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辦公用品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組合式氣囊椅。
背景技術:
現有辦公椅的結構多樣,功能多樣,但是現有辦公椅的椅背仍舊結構單一,辦公室人員長期工作而其背部和腰部無法得到椅背的依靠而導致腰背和背部酸痛,從而影響上班效率,且不利于身體健康。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組合式氣囊椅,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椅背上的氣囊以用于護腰和護背,有利于身體健康。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組合式氣囊椅,包括椅背、椅座和氣囊,所述椅背與垂直固定于所述椅座的左端,所述椅座底部安裝于旋轉式椅腳,所述氣囊安裝于所述椅背的右側面,所述椅背和椅座連接有扶手,所述扶手上設置有打氣器,所述打氣器通過軟管與所述氣囊相連接;
所述組合式氣囊椅還包括組合片、處理器、溫度傳感器和控制面板,所述組合片包括加熱片一、加熱片二、制冷片一和制冷片二,所述溫度傳感器包括溫度傳感器一和溫度傳感器二,所述加熱片一、制冷片一和溫度傳感器一設置于所述椅背內,所述加熱片二、制冷片二和溫度傳感器二設置于所述椅座內;所述處理器和控制面板均設置有所述扶手上,所述處理器分別與所述加熱片一、加熱片二、制冷片一、制冷片二、溫度傳感器一、溫度傳感器二和控制面板相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軟管上設置有閥門。
進一步的,所述處理器與顯示器相連接。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椅背上設置有氣囊,氣囊通過打氣器向其內充氣,充氣量的多少根據實際需求而定,以保證氣囊能夠有效護住人的腰部和背部。通過打開閥門以放出氣囊內的氣體。本發(fā)明加熱片一實現椅背加熱,加熱片二實現椅座加熱,以方便冷天用,溫度傳感器一測量加熱片一的加熱溫度,溫度傳感器二測量加熱片二的加熱溫度,并通過顯示器實時顯示加熱片一和加熱片二的加熱溫度,同時控制面板設定加熱片一和加熱片二的加熱時間。本發(fā)明制冷片一實現椅背制冷,制冷片二實現椅座制冷,特別適合熱天用,溫度傳感器一測量制冷片一的制冷溫度,溫度傳感器二測量制冷片二的制冷溫度,并通過顯示器實時顯示制冷片一和制冷片二的制冷溫度,同時控制面板設定制冷片一和制冷片二的制冷時間。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框架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發(fā)明進一步說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
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組合式氣囊椅,包括椅背2、椅座1和氣囊4,所述椅背2與垂直固定于所述椅座1的左端,所述椅座1底部安裝于旋轉式椅腳6,所述氣囊4安裝于所述椅背2的右側面,所述椅背2和椅座1連接有扶手3,所述扶手3上設置有打氣器5,所述打氣器5通過軟管與所述氣囊4相連接。
所述組合式氣囊椅還包括組合片8、處理器10、溫度傳感器11和控制面板9,所述組合片8包括加熱片一、加熱片二、制冷片一和制冷片二,所述溫度傳感器11包括溫度傳感器一和溫度傳感器二,所述加熱片一、制冷片一和溫度傳感器一設置于所述椅背2內,所述加熱片二、制冷片二和溫度傳感器二設置于所述椅座1內;所述處理器10和控制面板9均設置有所述扶手3上,所述處理器10分別與所述加熱片一、加熱片二、制冷片一、制冷片二、溫度傳感器一、溫度傳感器二和控制面板9相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軟管4上設置有閥門。
本發(fā)明椅背2上設置有氣囊4,氣囊4通過打氣器5向其內充氣,充氣量的多少根據實際需求而定,以保證氣囊4能夠有效護住人的腰部和背部。通過打開閥門以放出氣囊4內的氣體。
本發(fā)明加熱片一實現椅背2加熱,加熱片二實現椅座1加熱,以方便冷天用,溫度傳感器一測量加熱片一的加熱溫度,溫度傳感器二測量加熱片二的加熱溫度,并通過顯示器7實時顯示加熱片一和加熱片二的加熱溫度,同時控制面板9設定加熱片一和加熱片二的加熱時間。
本發(fā)明制冷片一實現椅背2制冷,制冷片二實現椅座1制冷,特別適合熱天用,溫度傳感器一測量制冷片一的制冷溫度,溫度傳感器二測量制冷片二的制冷溫度,并通過顯示器7實時顯示制冷片一和制冷片二的制冷溫度,同時控制面板9設定制冷片一和制冷片二的制冷時間。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