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家具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新型靠椅。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椅子和躺床都是兩個獨立的產品,目前的折疊椅,都沒有一種可拆卸的搭腳裝置,人坐上去之后雙腿只能是屈膝狀態(tài),使用感覺并不舒適。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旨在提出一種新型靠椅,可以解決上述問題。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
一種新型靠椅,包括椅面、椅背、扶手和椅腿,還包括搭腳機構,所述搭腳機構可拆卸固定于椅面底部,搭腳機構包括定位塊、搭腳板和支撐塊,搭腳板固定于定位塊下端,并延伸至椅腿前方,定位塊可拆卸連接于椅面底部,支撐塊可拆卸連接于搭腳板下方,支撐塊位于椅面下方,扶手的前端設有杯托,椅背上設有枕墊。
進一步,所述搭腳板包括依次連接的豎直板、傾斜板和上勾板,豎直板固定于支撐塊下方,上勾板位于椅腿的前方,傾斜板和上勾板的相交處接觸地面。
進一步,所述扶手包括上扶手和前扶手,上扶手固定于前扶手和椅背之間,上扶手呈中部向下彎曲的圓弧狀。
進一步,所述椅背的上半部向后傾斜,枕墊設于椅背的上半部。
進一步,所述杯托設于前扶手的前端。
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所述的新型靠椅有以下優(yōu)勢:結構合理,能提高舒適性,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構成本發(fā)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枕墊;2-椅背;3-上扶手;4-椅面;5-定位塊;6-豎直板;7-前扶手;8-杯托;9-支撐塊;10-傾斜板;11-上勾板。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
如圖1所示,一種新型靠椅,包括椅面4、椅背2、扶手和椅腿,還包括搭腳機構,所述搭腳機構可拆卸固定于椅面4底部,搭腳機構包括定位塊5、搭腳板和支撐塊9,搭腳板固定于定位塊5下端,并延伸至椅腿前方,定位塊5可拆卸連接于椅面4底部,支撐塊9可拆卸連接于搭腳板下方,支撐塊9位于椅面4下方,扶手的前端設有杯托8,椅背2上設有枕墊1。
所述搭腳板包括依次連接的豎直板6、傾斜板10和上勾板11,豎直板6固定于支撐塊9下方,上勾板11位于椅腿的前方,傾斜板10和上勾板11的相交處接觸地面。
所述扶手包括上扶手3和前扶手7,上扶手3固定于前扶手7和椅背2之間,上扶手3呈中部向下彎曲的圓弧狀。
所述椅背2的上半部向后傾斜,枕墊1設于椅背2的上半部。
所述杯托8設于前扶手7的前端。
使用時,可直接將腳搭在搭腳板上,提高腿部的舒適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