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包括一端固定在行李箱蓋上的弧形運動支架和驅動裝置,驅動裝置固定在車身上,弧形運動支架的另一端穿過汽車上的鈑金件并固定在驅動裝置上,驅動裝置帶動弧形運動支架運動,弧形運動支架帶動行李箱蓋打開和關閉,弧形運動支架的橫截面為圓形,所述的鈑金件上設有便于弧形運動支架通過且不會發(fā)生干涉的圓孔,圓孔的直徑比弧形運動支架的直徑大1CM以內。具有上述結構的該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及其設計方法能夠根據具體的車型確定設計邊界,滿足了各種車型的需求,提高了正常的使用性能;同時,鈑金件上設置的圓孔保證弧形運動支架在運動過程中不會發(fā)生干涉。
【專利說明】一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工程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有各種各樣的行李箱蓋或后背門開啟助力機構,其中較為常見的助力機構有氣彈簧、扭桿、電機等,運動執(zhí)行機構較為常見的有四連桿、曲柄連桿等。然而,扭桿助力的成本較低,性能也較為一般,適用范圍較窄;氣彈簧與四連桿的組合機構用于較高級別的轎車,性能較好,而成本也較高,使用范圍受限;技術含量較高的遙控助力機構可與多種運動執(zhí)行機構聯(lián)合工作,性能最好,成本最高,只有高端轎車才有所應用,適用范圍最為局限。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其目的是使得該種通過電機驅動的助力機構可以廣泛的應用在各種車型上,提高整車的使用性能。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該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包括一端固定在行李箱蓋上的弧形運動支架和驅動裝置,所述的驅動裝置固定在車身上,所述的弧形運動支架的另一端穿過汽車上的鈑金件并固定在驅動裝置上,驅動裝置帶動弧形運動支架運動,弧形運動支架帶動行李箱蓋打開和關閉。
[0005]所述的弧形運動支架的橫截面為圓形,所述的鈑金件上設有便于弧形運動支架通過且不會發(fā)生干涉的圓孔,圓孔的直徑比弧形運動支架的直徑大ICM以內。
[0006]所述的驅動裝置通·過電機帶動,且電機通過遙控鑰匙發(fā)出的信號啟動工作。
[0007]—種用于上述行李箱蓋開啟機構的設計方法包括:
[0008]I)確定設計邊界:首先根據具體車型的尺寸確定行李箱蓋開啟機構的設計邊界;
[0009]2)建模并進行運動仿真,輸出觀測點的運動位移;
[0010]3)根據邊界的調整進行進一步的優(yōu)化;
[0011]4)最終確定可用于工程的弧形運動支架的形狀和尺寸。
[0012]在運動仿真階段,對鈑金件上的圓孔進行設計時,要保證弧形運動支架在運動過程中不會發(fā)生干涉。
[0013]具有上述結構的該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能夠根據具體的車型確定設計邊界,然后建模仿真,輸出觀測點的運動位移,并可以根據邊界的調整進行進一步的優(yōu)化,最終確定可用于工程的弧形運動支架的形狀和尺寸,滿足了各種車型的需求,提高了正常的使用性能;同時,鈑金件上設置的圓孔保證弧形運動支架在運動過程中不會發(fā)生干涉,而且,圓孔的直徑略大于弧形運動支架的直徑,保證用戶不會看到鈑金件內部的裝置,滿足了美觀的需求。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行李箱蓋關閉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行李箱蓋開啟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3為用于行李箱蓋開啟機構的設計方法的設計流程圖。
[0018]在圖1-3中,1:行李箱蓋;2:弧形運動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行李箱蓋關閉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行李箱蓋開啟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用于行李箱蓋開啟機構的設計方法的設計流程圖。由圖1-圖3所示結構結合可知,該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包括一端固定在行李箱蓋I上的弧形運動支架2和驅動裝置,所述的驅動裝置固定在車身上,所述的弧形運動支架2的另一端穿過汽車上的鈑金件并固定在驅動裝置上,驅動裝置通過電機帶動,且電機通過遙控鑰匙發(fā)出的信號啟動工作。驅動裝置帶動弧形運動支架2運動,弧形運動支架2帶動行李箱蓋I打開和關閉。
[0020]弧形運動支架2的橫截面為圓形,所述的鈑金件上設有便于弧形運動支架2通過且不會發(fā)生干涉的圓孔,圓孔的直徑比弧形運動支架2的直徑大ICM以內。
[0021]用于行李箱蓋開啟機構的設計方法包括:
[0022]I)確定設計邊界:首先根據具體車型的尺寸確定行李箱蓋開啟機構的設計邊界;
[0023]2)建模并進行運動仿真,輸出觀測點的運動位移;
[0024]3)根據邊界的調整進行進一步的優(yōu)化;
[0025]4)最終確定可用于工程的弧形運動支架2的形狀和尺寸。
[0026]在運動仿真階段,對鈑金件上的圓孔進行設計時,要保證弧形運動支架2在運動過程中不會發(fā)生干涉。
[0027]具有上述結構的該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能夠根據具體的車型確定設計邊界,然后建模仿真,輸出觀測點的運動位移,并可以根據邊界的調整進行進一步的優(yōu)化,最終確定可用于工程的弧形運動支架的形狀和尺寸,滿足了各種車型的需求,提高了正常的使用性能;同時,鈑金件上設置的圓孔保證弧形運動支架在運動過程中不會發(fā)生干涉,而且,圓孔的直徑略大于弧形運動支架的直徑,保證用戶不會看到鈑金件內部的裝置,滿足了美觀的需求。
【權利要求】
1.一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包括一端固定在行李箱蓋(I)上的弧形運動支架(2)和驅動裝置,所述的驅動裝置固定在車身上,所述的弧形運動支架(2)的另一端穿過汽車上的鈑金件并固定在驅動裝置上,驅動裝置帶動弧形運動支架(2 )運動,弧形運動支架(2 )帶動行李箱蓋(I)打開和關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弧形運動支架(2)的橫截面為圓形,所述的鈑金件上設有便于弧形運動支架(2)通過且不會發(fā)生干涉的圓孔,圓孔的直徑比弧形運動支架(2)的直徑大ICM以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行李箱蓋開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裝置通過電機帶動,且電機通過遙控鑰匙發(fā)出的信號啟動工作。
【文檔編號】E05F15/20GK203640487SQ201320642057
【公開日】2014年6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0月17日
【發(fā)明者】周軍, 劉萍, 方崇武, 童培易, 唐萍, 劉國莉, 晉啟云 申請人:蕪湖市順昌汽車配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