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萬向調整的學生防近視支架,屬于學生用品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調查顯示,我國8 ~12 歲的小學生中,近視發(fā)病率約為23%,中學生約為55%,大學生約為76%。專家介紹,青少年近視眼的形成原因先天遺傳占20%,后天環(huán)境因素占80%。環(huán)境因素是可以改變的,通過改善用眼環(huán)境和注意養(yǎng)成良好用眼習慣達到預防近視的目的。學生上課和寫作業(yè)占據(jù)了學生大部分的學習時間,學生近視大都是因為寫作業(yè)和上課聽講時姿勢不正確造成的,特別是小學生保持正確的寫作姿勢的自覺性很差,這是造成近視發(fā)病率高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預防學生近視,市面上出現(xiàn)了各種各樣的防近視支架, 目前現(xiàn)有的一些防近視支架都是采用塑質材料,雖然易裝易折,但基座不穩(wěn),不牢固,容易損壞變形、丟失。且現(xiàn)有的防近視支架一般都是可以在高度上進行調節(jié),前后的距離不方便調節(jié),且不需要使用時現(xiàn)有的支架需要拆卸下來才能方便學生操作其他事情,需要使用時候在安裝在課桌上,使用較為繁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萬向調整的學生防近視支架。
本實用新型萬向調整的學生防近視支架, 它包含擋桿1、插桿1-1、萬向轉動裝置2、第一緊固螺栓3、第二緊固螺栓4、升降調整桿5、緊固螺桿6、U型卡座7、固定按壓扣6-1、套筒8和第三緊固螺栓9,兩個對應設置的萬向轉動裝置2內穿插設置有擋桿1底部的插桿1-1,且插桿1-1通過萬向轉動裝置2外側的第一緊固螺栓3與萬向轉動裝置2固定,萬向轉動裝置2的內側設置有穿插孔,升降調整桿5的上部穿插在萬向轉動裝置2內側的穿插孔內,且通過第二緊固螺栓4與萬向轉動裝置2固定,升降調整桿5的底部與套筒8連接,且套筒8上安裝有第三緊固螺栓9, 套筒8的內側設置有U型卡座7, U型卡座7上穿插設置有緊固螺桿6, 緊固螺桿6的底部設置有固定按壓扣6-1。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擋桿1的外側包覆有一層保護套1-3。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它能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弊端,結構設計合理新穎,此近視架不僅能在高度上進行調整,也可以前后伸縮調整前后距離,可以根據(jù)不同身高年齡調節(jié),擋桿也可以任意調節(jié)角度,也適用于各種凹面形狀的桌子,在不需要使用的時候,也可以將此近視架旋轉到下方,收起來,不影響孩子在課桌上吃中飯,也不影響孩子春季在桌子上午休,因此使用更加方便快捷。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具體實施方式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具體實施方式二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擋桿1、插桿1-1、萬向轉動裝置2、第一緊固螺栓3、第二緊固螺栓4、升降調整桿5、緊固螺桿6、U型卡座7、固定按壓扣6-1、套筒8、第三緊固螺栓9。
具體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方式一:如圖1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擋桿1、插桿1-1、萬向轉動裝置2、第一緊固螺栓3、第二緊固螺栓4、升降調整桿5、緊固螺桿6、U型卡座7、固定按壓扣6-1、套筒8和第三緊固螺栓9,兩個對應設置的萬向轉動裝置2內穿插設置有擋桿1底部的插桿1-1,且插桿1-1通過萬向轉動裝置2外側的第一緊固螺栓3與萬向轉動裝置2固定,萬向轉動裝置2的內側設置有穿插孔,升降調整桿5的上部穿插在萬向轉動裝置2內側的穿插孔內,且通過第二緊固螺栓4與萬向轉動裝置2固定,升降調整桿5的底部與套筒8連接,且套筒8上安裝有第三緊固螺栓9, 套筒8的內側設置有U型卡座7, U型卡座7上穿插設置有緊固螺桿6, 緊固螺桿6的底部設置有固定按壓扣6-1。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擋桿1的外側包覆有一層保護套1-3。
本具體實施方式的工作原理為:擋桿1通過U型卡座7、緊固螺桿6和固定按壓扣6-1的配合固定在桌子上,調整升降調整桿5的升降高度以滿足不同身高的學生使用,將擋桿1上拉或者下降來調整與學生身體之間的前后距離,學生在使用過程中,頭部在擋桿1的上方,手從升降調整桿5的兩側伸過去寫字即可
具體實施方式二:如圖2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的不同之處在于,所述的擋桿1替換為長擋桿1-2,其它組成和連接關系與具體實施方式一相同。
本具體實施方式的固定方法與具體實施方式一相同,但是使用時由于替換為長擋桿1-1,因此使用時手從長擋桿1-2的下面伸進去寫字即可。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