轉過程中,當任何一個第一支座裝置63與簧片65接合時,傾斜件61將繼續(xù)旋轉,直到設在旋轉支座環(huán)上的支座部分66端部的端面67與設在固定軸承59上適當位置的固定支座裝置68接合。
傾斜繩19通過合適的滑輪(例如69)系統(tǒng)從板條導引過來,然后以前文中傾斜機構的第一實施例相連所示的方式卷繞在傾斜件的周圍。這種傾斜繩如圖9所示,但是其卷繞在傾斜件上的方式可以是多樣的,這對于本領域的技術技術人員說是顯而易見的。圖9中,傾斜繩19與第一支座裝置63相連,但是傾斜繩和傾斜件也可以在圓周的其他位置相連。最后,圖9僅表示出了每對傾斜繩中的一條,但實際上對應的傾斜繩也連接到傾斜件上,在圖中被傾斜機構和驅動軸33擋住而看不見了。
旋轉支座環(huán)64的旋轉范圍——也就是傾斜件61繞著傾斜轂盤60的旋轉范圍——是由支座部分66的圓周伸長量決定的。所以,通過選擇支座部分66的合適的圓周伸長量,可以設置期望的旋轉范圍。
參見圖10a、10b和10c,其顯示了提升繩20到圖10a所示提升機構的管件36的另一個可選路線的示意圖。此處,圖10b是第一種選擇方案,該方案包含兩個滑輪69,圖10c是第二種選擇方案,該方案僅包含一個滑輪69。無論哪種方案,滑輪都是位于固定軸承40內部,并且在固定軸承中設置用于提升繩的合適的開口和/或孔口。當然,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也可以構想出提升繩的其他提升機構。
圖11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活動百葉窗實施例的整體圖,根據前文對本發(fā)明的詳細描述,該實施例包含了板條2、連接裝置12和提升和傾斜機構30。
作為一種選擇,在相鄰板條之間的接觸區(qū),板條可以設置彈性帶,這樣可以阻止光線穿過板條之間的接觸區(qū)。在操控活動百葉窗時,這樣的彈性帶還可以阻止相鄰板條互相接觸時產生的噪音。
參見圖12a和圖12b,其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活動百葉窗的另一可選實施例。此處,為了提高活動百葉窗的整體穩(wěn)定性,可垂直延伸的支撐繩71被設置在板條2的每一個縱向端部。雖然是作為支撐繩,也能使用其他裝置,譬如具有合適尺寸的基本剛性的桿。支撐繩71穿過與板條縱向端部相連的支撐件72中的孔口73。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板條端部可以設有端帽或者部件74,該端帽或者部件74譬如可以成形為用于嵌入板條的空心結構。為了不干涉板條的傾斜,支撐件72安裝成用于通過部件繞X’軸旋轉,也就是說,可以相對于板條旋轉。
板條縱向端部的支撐件72或與其等同的部件的設置,將根據本發(fā)明的活動百葉窗的實施例引入到更多的可選范疇。如圖12a中所示,在板條的縱向端部僅設有支撐繩71,而傾斜繩和提升繩19、20也如前文所描述的那樣是相對于板條來定位的。但是,在板條的每個縱向端部設置提升繩也是可能的,例如,利用穿過支撐件72上第二孔口75的提升繩20’,并將提升繩20’連接到最低板條上。通過這個可選實施例,本發(fā)明的一個主要目的——提升繩貫穿板條的孔口的省略問題也解決了。
盡管在本文的前面部分詳細描述和圖解了本發(fā)明的多種實施例,可以理解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還可以構想出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這些實施例不會脫離下列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疇。
參考標號1、板條2、板條主體部分3、板條縱向邊部分4、板條底部分5、板條連接部分6、間隙7、底板8、孔口9、織物10、內腔11、底板連接部分12、連接裝置13、第三支腿部分14、第二支腿部分15、第一支腿部分16、中間環(huán)部分17、連接繩
18、扣環(huán)19、傾斜繩20、提升繩21、連接裝置22、連接裝置23、圓柱桿24、圓周溝槽25、繩26、球體30、提升-傾斜機構31、殼體32、頂板33、軸34、馬達35、馬達驅動軸與殼體的連接36、管件37、管件的接合裝置38、縱向槽39、管件螺紋40、靜止軸承41、圓柱傾斜殼體42、傾斜件43、提升繩端部44、靜止軸承螺紋45、螺紋間隙46、貫穿靜止軸承的提升繩孔口47、傾斜件內的間隙48、連接在傾斜件間隙一側上的簧片49、連接在傾斜件間隙另一側上的簧片
50、支座51、支座52、傾斜件內圓周溝槽53、傾斜件的圓周擋圈54、傾斜件主體部分55、殼體底部分56、傾斜繩連接點57、傾斜繩連接點58、傾斜機構(第二實施例)59、傾斜機構的靜止軸承60、傾斜轂盤61、傾斜件62、切口63、支座裝置64、可旋轉支座環(huán)65、支座簧片66、支座部分67、支座部分端面68、靜止支座69、滑輪70、鍵71、支撐繩72、支撐件73、孔口74、端蓋75、孔口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活動百葉窗的板條,其具有由主體部分(2)連接的前、后縱向延伸的邊緣部分(3),其中每個邊緣部分(3)包括相對于主體部分(2)橫向延伸的第一部分(3’)和在其間形成空間(3”)的相對的第二部分(4),所述邊緣部分(3)還設置有間隙(6),所述空間(3”)可通過間隙(6)從外界接近,所述間隙(6)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一部分(3’)和第二部分(4)之間的最大距離,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6)用于連接裝置(12,21,22)的嵌入所述空間(3”),而不會使連接裝置穿透板條。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活動百葉窗的板條,其特征在于,其端部彼此相互面對的所述第二部分(4)設有向著主體部分(2)的下表面延伸的連接部分(5),且所述間隙(6)設置在連接部分(5)和所述下表面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活動百葉窗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6)具有彈性邊界便于通過所述間隙(6)嵌入或移除連接裝置。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分(4)大體是平直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分(2)是弓形的。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分(2)大體是平直的。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分(2)是彎曲或波紋狀的。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板條(2)可由包含金屬、復合材料或玻璃纖維的組中的一種材料制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板條(2)還由飾面覆蓋。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部分(3)作為所述主體部分(2)的整體部分形成。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部分(3)作為用以連接所述主體部分(2)的獨立部分形成。
12.如前述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述板條帶有底板(7),該底板(7)形成為用于以可釋放地嵌入在板條(2)的邊緣部分(3)中形成的間隙(6)內。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7)設有通過底板的一系列的孔口(8)。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孔口(8)大體上是圓形的。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孔口(8)大體上是細長切口。
16.如前述權利要求1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板條的底板(7)和主體部分(2)的下表面之間形成的內腔(10)部分地或全部地被消聲材料填充。
17.如前述權利要求12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7)設有在底板(7)至少一部分上延伸的織物(9)。
18.如前述權利要求11至17中任一項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7)大體上是平直的。
19.如前述權利要求11至17中任一項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7)是弓形的。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條,其特征在于,當板條處于其中一個大體垂直位置時,所述邊緣部分(3)設有阻止光線透過相鄰板條之間區(qū)域的密封裝置。
21.如前述權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板條的可釋放連接的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12,21,22)形成為用于通過所述間隙(6)嵌入到所述空間(3”),與所述空間(3”)的邊界(3’,4,5)相接合。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連接裝置包括一個連接到第一支腿部分(15)和第二、第三支腿部分(14,13)的中間環(huán)部分(16),其中所述第一支腿部分(15)與中間環(huán)部分(16)基本處于一個平面中,所述第二、第三支腿部分(14,13)處于相對于中間環(huán)部分(16)和第一支腿部分(15)的平面形成角度(A)的平面中。
23.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連接裝置形成為圓柱桿(23)。
24.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連接裝置形成為球體(26)。
25.如前述權利要求21至24中任一項所述的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連接裝置是彈性的,便于通過所述間隙(6)嵌入。
26.如前述權利要求21至24中任一項所述的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連接裝置是剛性的。
27.一種用于遮蓋大型中墻板的活動百葉窗,包括-多個如前述權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平行伸長的板條,包括-至少兩對傾斜繩(19),其借助于前述權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連接裝置(12),用于可釋放地連接到板條的所述前和后邊緣部分(3);-至少兩對提升繩(20),它們大體與所述傾斜繩(19)平行運動,并且連接到所述板條的最低處。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繩(19)對和所述提升繩(20)對中的每個是由獨立的提升和傾斜機構(30)操控的,該提升和傾斜機構設置在由共用驅動裝置(34)旋轉驅動的共用驅動軸(33)上。
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繩(19)對和所述提升繩(20)對中的每個是由獨立的提升和傾斜機構(30)操控的,該提升和傾斜機構設置在由獨立的驅動裝置(34)旋轉驅動的每個所述機構(30)上。
30.如權利要求28或29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提升和傾斜機構(30)包含一個管件(36),該管件安裝成與所述驅動軸(33)和導引裝置(46)一起旋轉并且在驅動軸(33)和導引裝置(46)上作軸向位移,用于將提升繩(20)保持在其適當的軸向位置,并且將提升繩(20)引導到所述管件(36)的外部圓周表面,從而提升繩(20)在管件(36)旋轉時會螺旋地卷繞在所述管件(36)的圓周表面上,或者從所述管件(36)的圓周表面上松開,使得板條(2)隨著管件(36)的旋轉被提升或降低。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管件(36)的外部圓周表面上設有一個單螺紋(39),用于以相同螺紋容納給定的提升繩對的每一條所述提升繩(20)。
32.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管件(36)的外部圓周表面上設有雙螺紋(39),用于以單獨螺紋容納給定的提升繩對的每一條所述提升繩(20)。
33.如權利要求31或32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件(36)的外圓周表面上的所述單/雙螺紋與支撐管件(36)的靜止軸承(40)內的對應螺紋(44)嚙合。
34.如權利要求31、32或33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是梯形的。
35.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在管件(36)和靜止軸承(40)上的所述螺紋之間形成有間隙(45),用來容納提升繩(20)。
36.如前述權利要求28至35中任一項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和傾斜機構(30)包括用于連接到給定提升和傾斜繩對中的傾斜繩(19)的傾斜裝置,所述傾斜裝置包括一個與所述驅動軸(33)同軸且與之共同旋轉的圓柱形傾斜殼體(41),圍繞傾斜殼體(41)的外圓周表面設置有一個傾斜件(42),該傾斜件(42)在一個預定的角度范圍內由于傾斜件(42)和傾斜殼體(41)之間的摩擦跟隨傾斜殼體(41)的所述旋轉,該預定的角度范圍由第一裝置(48,49)決定,該第一裝置(48,49)設置在傾斜件(42)上,并在所述旋轉期間與對應的靜止支座裝置(50,51)相接觸,其中所述傾斜繩(19)卷繞在所述傾斜件(42)周圍,從而傾斜件(42)在一方向上的旋轉使得給定的傾斜繩對的一個傾斜繩從傾斜件(42)上松開,而給定的傾斜繩對的另一傾斜繩卷繞在傾斜件(42)上。
37.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件(42)是徑向彈性的。
38.如權利要求37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件(42)帶有軸向延伸的間隙(47)。
39.如前述權利要求36、37或38中任一項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件(42)是一個管件,該管件包括一個主體部分(54)和一個擋圈(53),該擋圈用于限定一個容納傾斜繩(19)的中間溝槽(52)。
40.如前述權利要求37、38或39中任一項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每一傾斜繩(191,192)的端部連接到傾斜件(41)上的點(56,57)處,所述點基本沿直徑方向彼此相對地位于傾斜件(42)上,并且傾斜繩沿相反方向卷繞在傾斜件(42)上。
41.如權利要求28或29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34)為牢固地容納在驅動軸(33)內的一個或多個馬達。
42.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提升繩(20)穿過與對應傾斜繩(19)相連的環(huán)(18),由此提升繩(20)大體上與對應的傾斜繩(19)平行運動。
43.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對提升和傾斜繩(19,20),每個所述對(19,20)與板條(2)的連接點距板條(2)的縱向端部的距離對應于大體是板條(2)總長的1/5。
44.如前述權利要求28至35中任一項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和傾斜機構包括用于連接一對或多對提升和傾斜繩中的傾斜繩(19)的傾斜裝置,所述傾斜裝置包括一個與驅動軸(33)同軸并共同旋轉的傾斜轂盤(60),圍繞著所述傾斜轂盤(60)的外圓周表面上設有一個傾斜件(61),該傾斜件(61)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由于傾斜件(61)和傾斜轂盤(60)之間的摩擦跟隨傾斜轂盤(60)的所述旋轉,該預定的角度范圍由第一支座裝置(63)決定,該第一支座裝置(63)設置在傾斜件(61)上并在所述旋轉期間被帶到與設置在可旋轉支座環(huán)(64)上的支座簧片(65)相接觸,從而傾斜轂盤(60)的進一步旋轉導致可旋轉支座環(huán)(64)圍繞傾斜轂盤(60)旋轉,直到更進一步的旋轉被可旋轉支座環(huán)(64)上的一個部分與靜止支座裝置(68)接合而阻止,其中所述傾斜繩(19)卷繞在傾斜件(61)的周圍,從而傾斜件(61)在一個方向上的旋轉使得給定的傾斜繩對中的一條傾斜繩從傾斜件(61)上松開,而給定的傾斜繩對中的另一條傾斜繩卷繞在傾斜件(61)上。
45.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件(61)是徑向彈性的。
46.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件(61)具有一個軸向延伸的切口(62)。
47.如前述權利要求44、45或46中任一項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每一傾斜繩(191,192)的端部連接到傾斜件(61)上的點,所述點基本沿直徑方向彼此相對地位于傾斜件(61)上,并且傾斜繩沿相反方向卷繞在傾斜件(61)上。
48.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可旋轉支座環(huán)(64)的所述部分設有周向間隔的端面(67),從而所述部分的周向延伸量用于設定傾斜件(61)圍繞傾斜轂盤(60)的旋轉范圍。
4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支撐繩(71)設置在板條(2)的每個縱向端,用于與板條接合,從而增強活動百葉窗的穩(wěn)定性。
50.如權利要求49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繩貫穿設置在板條(2)縱向端上的支撐件(72)上的孔口(73)。
51.如權利要求49或50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條(2)帶有端蓋(74),用于將支撐件(72)連接到板條(2)上。
52.如權利要求50或51所述的活動百葉窗,其特征在于,提升繩(20’)與所述支撐繩(71)平行運動,并且貫穿設置在板條(2)縱向端上的支撐件(72)中的孔口(75)。
5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活動百葉窗的板條,其特征在于,板條在其每個縱向端上設置有支撐件(72),用于引導支撐繩(71)穿過支撐件(72)。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包括有大尺寸板條的活動百葉窗的板條1,且涉及板條的寬度及板條1的縱向延伸部。包括有這種板條的活動百葉窗被制作以遮掩建筑物和房間的大型窗戶或其他部。板條1設有縱向邊部3,用于提高板條1的整體剛度并提供板條1的支撐繩的連接裝置12的雙功效。板條由沿板條1的縱邊平行運動的提升和傾斜繩對(通常兩個)操縱,從而避免孔口穿過板條1,這從美學的觀點和板條1生產制造技術的觀點看是有益的。本發(fā)明也涉及將板條1連接到活動百葉窗的傾斜繩上的釋放連接裝置12。本發(fā)明還涉及包括上述板條1和連接裝置12的活動百葉窗,使得在原位用簡易方式裝配完整的活動百葉窗成為可能。同時,本發(fā)明不必進行活動百葉窗主體部的折除而移動或替換單個板條1非常方便。最后,本發(fā)明也涉及用于控制板條1斜度和拉起/放下的提升和傾斜機構。
文檔編號E06B9/322GK1795317SQ200480014523
公開日2006年6月28日 申請日期2004年3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3月31日
發(fā)明者J·克拉布, S-E·達爾 申請人:阿特安諾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