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板結構,分別設置于所述主板結構兩側的側板結構,設置于所述主板結構和側板結構頂端的頂板結構,設置于所述主板結構和側板結構底端的底板結構,設置于兩塊所述側板結構之間的中間隔板結構,以及連接所述主板結構、側板結構、頂板結構、底板結構及中間隔板結構的活動連接結構;
所述活動連接結構包括設置于所述主板結構和側板結構之間的鉸接結構,設置于所述側板結構頂端和頂板結構之間的第一扣合結構,設置于所述側板結構底端和底板結構之間的第二扣合結構,以及連接于所述側板結構和中間隔板結構之間的卡合結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連接結構還包括設置于所述側板結構頂端和頂板結構之間的定位結構;
所述定位結構包括突出設置于所述側板結構上的定位銷,以及設置于所述頂板結構上并與所述定位銷對應的定位孔。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連接結構還包括突出設置于所述側板結構底端內(nèi)側的托板,所述底板結構兩端分別擱置于兩側的所述托板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扣合結構包括設置于所述側板結構頂端內(nèi)側的第一卡扣件,以及設置于所述頂板結構內(nèi)側并與所述第一卡扣件扣合的第一卡合件;
所述第二扣合結構包括設置于所述側板結構底部的第二卡合件,以及設置于所述底板結構端部外側并與所述第二卡合件扣合的第二卡扣件。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板結構包括側板框,所述鉸接結構設置于所述側板框的內(nèi)側,所述定位銷、第一卡扣件均設置于所述側板框頂端,而所述第二卡合件設置于所述側板框底部;
以及豎直設置于所述側板框內(nèi)的側板加強板,并排設置于所述側板框內(nèi)的多塊側分板。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結構包括突出設置于每塊所述側板加強板上的卡銷,以及設置于所述中間隔板結構兩端底側的卡槽,所述卡銷卡合于所述卡槽中;
所述側板框內(nèi)側對稱設置有兩塊所述側板加強板,每塊所述側板加強板上均開設有多個與所述卡銷對應的銷孔。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板框包括對稱設置的第一側柱和第二側柱,所述第一側柱或第二側柱通過所述鉸接結構與所述主板結構連接;
以及連接于所述第一側柱和第二側柱頂端的第一側桿,所述定位銷、第一卡扣件均設置于所述第一側桿頂端;
連接于所述第一側柱和第二側柱底端的第二側桿,所述第二卡合件設置于所述第二側桿底部,且所述側板加強板連接于所述第一側桿和第二側桿之間。
8.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結構包括頂板框,并排連接設置于所述頂板框內(nèi)的多塊頂分板;
以及平行間隔設置于所述頂板框中并與所述頂分板連接的多塊頂板加強板,每塊所述頂板加強板上均設置有多個與所述定位銷對應的所述定位孔,且所述第一卡合件設置于所述頂板加強板內(nèi)側。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框的四周均突出于兩塊所述側板結構與主板結構,且所述頂板加強板的長度大于所述側板框的寬度。
10.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易拆裝家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結構包括主板框,所述鉸接結構包括分別設置于所述主板框兩側的第一鉸接部,以及設置于所述側板框上并與所述第一鉸接部鉸接的第二鉸接部;
以及設置于所述主板框內(nèi)的主板加強板,并排設置于所述主板框內(nèi)的多塊主分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