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水壺,其特征在于,包括壺蓋組件、壺體、防塵蓋及感溫變形元件,所述壺蓋組件用于打開或者關閉所述壺體的壺口,所述壺體上設置有壺嘴,所述防塵蓋設置在所述壺嘴上方,用于打開或者關閉所述壺嘴的出水口,所述感溫變形元件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防塵蓋下方,所述感溫變形元件在溫度升高時發(fā)生形變以打開所述防塵蓋,所述感溫變形元件在溫度降低時恢復形變以關閉所述防塵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設置在所述壺蓋組件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設置在所述壺體或者壺嘴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為雙金屬片。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為記憶合金彈簧。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的一端為固定部,另一端為感溫變形部;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壺體或者壺嘴上,所述感溫變形部位于所述防塵蓋的覆蓋范圍。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的兩端分別為固定部,中間為感溫變形部;其中一端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壺嘴的一側,另一端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壺嘴的另一側或者壺體上,所述感溫變形部位于所述防塵蓋的覆蓋范圍。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為雙金屬片,所述雙金屬片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壺蓋組件上,另一端伸入至所述防塵蓋的下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壺蓋組件包括依次設置的上壺蓋、下壺蓋骨架及下壺蓋裝飾片;所述防塵蓋鉸接 于所述上壺蓋的一端,所述雙金屬片的一端位于所述下壺蓋骨架與下壺蓋裝飾片之間,且與所述下壺蓋骨架固定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雙金屬片與下壺蓋骨架的固定連接方式為通過相互配合的凸起與限位孔進行連接,或者通過相互配合的卡勾與卡槽進行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雙金屬片的比彎曲K滿足如下范圍:15×10-6/℃<K≤30×10-6/℃。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比彎曲K滿足如下范圍:20×10-6/℃<K≤30×10-6/℃。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雙金屬片的厚度t滿足如下范圍:0<t≤1mm。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雙金屬片的厚度t滿足如下范圍:0.1<t≤0.2mm。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為記憶合金彈簧。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塵蓋下方設有防塵蓋凸腳,所述記憶合金彈簧套設于所述防塵蓋凸腳上,所述壺蓋組件在其下壺蓋裝飾片上開設有導熱孔,所述導熱孔位于所述記憶合金彈簧的正下方。
17.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記憶合金彈簧的相變溫度為90-100℃;所述記憶合金彈簧的溫度達到相變溫度時,發(fā)生膨脹伸長;所述記憶合金彈簧的溫度低于相變溫度時,收縮恢復原狀。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的數量為一個或者多個。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溫變形元件受熱發(fā)生形變后頂起所述防塵蓋,所述防塵蓋被頂起的最高高度h滿足如下范圍:0<h≤20mm。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塵蓋被頂起的最高高度h滿足如下范圍:2.5<h≤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