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貨柜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安全防護裝置,尤關于一種預防工作人員在貨拒頂部進行維修作業(yè)時墜落的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
背景技術:
貨拒是現代商業(yè)活動中重要的運輸工具,特別有利于憑借??者\進行大量運送。通常使用貨拒時無需在其頂部進行作業(yè)。然而,貨拒經多次使用后,可能因碰撞或銹蝕等而發(fā)生破損,為修理貨拒或對貨拒進行噴涂等處理,有時需要登上貨拒頂部予以檢查或維修。但在檢查貨拒結構或進行維修等少數特定狀況,需要令人員登上貨拒頂部時,由于貨拒具有相當高度,在貨拒頂部進行作業(yè)時若不慎落下,將可能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
然而,由于使用貨拒運送時通常需將復數個貨拒進行堆高,因此不能在其頂部設置常設安全防護裝置。又,為爭取作業(yè)時效,也不適合使用難以架設的安全防護裝置。故知市場對能快速筒便使用而能有效提供安全防護的貨柜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有一需求。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上述對于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的需求,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易用而有效的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以滿足所述的需求。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兩個固定柱,各固定柱具有一柱體、 一設在所述的柱體底端且可插入貨拒
拒角頂孔的底塊、以及一延伸自所述的底塊且可扣合在貨拒拒角端孔的扣合件;一安全索,固定在所述的兩個固定柱之間。
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發(fā)明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憑借所述的底塊與扣合件可免用螺絲而迅速將固定柱固定在貨拒頂部拒角,使用者可穿戴諸如安全背心
3等人身安全帶并連結在所述的安全索上,可在落下貨拒時拉撐住使用者避免直接落地而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從而達成本發(fā)明目的而滿足市場的需求。
圖1是本發(fā)明的固定柱立體圖;圖2是本發(fā)明的裝設過程示意圖;圖3是本發(fā)明的裝設在貨拒的示意圖;圖4是本發(fā)明的使用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lO-固定柱;U-柱體;12-底塊;13-扣合件;14-固定具;15-固定盤;16-補強件;20-安全索;21-調節(jié)器;211-固定件;30-人身安全帶;60-貨拒;61-貨拒拒角頂孔;62-側孔;63-端孔。
具體實施例方式
貨拒是依據國際標準(ISO)制定的標準規(guī)格所制造的運輸工具,不僅其尺寸以及各部元件的諸元必需符合國際規(guī)格,在使用貨拒時也需經過常規(guī)檢查,以確認貨拒狀況良好而能承載并保護貨物,且能耐受??者\輸過程中的顛簸與可能的外力沖擊。
請參閱圖2以及圖4,是本發(fā)明的裝設過程示意圖以及在貨拒上使用時的使用示意圖。
在貨拒60的各角落設有拒角(corner casting,又稱"角件,,),以利于倉儲或運送時堆高或拉系復數貨拒。貨拒拒角分別在貨拒60頂面、側面以及端面上形成相互連通的貨拒柜角頂孔61、貨拒拒角側孔62以及貨拒拒角端孔63。
對單一貨拒60進行維修作業(yè)時,貨物裝載等作業(yè)時較少機會使用所述的拒角結構,因此在對單一貨拒60進行作業(yè)時,通常所述的貨柜柜角頂孔61、貨拒拒角側孔62以及貨拒拒角端孔63之中均未設置任何其他工具或構件。但在經過常規(guī)檢查,進而需要堆高或拉系復數貨柜時,將會利用承接錐(twisk locker)、拉系桿(lashing rod或lashing bar)或拉系索(lashing wire )等固定在貨拒柜角。所述的柜角及其貨柜拒角頂孔61、貨柜拒角側孔62以及貨拒拒角端孔63的尺寸以及結構等是符合上述國際標準,因此不同貨運公司的貨拒的拒角大小、位置也都相同。
至于本發(fā)明的一較佳實施例,請配合參閱圖1,揭示有本發(fā)明的立體圖。本發(fā)明是一種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包括有兩個固定柱10以及一安 全索20。
所述的各固定柱10具有一柱體11、 一底塊12以及一扣合件13。 請配合參閱圖2以及圖3,是本發(fā)明的裝設過程以及裝設在貨拒的示意圖。 所述的底塊12設在所述的柱體11底端且可插入貨拒拒角頂孔61。所述的 扣合件13延伸自所述的底塊12且可扣合在貨拒拒角端孔63。由于貨拒拒角頂 孔61與貨拒拒角端孔63都屬國際標準規(guī)格的構件,因此在生產本發(fā)明的固定 柱10時,所述的底塊12與所述的扣合件13只要符合國際標準規(guī)格的貨拒拒角 頂孔61與貨拒拒角端孔63即可適用幾乎所有在商業(yè)活動中流通的貨拒,僅有 在非常稀少的狀況下方需配合個別貨拒或特殊規(guī)格制造固定柱10。
所述的柱體11與底塊12之間可進一步環(huán)設一朝徑向延伸的固定盤15,以 令所述的固定盤15與所述的扣合件13更穩(wěn)固地扣合在貨拒柜角,進而有效地 將所述的柱體11固定在貨拒頂部,也即憑借設置所述的固定盤15,可讓固定盤 15與所述的扣合件13夾住貨拒拒角頂孔61與貨拒拒角端孔63之間的結構,從 而能夠穩(wěn)定地將所述的固定柱10扣合在貨拒柜角。
又,所述的固定盤15與所述的柱體11之間可增設復數補強件16以增加所 述的固定盤15與所述的柱體11之間結構上的強度,避免所述的固定盤15與所 述的柱體11之間發(fā)生形變的可能性。
請再配合參閱圖4,所述的安全索20是固定在所述的兩個固定柱IO之間。 所述的安全索20可進一步包括有至少一用來調節(jié)所述的安全索20長度的 調節(jié)器21。
所述的調節(jié)器21可具有兩端,且在其兩端分設有一可調節(jié)固定在所述的安 全索20上不同位置的固定件211。
所述的各固定柱10的柱體11上設有一諸如扣環(huán)等固定具14,以固定所述 的安全索20。所述的安全索20是憑借所述的固定具14固定在所述的兩個固定 柱IO之間。
一種可行而常見的調節(jié)器21的具體實施方式
,是將所述的調節(jié)器21設置 在所述的安全索20之中,令所述的調節(jié)器21的兩端形成為螺孔,且令安全索 20及其相接處形成為具有適當長度的螺柱。憑借螺出或螺入所述的螺柱即可調 整所述的螺孔位于螺柱上不同位置,從而調節(jié)安全索20長度。
使用時,使用者可采用一人身安全帶30,將的可滑動地連結在所述的安全索20上。有關所述的人身安全帶30的技術手段等是周知技術,其一具體可行 實施態(tài)樣是令所述的人身安全帶30包括可供使用者穿戴的穿戴部,且自穿戴部 延伸出一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的安全索20上的是留索。
欲進行貨拒頂部作業(yè)時,是先將工作梯等登高裝置移至貨拒60拒角旁,將 所述的固定柱10搬至貨拒60頂部,再迅速地將所述的底塊12插入所述的貨拒 拒角頂孔61并將所述的扣合件13扣合在貨拒拒角端孔63中,即可免用螺絲而 迅速地分別固定所述的兩個固定柱IO在貨拒60頂部同側兩端的拒角,將所述 的安全索20是固在兩固定柱IO之間,并將所述的人身安全帶30可滑動地連結 在所述的安全索20上,即可開始在貨拒60頂部進行作業(yè)。又由于與諸如拉系 桿等工具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的重量極輕,因此使用者可以輕易地憑借前工作 梯等將本實用新型的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搬至貨拒60頂部以進行作業(yè)。
請再配合參閱圖4,當不小心落下貨拒60時,所述的兩個固定柱10與所述 的安全索20即可憑借所述的人身安全帶30拉撐住使用者,可避免直接落地發(fā) 生嚴重的人身傷害。
由上述可知本發(fā)明具體結構與使用方法,其確可達成本發(fā)明目的,提供一 種易用而有效的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
以上說明對本發(fā)明而言只是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 理解,在不脫離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作出許多修改、變化 或等效,但都將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貨柜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兩個固定柱,各固定柱具有一柱體、一設在所述的柱體底端且可插入貨柜柜角頂孔的底塊、以及一延伸自所述的底塊且可扣合在貨柜柜角端孔的扣合件;一安全索,固定在所述的兩個固定柱之間。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全索進一步包括有至少一個用來調節(jié)所述的安全索長度的調節(jié)器;所述的調節(jié)器,具有兩端,在其兩端分設有一可調節(jié)固定在所述的安全索上不同位置的固定件。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固定柱的柱體上設有一用來固定所述的安全索的固定具,所述的安全索是憑借所述的固定具固定在所述的兩個固定柱之間。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具是一扣環(huán)。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拒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柱體與底塊之間環(huán)設有 一朝徑向延伸的固定盤。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貨柜頂部作業(yè)安全防護裝置,其包括有二可固定在貨柜頂部柜角的固定柱以及一固定在所述的兩個固定柱之間的安全索;所述的各固定柱具有一柱體、一設在所述的柱體底端且可插入貨柜柜角頂孔的底塊以及一延伸自所述的底塊且可扣合在貨柜柜角端孔的扣合件;憑借所述的底塊與扣合件可免用螺絲而迅速將固定柱固定在貨柜頂部柜角,使用者可穿戴適當的安全帶并連結在所述的安全索上,可在落下貨柜時拉撐住使用者避免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
文檔編號A47F5/00GK101536847SQ200910136450
公開日2009年9月23日 申請日期2009年5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5月8日
發(fā)明者趙傳云, 鐘發(fā)龍 申請人:臺灣柏堅貨柜維修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