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生活家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底部帶有尋物裝置的沙發(fā)。
背景技術:
家具是指人類維持正常生活、從事生產實踐和開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一類器具。狹義家具是指在生活、工作或社會實踐中供人們坐、臥或支撐與貯存物品的一類器具。目前很多家具(例如:沙發(fā))離地距離小,當物品滾落至家具底部時,人們不能方便地將該物品找出以及不能方便地清潔家具底部的地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不方便將滾落到家具底部的物品取出以及不方便清潔家具底部的地面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底部帶有尋物裝置的沙發(fā)。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設計一種底部帶有尋物裝置的沙發(fā),包括背板與坐板,所述背板豎直設置在坐板的其中一側,且坐板的底部四角均設置有支撐腿,所述坐板靠近背板一側的底部設置有限位板,所述坐板底部相對應的兩側分別設置有側板,且限位板位于兩個側板之間,兩個所述側板的內側均水平開設有滑槽,兩個滑槽內共同連接有滑板,且滑板與限位板之間通過彈簧連接,所述滑板的底部連接有安裝條,所述安裝條的底部安裝有毛刷條,所述滑板上還連接有拉繩;
所述坐板底部相對于限位板的另一端設置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上水平開設有供轉動桿活動插設的通孔,且轉動桿上間隔設置有兩個第二限位塊以及兩個第一限位塊,兩個所述第一限位塊均位于轉動桿的內側,且拉繩遠離滑板的一端繞設在兩個第一限位塊之間,兩個所述第二限位塊分別位于安裝板的兩側。
優(yōu)選的,所述滑板的兩側均開設有凹槽,所述凹槽內設置有彈片,且位于兩側的彈片的外側均連接有卡塊,所述安裝條上開設有供卡塊對應卡設的插孔。
優(yōu)選的,所述轉動桿的外端連接有搖桿。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底部帶有尋物裝置的沙發(fā),有益效果在于:在使用時,通過對轉動桿進行轉動,使轉動桿對拉繩進行纏繞回收,并使滑板向著安裝板的一側拉動,毛刷條可對其經過的地方進行清掃,并可將滾落到坐板下方的物品帶出,具有省時省力的效果;并且在使用完畢后,滑板可在彈簧的作用下自動回到原位,便于下次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底部帶有尋物裝置的沙發(fā)的側面剖視圖;
圖2為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底部帶有尋物裝置的沙發(fā)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底部帶有尋物裝置的沙發(fā)的滑板與安裝條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圖中:背板1、坐板2、限位板3、彈簧4、滑板5、安裝條6、毛刷條7、側板8、滑槽9、拉繩10、第一限位塊11、第二限位塊12、安裝板13、轉動桿14、搖桿15、卡塊16、彈片17、凹槽18。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底部帶有尋物裝置的沙發(fā),包括背板1與坐板2,背板1豎直設置在坐板2的其中一側,且坐板2的底部四角均設置有支撐腿,坐板2靠近背板1一側的底部設置有限位板3,坐板2底部相對應的兩側分別設置有側板8,且限位板3位于兩個側板8之間,兩個側板8的內側均水平開設有滑槽9,兩個滑槽9內共同連接有滑板5,且滑板5與限位板3之間通過彈簧4連接,滑板5的底部連接有安裝條6,安裝條6的底部安裝有毛刷條7,滑板5的兩側均開設有凹槽18,凹槽18內設置有彈片17,且位于兩側的彈片17的外側均連接有卡塊16,安裝條6上開設有供卡塊16對應卡設的插孔,在需要對安裝條6進行拆卸時,只需要將兩側的卡塊16向凹槽18的內按壓即可,便于使用者對安裝條6上的毛刷條7進行清理,滑板5上還連接有拉繩10。
坐板2底部相對于限位板3的另一端設置有安裝板13,安裝板13上水平開設有供轉動桿14活動插設的通孔,轉動桿14的外端連接有搖桿15,這樣設置便于使用者對轉動桿14進行轉動,轉動桿14上間隔設置有兩個第二限位塊12以及兩個第一限位塊11,兩個第一限位塊11均位于轉動桿14的內側,且拉繩10遠離滑板5的一端繞設在兩個第一限位塊11之間,這樣設置可避免拉繩10脫落的情況,兩個第二限位塊12分別位于安裝板13的兩側。
工作原理:本發(fā)明在使用時,可通過對轉動桿14進行轉動,使轉動桿14對拉繩10進行纏繞回收,并將滑板5向著安裝板13的一側拉動,毛刷條7可對其經過的地方進行清掃,并可將滾落到坐板2下方的物品帶出;在使用后,滑板5可在彈簧4的作用下自動向限位板3的方向移動,便于下次使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fā)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