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屬于一種可折疊的置物架。
背景技術:
在現(xiàn)有技術中,置物架通常占用空間大,當不需要放置物品時,置物架依然占用很大的空間,并且置物架的體積大,不便于運輸。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申請涉及一種可折疊的置物架,所述的可折疊的置物架包括能夠沿第一轉動軸相對轉動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所述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沿上下方向設置,所述的第一門扇從上至下依次開設有多個第一開孔,所述的第一開孔內設置有與所述的第一開孔的形狀相匹配的置物板,所述的置物板通過第二轉動軸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第一開孔內,所述的第二轉動軸沿水平方向延伸設置;所述的第二門扇包括上下方向設置有可相對自身軸線轉動的第二轉動桿,所述的轉動桿上固定連接有沿水平方向設置的支撐桿,所述的支撐桿的一部分位于支撐桿的左側,另一部分位于支撐桿的右側,所述的第二門扇上還開設有能夠容納所述的支撐桿和轉動桿的第二開孔,所述的轉動桿的下端還設置有沿水平方向設置的與所述的支撐桿相平行的橫桿,所述的橫桿的左右兩端設置有用于支撐地面的支撐腳,所述的第二門扇上還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的橫桿和支撐腳的第三開孔。
優(yōu)選地,所述的第三開孔的用于容納所述的支撐腳的部分延伸至所述的第二門扇的下邊緣處。
優(yōu)選地,所述的可折疊的置物架具有折疊狀態(tài)和展開狀態(tài),當所述的可折疊的置物架位于折疊狀態(tài)時,所述的置物板轉動至豎直方向,容納于所述的第一開孔內,所述的轉動桿轉動至所述的支撐桿容納至所述的第二開孔內,所述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相對所述的第一轉動軸轉動至相互閉合,所述的橫桿和所述的支撐腳容納于所述的第三開孔內;當所述的可折疊的置物架位于展開狀態(tài)時,所述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通過所述的第一轉動軸轉動至相互打開,所述的第一門扇與所述的第二門扇呈一夾角,所述的置物板相對所述的第二轉動軸轉動至水平位置,所述的轉動桿轉動至所述的支撐桿的一部分支撐于所述的置物板下側,所述的支撐腳支撐于地面。
優(yōu)選地,所述的置物板的數(shù)量與所述的支撐桿的數(shù)量相同,所述的置物板的下表面的高度與相對應的支撐桿的上表面的高度相同。
優(yōu)選地,所述的置物板的數(shù)量為三個,所述的支撐桿的數(shù)量也為三個,所述的支撐桿與所述的轉動桿相互垂直。
優(yōu)選地,所述的橫桿與所述的轉動桿相互垂直。
優(yōu)選地,多個所述的置物板的形狀相同,多個所述的支撐桿的長度相同。
優(yōu)選地,所述的第二開孔的形狀與所述的支撐桿和所述的轉動桿的形狀相嚙合。
優(yōu)選地,所述的第三開孔的形狀與所述的橫桿和所述的支撐腳相互嚙合。
優(yōu)選地,所述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和置物板為塑料制成,所述的轉動桿和所述的支撐桿和所述的橫桿和所述的支撐腳為金屬材料制成
借由以上的技術方案,本申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置物架,在不需要放置物品時,能夠將其折疊,占用空間小,當完全折疊后,變成一塊板狀,幾乎不占用空間,并且便于運輸。當需要使用時,也能夠很方便的展開。
當所述的多功能置物架處于完全展開狀態(tài)時,置物板沿第二轉動軸轉動至水平位置,所述的支撐桿的一部分位于置物板的下側,用于支撐置物板,支撐桿的另一部分相對第二門扇伸出,用于懸掛物件。
所述的多功能置物架從展開狀態(tài)折疊的過程為,將轉動桿轉動至所述的支撐桿位于第二開孔內,所述的置物板相對第二轉動軸轉動至所述的第一開孔內,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通過第一轉動軸轉動至相互重疊,在完全折疊狀態(tài)時,所述的多功能置物架為板狀,占用空間大大減小。
另外,由于置物架設置了橫桿和支撐腳,因此在展開狀態(tài)時,置物架的放置更加穩(wěn)定。
參照后文的說明和附圖,詳細公開了本申請的特定實施方式,指明了本申請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應該理解,本申請的實施方式在范圍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在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條款的范圍內,本申請的實施方式包括許多改變、修改和等同。
針對一種實施方式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類似的方式在一個或更多個其它實施方式中使用,與其它實施方式中的特征相組合,或替代其它實施方式中的特征。
應該強調,術語“包括/包含”在本文使用時指特征、整件、步驟或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個或更多個其它特征、整件、步驟或組件的存在或附加。
附圖說明
在此描述的附圖僅用于解釋目的,而不意圖以任何方式來限制本申請公開的范圍。另外,圖中的各部件的形狀和比例尺寸等僅為示意性的,用于幫助對本申請的理解,并不是具體限定本申請各部件的形狀和比例尺寸。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申請的教導下,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選擇各種可能的形狀和比例尺寸來實施本申請。在附圖中:
圖1為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可折疊的置物架在折疊狀態(tài)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可折疊的置物架在展開過程中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可折疊的置物架在展開狀態(tài)時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1、框體;12、置物板;13、第一開孔;14、第二轉動軸;2、第二門扇;21、轉動桿;22、支撐桿;23、第二開孔;3、第一轉動軸;24、橫桿;25、支撐腳;26、第三開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申請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申請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僅僅是本申請一部分實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诒旧暾堉械膶嵤┓绞?,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方式,都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申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申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申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如圖1~3所示,本申請涉及一種可折疊的置物架,所述的可折疊的置物架包括能夠沿第一轉動軸3相對轉動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2,所述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2沿上下方向設置,所述的第一門扇從上至下依次開設有多個第一開孔13,所述的第一開孔1313外形成框體11,所述的第一開孔13內設置有與所述的第一開孔13的形狀相匹配的置物板12,所述的置物板12通過第二轉動軸14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第一開孔13內,所述的第二轉動軸14沿水平方向延伸設置;所述的第二門扇2包括上下方向設置有可相對自身軸線轉動的第二轉動桿21,所述的轉動桿21上固定連接有沿水平方向設置的支撐桿22,所述的支撐桿22的一部分位于支撐桿22的左側,另一部分位于支撐桿22的右側,所述的第二門扇2上還開設有能夠容納所述的支撐桿22和轉動桿21的第二開孔23,所述的轉動桿21的下端還設置有沿水平方向設置的與所述的支撐桿22相平行的橫桿24,所述的橫桿24的左右兩端設置有用于支撐地面的支撐腳25,所述的第二門扇2上還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的橫桿24和支撐腳25的第三開孔26。所述的第三開孔26的用于容納所述的支撐腳25的部分延伸至所述的第二門扇2的下邊緣處。所述的可折疊的置物架具有折疊狀態(tài)和展開狀態(tài),當所述的可折疊的置物架位于折疊狀態(tài)時,所述的置物板12轉動至豎直方向,容納于所述的第一開孔13內,所述的轉動桿21轉動至所述的支撐桿22容納至所述的第二開孔23內,所述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2相對所述的第一轉動軸3轉動至相互閉合,所述的橫桿24和所述的支撐腳25容納于所述的第三開孔26內;當所述的可折疊的置物架位于展開狀態(tài)時,所述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2通過所述的第一轉動軸3轉動至相互打開,所述的第一門扇與所述的第二門扇2呈一夾角,所述的置物板12相對所述的第二轉動軸14轉動至水平位置,所述的轉動桿21轉動至所述的支撐桿22的一部分支撐于所述的置物板12下側,所述的支撐腳25支撐于地面。所述的置物板12的數(shù)量與所述的支撐桿22的數(shù)量相同,所述的置物板12的下表面的高度與相對應的支撐桿22的上表面的高度相同。所述的置物板12的數(shù)量為三個,所述的支撐桿22的數(shù)量也為三個,所述的支撐桿22與所述的轉動桿21相互垂直。所述的橫桿24與所述的轉動桿21相互垂直。多個所述的置物板12的形狀相同,多個所述的支撐桿22的長度相同。所述的第二開孔23的形狀與所述的支撐桿22和所述的轉動桿21的形狀相嚙合。所述的第三開孔26的形狀與所述的橫桿24和所述的支撐腳25相互嚙合。所述的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2和置物板12為塑料制成,所述的轉動桿21和所述的支撐桿22和所述的橫桿24和所述的支撐腳25為金屬材料制成
本申請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置物架,在不需要放置物品時,能夠將其折疊,占用空間小,當完全折疊后,變成一塊板狀,幾乎不占用空間,并且便于運輸。當需要使用時,也能夠很方便的展開。
當所述的多功能置物架處于完全展開狀態(tài)時,置物板12沿第二轉動軸14轉動至水平位置,所述的支撐桿22的一部分位于置物板12的下側,用于支撐置物板12,支撐桿22的另一部分相對第二門扇2伸出,用于懸掛物件。
所述的多功能置物架從展開狀態(tài)折疊的過程為,將轉動桿21轉動至所述的支撐桿22位于第二開孔23內,所述的置物板12相對第二轉動軸14轉動至所述的第一開孔13內,第一門扇和第二門扇2通過第一轉動軸3轉動至相互重疊,在完全折疊狀態(tài)時,所述的多功能置物架為板狀,占用空間大大減小。由于置物架設置了橫桿24和支撐腳25,因此在展開狀態(tài)時,置物架的放置更加穩(wěn)定。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申請的描述中,在本申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披露的所有文章和參考資料,包括專利申請和出版物,出于各種目的通過援引結合于此。描述組合的術語“基本由…構成”應該包括所確定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以及實質上沒有影響該組合的基本新穎特征的其他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使用術語“包含”或“包括”來描述這里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的組合也想到了基本由這些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構成的實施方式。這里通過使用術語“可以”,旨在說明“可以”包括的所描述的任何屬性都是可選的。
多個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能夠由單個集成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來提供。另選地,單個集成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可以被分成分離的多個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用來描述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的公開“一”或“一個”并不說為了排除其他的元件、成分、部件或步驟。
應該理解,以上描述是為了進行圖示說明而不是為了進行限制。通過閱讀上述描述,在所提供的示例之外的許多實施方式和許多應用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都將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本教導的范圍不應該參照上述描述來確定,而是應該參照前述權利要求以及這些權利要求所擁有的等價物的全部范圍來確定。出于全面之目的,所有文章和參考包括專利申請和公告的公開都通過參考結合在本文中。在前述權利要求中省略這里公開的主題的任何方面并不是為了放棄該主體內容,也不應該認為申請人沒有將該主題考慮為所公開的申請主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