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家具的自我穩(wěn)定支架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與家具有關。本發(fā)明尤其與家具的支架組件和自我穩(wěn)定調(diào)節(jié)有關。它同樣涉及了單件家具。
本發(fā)明用于桌子、凳子或椅子,這些家具都有一個起重要作用的水平頂部或座位部分。有了這一表面,桌子、凳子和椅子有效地發(fā)揮作用。為了說明的目的,術語“上部”可理解為包括桌子的頂部或凳子、椅子的座位部分。
按照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本發(fā)明包括一種用于家具的支架組件,其包括一個用于在其上端連接家具的上部的細長支架結構,該支架結構在底端部位或附近有第一對支腳;一個細長引導構造,與支架結構牢固連接及相對支架結構縱向延伸;一個可移置的支持件,在該支持件的底端部位或附近有第二對支腳,該可移置支持件相對于支架結構安裝,使第一對支腳之間的線橫向于第二對支腳之間的線,該可移置支持件還有一個細長受引導構造,可與引導構造互補和縱向滑動嚙合,使可移置支持件可沿著橫向于兩對支腳之間的線的直線導路可滑動地移置,其中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中的一個呈定位銷的形式,而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中的另一個呈支架的形式,支架限定一導路,而定位銷可以在導路中縱向滑動,支架的構成方式使導路的橫截面積可調(diào)節(jié),從而改變導路相對于定位銷的尺寸,在這種情況下,定位銷將與形成導路的支架側壁自動摩擦嚙合,以此來響應可移置支持件圍繞橫向于其導路的樞轉軸線的樞轉,最終通過摩擦固定可移置支持件以防止其相對于支架結構的滑動移位。
支架上可設置有一條縱向延伸的裂縫和用于調(diào)節(jié)裂縫寬度的調(diào)節(jié)裝置,以調(diào)節(jié)導路的橫截面積。
調(diào)節(jié)裝置可包含兩通道限定構造和螺釘/螺帽組件,其中一個通道限定構造位于裂縫的兩側,由諸構造限定的通道基本對齊,并橫向于導路的縱向軸線延伸,將組件的螺釘納入通道并通過通道延伸,從而使諸通道限定構造保持在組件的螺帽和螺釘?shù)念^之間,從而通過擰螺釘上的螺帽來調(diào)節(jié)裂縫的寬度。導路橫截面可為圓形,定位銷為圓柱形物體。
引導構造可由定位銷構成,該定位銷從支架結構底端向下凸出,以及由導路構成受引導構造,而導路由支架限定,支架位于可移置支持件的中間。
支架結構可包括一直立細長柱和一個與柱底端連接的三腳架構造,四根輻條向外放射狀排列構成三腳架構造,輻條圍繞柱的縱向軸線等角排列,每根輻條均為凹形并向下開口,定位銷與三腳架構造嚙合,并從其中間向下凸出。
一對對齊的輻條可設置有第一對支腳,第一對支腳的每一個設置在所述一對輻條的諸輻條的尾端。
可移置支持件可包含由其它一對對齊的輻條形成的凹形區(qū)域中接納及沿其縱向延伸的臂狀件,第二對支腳中的每一個支腳各自設置在臂狀件的尾端。
臂狀件和支架為一體結構。此外,臂狀件可由兩細長件構成,它們固定在支架上并沿相對方向向外徑向凸出。
支架組件可包含至少一個加載件,以推動臂狀件向下與支架結構分離。支架組件可包含兩個加載件,分別等距位于引導構造的相對兩側,每個加載件呈壓縮彈簧的形式,位于由所述其它一對輻條限定的凹形區(qū)域中,并在輻條和臂狀件之間發(fā)揮作用。
支架組件還可包括一個與定位銷底端固定的固定構造,該固定構造與三腳架構造共同發(fā)揮作用使支架固定在定位銷上。
第二對支腳的每一個支腳可從引導構造的縱向軸線等距間隔。此外,第一對支腳的每一個支腳可與引導構造的縱向軸線以相同的距離間隔,如第二對支腳的每一個支腳與引導構造的縱向軸線間隔。
第一對支腳間的直線與第二對支腳間的直線可成直角。
支架組件還可包括密封裝置,使定位銷與周圍環(huán)境隔離。
按照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種用于家具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包括第一細長支持部件,每一端都有一個向相同方向凸出的支腳;與第一支持部件連接的細長引導構造;和第二細長支持部件,該部件與第一支持部件一樣,每一端都有一個向相同方向凸出的腳,第二支持部件包括一個細長受引導構造,可與引導構造互補和縱向滑動嚙合,其中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中的一個呈定位銷的形式,而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中的另一個呈由支架限定的導路的形式,該支架與第一或第二支持部件的一個連接,并且定位銷在導路槽中被縱向滑動地接納,因此,第二支持部件相對于第一支持部件可滑動地移置,并且支架的構成方式使得可調(diào)節(jié)導路的橫截面積。
支架上可設置一條縱向延伸的裂縫和用于調(diào)節(jié)裂縫寬度的調(diào)節(jié)裝置,以調(diào)節(jié)導路的橫截面積。
調(diào)節(jié)裝置可包含兩通道限定構造和螺釘/螺帽組件的通道,其中一個通道限定構造位于裂縫的兩側,由該構造限定的通道基本上對齊并橫向于導路的縱向軸線延伸,將組件的螺釘納入并延伸通過通道,使通道限定構造保持在組件的螺帽和螺釘?shù)念^之間,從而通過擰螺釘上的螺帽來調(diào)節(jié)裂縫的寬度。
引導構造可由定位銷構成,該定位銷與第一支持部件的中間連接,并與支腳同方向凸出;受引導構造由支架限定的導路構成,并且支架位于第二支持部件的中間并與其連成一體。
第一支持部件和第二支持部件可成直角。
自我穩(wěn)定裝置還可包括一個定位裝置,該定位裝置始終保持第一和第二支持組件在預定配置狀態(tài)。
定位裝置可包括一對縱向?qū)R的輻條,該輻條與第一支持部件連接并向外成放射狀凸出。從而輻條和第一支持部件成直角,并且輻條的形狀限定定位通道按照支腳和定位銷凸出的方向的相同方向開口,第二支持部件位于該定位通道內(nèi)。
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的形狀和尺寸可限定在定位銷和限定通道的支架壁之間存在一個有限的間隙,該間隙可通過調(diào)節(jié)導路的橫截面積進行調(diào)整,從而當圍繞橫向于定位銷縱向軸線的軸線基本運動施加于第二支持部件時,發(fā)生第二支持部件相對于第一支持部件自動摩擦鎖定。
自我穩(wěn)定裝置可包括至少一個加載件,推動第二支持部件按照支腳凸出的相同方向與第一支持部件分離。自我穩(wěn)定裝置可包括兩個加載件,分別等距位于引導構造的相對兩側,每個加載件呈壓縮彈簧的形式,位于由其它一對輻條限定的凹形區(qū)域中,并在輻條和第二支持部件之間發(fā)揮作用。
自我穩(wěn)定裝置可包括一個固定構造,使用時使其自身與家具的支持結構固定。
自我穩(wěn)定裝置還可包括密封裝置,使定位銷與周圍環(huán)境隔離。
自我穩(wěn)定裝置可包括一個與定位銷底端固定的固定構造,該固定構造用來將受引導構造保持在定位銷上。
按照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種家具,其包括如上所述的支架組件,且家具的上部安裝在支架組件上。
該家具是一桌子,家具的上部為桌面。此外,家具是凳子或椅子,家具的上部為凳子或椅子的座位部分。
按照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種包括如上所述的包括自我穩(wěn)定裝置的家具,以及與其第一支持部件固定的家具的上部。
家具可是桌子,家具的上部為桌面。此外,家具可是凳子或椅子,家具的上部為凳子或椅子的座位部分。
以下開始進一步解釋本發(fā)明,通過舉例、參考如下所示圖解的方法
圖1顯示了支架組件一部分的三維視圖,圖中省略了本發(fā)明中提到的組件的底部定位銷密封條;圖2顯示了本發(fā)明中指出的桌子的局部放大截面圖,桌子包括了圖1中的支架組件,同樣省略了底部定位銷密封條;圖3放大顯示了圖1中所示的支架組件的可移置支持件的頂部視圖,同樣省略了底部定位銷密封條;圖4顯示了圖1中所示的桌子支架組件的局部放大底部視圖;圖5顯示了圖2中所示的支架組件一部分的放大圖,其中已替換了可移置支持件;和圖6顯示了本發(fā)明中指出的凳子和椅子的局部放大截面圖,凳子和椅子包括了圖1中的支架組件,同樣省略了底部定位銷密封條;參考附圖中的圖2。其中數(shù)字10大致描述了本發(fā)明中指出的桌子一部分。桌子10包括安裝在支架組件14上的桌面12(即桌子的上部)(未剖視)。而支架組件14則包括一根直立細長中空柱16和三腳架構造18,其中三腳架構造由四根呈放射狀排列的等距輻條20組成,輻條與柱16的尾端22連接。三腳架構造18的形狀使得由輻條20定義的平面與中空柱16的軸線17正交。為了更清楚地進行說明,圖4中顯示了比例稍大的輻條20。
由一組等距凸緣28組成的安裝件24(圖2)與柱16的頂端26連接。每個凸緣28都有一對孔(未顯示),螺絲(也未顯示)穿過這些孔進入桌面12,將桌面12安裝在支架組件14上。
每個輻條20都為凹形向下開口,在橫截面上形成一個倒轉的U形。以可移置細長臂狀件30表現(xiàn)的可移置支持件嵌入一對對齊的輻條20中,并沿著該輻條20縱向內(nèi)細長??梢浦帽蹱罴?0為低碳鋼鑄件。在可移置臂狀件30的兩端都有一個向下的凸起腳32。三腳架構造18組成一個定位裝置,通過限制可移置臂狀件30沿著柱16的縱向軸線17的樞轉移置,使可移置臂狀件30與另一對輻條20保持垂直。
支架組件14包括一個與臂狀件30連接為一體的支架36,支架36位于臂狀件30的中間位置。盡管在圖示中顯示了臂狀件30和支架36,并將其描述為整個結構的一個部分,但是在其它例子中并未如此顯示。臂狀件30由焊接固定在支架36上的兩個細長物組成。支架36限定了一個圓柱狀導路34。圓柱狀定位銷38通過三腳架構造18從柱16的底端22凸起,定位銷38與柱16共軸。定位銷38可在導路34中縱向滑動,使支架36可沿著定位銷38按照圖中箭頭39(圖5)的方向移動。定位銷38由一個引導構造組成,而支架36由一個受引導構造組成。
定位銷38每端都有一個中央盲螺紋鉆孔40,與柱16距離最近的鉆孔通過緊固桿42與柱16嚙合,緊固桿42沿著柱16的中空內(nèi)部縱向細長,并與柱16共軸。緊固桿42的一端通過三腳架構造18的補充開口,另一端通過安裝件24的補充開口,一個緊固螺帽44與緊固桿42的頂端嚙合。從而,定位銷38同時作為螺帽,對緊固桿42施力,將安裝件24固定在柱的頂端26處,將三腳架構造18固定在柱16的底端22處。
墊圈46通過螺栓47連接到定位銷38的底端,螺栓47固定于定位銷38底端的螺紋鉆孔中。墊圈46的直徑大于導路34的直徑,從而墊圈46通過臂狀件鄰接墊圈46限制臂狀件30沿著定位銷38滑動。墊圈46和螺栓47組成了一個緊固構造,與三腳架構造18一起發(fā)揮作用,使支架36固定在定位銷38上。盡管圖中未顯示,但是導路34可呈臺階形,在其底端較寬,從而具有被墊圈46抵靠的內(nèi)部軸肩將,使當臂狀件向下遠離三腳架構造18時,墊圈46和螺栓47的頭部位于導路34內(nèi)。
支架組件12包括一對受壓卷曲彈簧48(圖2中只能看見一個),彈簧48位于輻條20和臂狀件30之間,推動臂狀件30向下與三腳架構造18分離。臂狀件30上有兩個盲通道49(圖2中也只能看見一個),在這兩個盲通道中分別嵌入彈簧48,使彈簧固定在臂狀件30和輻條20之間。彈簧的構造方式使其即使在臂狀件鄰近墊圈46的情況下仍然能夠保持受壓狀態(tài)。盡管圖2中不可見,但是彈簧48從定位銷開始等徑向距離排列,并且圍繞定位銷38沿直徑方向相反。
如圖1中所示,另對對齊輻條20中的兩個輻條20(即與臂狀件30垂直的輻條)的外端都有一個向下凸起的固定腳50。從而上述輻條對20形成了一個每端都有一個腳50的第一支持件。另外,三腳架構造與輻條20相接處有一個中凹或中空結構,定位銷38和支架36即位于該結構處。三腳架構造18從而組成了一個定位裝置,通過限制臂狀件30沿著定位銷38旋轉,使臂狀件與另一對輻條20保持垂直。
特別參考圖3和圖4,支架36上有一個縱向延伸的裂縫52。裂縫52沿著支架36延伸,可通過對調(diào)節(jié)裝置中調(diào)節(jié)螺栓54進行調(diào)節(jié),從而改變裂縫52的寬度,最終影響導路34的直徑。尤其是,支架36上有兩個通道限定構造56,螺栓54嵌入通道(未顯示)中。通道限定構造56位于裂縫52兩側附近,它們從支架36呈放射狀向外延伸。構造56互相平行延伸,此處的通道互相對齊并橫向相對于導路34的縱向延伸。調(diào)節(jié)螺栓54嵌入通道中,螺栓54的頭部64(圖4)位于構造56的外表面60上,螺帽66(圖4)擰入螺釘54使其固定在構造56的外表面60上。墊圈位于螺釘54的頭部64和相關的構造56之間和螺帽66及其相關的構造56之間。因此使構造56固定于螺釘54的頭部64和螺帽66之間,從而將螺帽66擰緊在螺釘54的螺桿68(圖4)上時,可縮小裂縫52的寬度,最終縮小導路34的橫截面積。相反情況同樣成立。
盡管圖中未顯示,但是可以用一個或多個襯套或套管縱向襯于導路34內(nèi)部,這些襯套或套管必須由比支架36的材料更耐磨損的材料制成,從而可抵抗支架36沿著定位銷38時造成的磨損。當然,必須按照一定的方式安排這些襯套或套管,使其能夠適應導路34橫截面區(qū)域的調(diào)節(jié)。
必須在定位銷38上涂潤滑油,支架組件14上有一個上部橡皮定位銷密封條70(僅在圖2和圖5中大致顯示)和一個下部定位銷密封條72(圖4中大致顯示),用于使定位銷38與周圍環(huán)境隔離。盡管未在圖中完全顯示,但是若需要時密封條70應該為可縱向伸縮類型,以便適應支架36和定位銷38之間的相對移動。密封條72應該為套在墊圈46和螺釘47外面的橡皮套。橡皮套同樣必須為可縱向伸縮類型。
通過調(diào)節(jié)裝置調(diào)節(jié)導路34的直徑。定位銷38和支架36側壁之間的狹窄間隔形成導路34,當一個與定位銷38縱向軸橫向平行的軸施力于臂狀件30時,定位銷38的可移置臂狀件30上將產(chǎn)生摩擦力制動。這種情況尤其在桌子10位于不平表面時容易發(fā)生。從而,當臂狀件30上沒有與兩個固定腳50之間的直線共軸壓力時,臂狀件30只能沿著導路34移動。
不·柱16的支架·件14·成了本·明中指出的自我·定裝置。
在使用時,支架組件14將桌面12支持在一個表面如地面(未顯示)上。當?shù)孛娌黄綍r,支架組件14將自動操作使臂狀件30相對于三腳架構造18移動,使四個腳50、32平穩(wěn)地與支持面接觸。
例如,當?shù)孛娌黄綄е聝蓚€固定支腳50接觸地面時,只有一個可移置支腳32與地面接觸,桌子10將圍繞固定支腳50之間的軸線旋轉三腳架構造18使桌子晃動。在晃動過程中,如果兩個支腳32都不與地面接觸,彈簧48就會向下推動可移置臂狀件30,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外力施加在支腳32上,當兩個支腳32都與地面接觸時,臂狀件30將通過支架36自動鎖定在定位銷38的正確位置處??梢浦帽蹱罴?0將自動找到一個適當?shù)奈恢?,在該位置支腳32和固定腳50都將穩(wěn)定地與地面接觸。
當?shù)孛娌黄綄е聝蓚€可移置支腳32接觸地面時,但只有一個固定支腳50與地面接觸,臂狀件30將沿著定位銷38向上移置,直到兩個固定支腳都與地面穩(wěn)定接觸。為了使臂狀件30保持平衡,地面在兩個可移置支腳32上施加的向上壓力必須相同。這是因為兩個支腳32與定位銷38的距離相同。這些向上的壓力使臂狀件30在彈簧48的推動下向上移動,直到桌子支架組件14達到穩(wěn)定、靜止的狀態(tài)。
一旦四個支腳32、50都與地面接觸,桌子10將保持穩(wěn)定狀態(tài),此時臂狀件30和支腳32都將鎖定在正確的位置上。這是由于任何晃動桌子10的行為都將使支腳32上的壓力變得不平衡,導致臂狀件通過定位銷38上的支架36立即自動地產(chǎn)生摩擦力制動。
參考附圖中的圖6,其中數(shù)字80大致描述了本發(fā)明中指出的凳子或椅子部分。凳子或椅子80包括一個上部或座位部分,數(shù)字82顯示了該部分的局部視圖,該部分安裝在本發(fā)明中指出的支架組件14上。除了座位部分82取代了桌面12,凳子或椅子80的功能和工作方式與桌子10完全相同,因此在此不作進一步描述。
根據(jù)圖紙中的參考,本發(fā)明的一大優(yōu)勢在于在普通的非穩(wěn)定桌子支架使用中,可移置臂狀件30和定位銷38可連接在三腳架構造18上。這就使在制造穩(wěn)定桌子時,不需要在生產(chǎn)普通桌子的機器上做大量機械改造,如硬模和模具。另外,可將定位銷38和可移置臂狀件30安裝在現(xiàn)有的桌子上,構成一個自我穩(wěn)定桌子10。當然同樣的操作也可用于凳子或椅子。支架36的使用使導路34的直徑可調(diào)節(jié),從而獲得支架36在定位銷38上的最佳位置。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家具的支架組件,包括一個用于在其上端連接家具的上部的細長支架結構,該支架結構在底端部位或附近有第一對支腳;一個細長引導構造,與支架結構牢固連接及相對支架結構縱向延伸;一個可移置的支持件,在該支持件的底端部位或附近有第二對支腳,該可移置支持件相對于支架結構安裝成,使第一對支腳之間的線橫向于第二對支腳之間的線,該可移置支持件還有一個細長受引導構造,可與引導構造互補和縱向滑動嚙合,使可移置支持件可沿著橫向于兩對支腳之間的線的直線導路可滑動地移置,其中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中的一個呈定位銷的形式,而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中的另一個呈支架的形式,支架限定一導路,定位銷可縱向滑動地容納在該導路中,支架構制成使導路的橫截面積可調(diào)節(jié),從而改變導路相對于定位銷的尺寸,使得定位銷與形成導路的支架側壁自動摩擦嚙合,以此來響應可移置支持件圍繞橫向于其導路的一樞轉軸線的樞轉,最終通過摩擦固定可移置支持件以防止其相對于支架結構的滑動移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支架上設置有一條縱向延伸裂縫和用于調(diào)節(jié)裂縫寬度的調(diào)節(jié)裝置,以調(diào)節(jié)導路的橫截面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調(diào)節(jié)裝置包含兩通道限定構造和螺釘/螺帽組件,其中一個通道限定構造位于裂縫的兩側,由諸構造限定的通道基本對齊,并橫向于導路的縱向軸線延伸,將組件的螺釘納入通道并通過通道延伸,從而使諸通道限定構造保持在組件的螺帽和螺釘?shù)念^之間,從而通過擰螺釘上的螺帽來調(diào)節(jié)裂縫的寬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導路的橫截面為圓形,定位銷為圓柱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引導構造由定位銷構成,該定位銷從支架結構底端向下凸出,受引導構造由導路構成,而導路由支架限定,支架位于可移置支持件的中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支架結構包括一直立細長柱和一個與柱底端連接的三腳架構造,四根輻條向外放射狀排列構成三腳架構造,輻條圍繞柱的縱向軸線等角排列,每根輻條均為凹形并向下開口,定位銷與三腳架構造嚙合,并從其中間向下凸出。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一對對齊的輻條設置有第一對支腳,第一對支腳的每一個設置在所述一對輻條的諸輻條的尾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可移置支持件包含由其它一對對齊的輻條形成的凹形區(qū)域中接納及沿其縱向延伸的臂狀件,第二對支腳中的每一個支腳各自設置在臂狀件的尾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臂狀件和支架為一體結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支架組件包含至少一個加載件,以推動臂狀件向下與支架結構分離。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支架組件包含兩個加載件,分別等距位于引導構造的相對兩側,每個加載件呈壓縮彈簧的形式,位于由所述其它一對輻條限定的凹形區(qū)域中,并在輻條和臂狀件之間發(fā)揮作用。
12.如權利要求6-11之一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支架組件還包括一個與定位銷底端固定的固定構造,該固定構造與三腳架構造共同發(fā)揮作用使支架固定在定位銷上。
13.如上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第二對支腳的每一個支腳從引導構造的縱向軸線等距間隔。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第一對支腳的每一個支腳與引導構造的縱向軸線以相同的距離間隔,如第二對支腳的每一個支腳與引導構造的縱向軸線間隔。
15.如上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第一對支腳間的直線與第二對支腳間的直線成直角。
16.如上述任何一條權利要求所述的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支架組件還包括密封裝置,使定位銷與周圍環(huán)境隔離。
17.一種用于家具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包括第一細長支持部件,每一端都有一個向相同方向凸出的支腳;與第一支持部件連接的細長引導構造;和第二細長支持部件,該部件與第一支持部件一樣,每一端都有一個向相同方向凸出的腳,第二支持部件包括一個細長受引導構造,可與引導構造互補和縱向滑動嚙合,其中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中的一個呈定位銷的形式,而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中的另一個呈由支架限定的導路的形式,該支架與第一或第二支持部件的一個連接,并且定位銷在導路槽中被縱向滑動地接納,因此,第二支持部件相對于第一支持部件可滑動地移置,并且支架的構成方式使得可調(diào)節(jié)導路的橫截面積。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架上設置一條縱向延伸的裂縫和用于調(diào)節(jié)裂縫寬度的調(diào)節(jié)裝置,以調(diào)節(jié)導路的橫截面積。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調(diào)節(jié)裝置包含兩通道限定構造和一螺釘/螺帽組件,其中一個通道限定構造位于裂縫的兩側,由該構造限定的通道基本上對齊并橫向于導路的縱向軸線延伸,組件的螺釘納入并延伸通過通道,使通道限定構造保持在組件的螺帽和螺釘?shù)念^之間,從而通過在螺釘上擰螺帽來調(diào)節(jié)裂縫的寬度。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引導構造由定位銷構成,該定位銷與第一支持部件的中間連接,并與支腳同方向凸出;由支架限定的導路構成受引導構造,并且支架位于第二支持部件的中間并與其連成一體。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持部件和第二支持部件成直角。
22.如權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定位裝置,該定位裝置始終保持第一和第二支持組件在預定配置狀態(tài)。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定位裝置包括一對縱向?qū)R的輻條,該輻條與第一支持部件連接并向外成放射狀凸出。從而輻條和第一支持部件成直角,并且輻條的形狀限定定位通道按照支腳和定位銷凸出的方向的相同方向開口,第二支持部件位于該定位通道內(nèi)。
24.如權利要求17-23之一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引導構造和受引導構造的形狀和尺寸限定了在定位銷和限定通道的支架壁之間存在一個有限的間隙,該間隙可通過調(diào)節(jié)導路的橫截面積進行調(diào)整,從而當圍繞橫向于定位銷縱向軸線的軸線基本運動施加于第二支持部件時,發(fā)生第二支持部件相對于第一支持部件自動摩擦鎖定。
25.如權利要求17-24之一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個加載件,推動第二支持部件按照支腳凸出的相同方向與第一支持部件分離。
26.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加載件,分別等距位于引導構造的相對兩側,每個加載件呈壓縮彈簧的形式,位于由其它一對輻條限定的凹形區(qū)域中,并在輻條和第二支持部件之間發(fā)揮作用。
27.如權利要求17-26之一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固定構造,使用時使其自身與家具的支持結構固定。
28.如權利要求17-27之一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密封裝置,使定位銷與周圍環(huán)境隔離。
29.如權利要求17-28之一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與定位銷底端固定的固定構造,該固定構造用來將受引導構造保持在定位銷上。
30.一種包括如權利要求1-16之一所述的支架組件的家具,包括安裝在支架組件上的家具的上部。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該家具是一桌子,家具的上部為桌面。
32.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家具是凳子或椅子,家具的上部為凳子或椅子的座位部分。
33.一種包括如權利要求17-29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的家具,包括與其第一支持部件固定的家具的上部。
34.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家具是桌子,家具的上部為桌面。
35.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家具是凳子或椅子,家具的上部為凳子或椅子的座位部分。
36.一種基本上參考附圖在此處所述的支架組件。
37.一種基本上參考附圖在此處所述的自我穩(wěn)定裝置。
38.一種基本上參考附圖在此處所述的家具。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家具,如桌子、凳子或椅子的自我穩(wěn)定支架組件(14)。本組件包括將某件家具的上部連接到頂端的支架結構(16)。本支架結構在底端(22)有一對支腳(50)。本支架結構的底端有一個凸出的細長定位銷(38)。在有第二對支腳的可移置支持件(30)上有一個導路支架(36)。在該導路支架中,定位銷可縱向滑動。支架的構成方式使導路的橫截面積可調(diào)節(jié),從而改變導路相對于定位銷的尺寸。在這種情況下,定位銷將與導路支架側壁自動摩擦嚙合,以此來響應圍繞橫向于支架的樞轉軸線的移置支持件的樞轉,最終通過摩擦固定可移置支持件而防止其相對于定位銷的滑動移位。
文檔編號A47B13/02GK1882269SQ200480033553
公開日2006年12月20日 申請日期2004年10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0月10日
發(fā)明者R·布魯克 申請人:西拉諾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