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清潔頭,該清潔頭將與真空清潔器具(例如真空吸塵器、電動掃帚、罐式真空吸塵器、無袋無繩桿式真空吸塵器或機器人真空吸塵器)連接,以便從表面吸取灰塵和/或流體和/或碎屑。特別是,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清潔頭,該清潔頭提供了改進的操縱,同時保持高抽吸效率。甚至更特別是,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案,以便減小所謂的推力,即向前或向后推動清潔頭所需的力。
背景技術:
1、眾所周知,真空吸塵器、電動掃帚或類似的真空清潔器具包括用于從表面吸取灰塵、碎屑或流體的清潔頭。在家用電器領域中,清潔頭通常用術語“刷子”來定義。因此,為了本說明書的目的,術語“清潔頭”、“抽吸頭”和“刷子”認為是等同的。仍然為了本發(fā)明的目的,術語“真空吸塵器”將以廣泛含義來使用,以便包括用于通過抽吸來清潔的、專業(yè)或家庭使用的所有器具。因此,術語“真空吸塵器”將包括真空吸塵器、拖掛式真空吸塵器、電動掃帚、所謂的箱式真空吸塵器、無袋無繩桿式真空吸塵器、機器人真空吸塵器、用于家用或工業(yè)使用的集中抽吸系統(tǒng)以及組合式抽吸和蒸汽/洗滌劑輸送裝置。
2、基本上,已知的清潔頭包括基板,該基板成形為使得具有朝向要被抽吸的表面開口的至少一個基板槽道;抽吸導管(或者甚至只是“導管”),該抽吸導管在使用中與基板成一體,并與基板槽道流體連通;以及可能的蓋體,該蓋體能夠與基板-抽吸槽道組件連接。抽吸導管的另一端通常通過可旋轉接頭而與抽吸管連通。清潔頭也是已知,其中,抽吸導管在使用中與蓋體成一體。
3、在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中,表述“抽吸效率”將基本上意思是在被抽吸的材料和要被抽吸的材料之間的比率(百分比)。吸入測試按照en60312-1:2017標準的指示來進行。
4、盡管市場上可獲得各種清潔頭,這些清潔頭以足夠高效的方式執(zhí)行從表面抽吸灰塵和/或流體和/或碎屑的功能,但是申請人已經感覺到需要提高已知清潔頭的性能。特別是,申請人已經感覺到需要提高操縱,從而保持從表面抽吸灰塵或碎屑的高效率。
5、事實上,為了提高抽吸性能,制造商傾向于將基板和基板槽道設計成使得存在高粘附性和不浪費大部分抽吸空氣?;旧?,制造商主要目標是改善抽吸,但是另一方面,刷子“密封”在要抽真空的表面上,在正常使用中很難向前或向后運動。因此推力很高,在用戶身體上的作用力也相應很高。
6、de102018107424a1公開了一種用于減小真空吸塵器地板吸嘴的推力的真空吸塵器地板吸嘴附件,該真空吸塵器地板吸嘴有在底側的抽吸開口,該真空吸塵器地板吸嘴附件包括用于真空吸塵器地板吸嘴的至少局部形狀配合的容器,其中一個與抽吸開口相關聯(lián)。
技術實現思路
1、申請人已經研究了在用于真空吸塵器的刷子中減小推力的問題。
2、為了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的目的,術語“抽吸導管”或“導管”的意思是包括在基板槽道與接頭之間的管部分。
3、申請人已經想到,減小推力的最實用、高效和經濟的解決方案是在導管中設置一個或多個開口。根據本發(fā)明,在導管中的開口(或多個開口)在導管模制階段中制造,且優(yōu)選是,它的尺寸優(yōu)化成用于清潔頭的預期用途,并基于其他技術特性(例如真空吸塵器的性能)優(yōu)化。
4、根據第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真空吸塵器等的清潔頭,它包括:
5、-基板,該基板有朝向要抽吸表面開口的基板槽道,
6、-抽吸導管,該抽吸導管與基板槽道流體連通,
7、-在抽吸導管的一端處的接頭,
8、-蓋體,
9、-在抽吸導管的表面中的開口,通常在側表面中,以便允許空氣通過。
10、根據實施例,抽吸導管的、存在開口的表面至少局部面向蓋體的內表面。
11、根據實施例,抽吸導管的表面離蓋的內表面的距離在大約1mm和大約7mm之間,例如在大約1mm和大約3mm之間。
12、根據實施例,清潔頭包括降噪元件,以便降低由于空氣通過開口而引起的噪聲。該降噪元件還用于避免灰塵可能從開口離開。
13、降噪元件可以包括海綿狀材料,例如彈性聚氨酯泡沫層。
14、降噪元件可以包括網、氈、無紡織物層或任何天然和/或合成纖維層。
15、開口可以包括至少一個細長開口。
16、導管可以包括可移除的封閉件。
17、可移除的封閉件可以包括彎曲部分和凹形半球部分,該凹形半球部分設置成與對應的凸形半球部件配合。
18、開口可以設置在彎曲部分處。
19、可移除的封閉件可以包括通孔,用于通過螺釘或其他固定系統(tǒng)而將封閉件固定在清潔頭的其他部件上。
20、根據實施例,開口的面積是在嘴部開口面積(即基板槽道3在要抽真空的地板上的占地面積)的1%和5%之間。
21、在實施例中,開口的面積是在嘴部開口面積的1.5%和3%之間。在其他實施例中,開口的面積是在嘴部開口面積的大約1.8%和大約2.5%之間。
1.一種用于真空吸塵器等的清潔頭(11,31),所述清潔頭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抽吸導管的、存在開口(18,38)的表面至少局部面向蓋體(16,36)的內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抽吸導管的表面與蓋的內表面的距離在大約1mm和大約7mm之間,例如在大約1mm和大約3mm之間。
4.根據前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清潔頭(11,31),還包括:降噪元件(19,39),以便減少由于空氣通過開口(18,38)而引起的噪聲和/或防止灰塵顆粒通過開口(18,38)排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降噪元件(19,39)包括海綿狀材料,例如彈性聚氨酯泡沫層。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降噪元件包括網、氈、無紡織物層或任何天然纖維和/或合成纖維層。
7.根據前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開口(18,38)包括至少一個細長開口。
8.根據前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抽吸導管(14,34)包括可移除的封閉件(341)。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可移除的封閉件(341)包括彎曲部分(345)和凹形半球部分(346),所述凹形半球部分設置成與相應的凸形半球部件配合,所述開口(18,38)設置在彎曲部分(345)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可移除的封閉件(341)包括通孔(343),用于通過螺釘(342)而將封閉件(341)固定在清潔頭(31)的其他部件上。
11.根據前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清潔頭(11,31),其中:所述開口的面積在嘴部開口面積的1%和5%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