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藤編家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家具,具體涉及一種新型藤編家具。
【背景技術】
[0002] 現有的藤編家具一般是擺放在室外,泳池旁等位置,如椅子,床一類,經常受到雨 淋和陽光暴曬,其通常的結構均為藤條制成,其表面帶有軟墊以增加藤編家具的柔軟度,使 用時更加舒適,因此在生產藤椅時,還需制作與其配套的軟墊,這樣不但制作費時,同時還 要挑選購買制作軟墊的材料,也增加了生產成本。
[0003] 鑒于上述缺陷,本發(fā)明創(chuàng)作者經過長時間的研宄和試驗終于提出了一種新型藤編 家具以解決上述問題。
【發(fā)明內容】
[0004]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藤編家具,用以克服上述技術缺陷。
[0005]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在于,提供一種新型藤編家具,所述新型 藤編家具由支架,藤條和軟條構成,所述藤條與所述軟條對所述支架進行纏繞,并根據所述 支架的結構結合編織形成所述新型藤編家具。
[0006] 較佳的,所述軟條包括一外包層和一內芯,所述內芯為柔性材料,增加所述新型藤 編家具的柔軟度;所述外包層設置在所述內芯外層將其包裹,防止其磨損。
[0007] 較佳的,所述內芯為快干海綿,以增加所述新型藤編家具的透氣性。
[0008] 較佳的,所述外包層為特斯林網布,所述特斯林網布包裹所述快干海綿,增加所述 新型藤編家具的承載力。
[0009] 較佳的,所述內芯為EVA發(fā)泡棉,以增加所述新型藤編家具的柔軟度。
[0010] 較佳的,所述外包層為全滌綸防水布,所述全滌綸防水布包裹所述EVA發(fā)泡棉,防 止所述EVA發(fā)泡內部進水。
[0011] 較佳的,所述特斯林網布包括聚氯乙烯復合材料及高強滌綸紗。
[0012] 較佳的,所述聚氯乙烯復合材料包括以下成分:聚氯乙烯,氯化鈣,二丁基羥基甲 苯,鄰苯二甲酸辛酯,六甲基磷酰三胺,玉米淀粉和阻燃劑,其重量比為74 :1. 47 :0. 74 :X : Y :7. 4:1. 47 ;
[0013] 其中,所述X和Y符合下列關系:
【主權項】
1. 一種新型藤編家具,其特征是,所述新型藤編家具由支架,藤條和軟條構成,所述藤 條與所述軟條對所述支架進行纏繞,并根據所述支架的結構結合編織形成所述新型藤編家 具。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藤編家具,其特征是,所述軟條包括一外包層和一內芯, 所述內芯為柔性材料,增加所述新型藤編家具的柔軟度;所述外包層設置在所述內芯外層 將其包裹,防止其磨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藤編家具,其特征是,所述內芯為快干海綿,以增加所述 新型藤編家具的透氣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藤編家具,其特征是,所述外包層為特斯林網布,所述特 斯林網布包裹所述快干海綿,增加所述新型藤編家具的承載力。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藤編家具,其特征是,所述內芯為EVA發(fā)泡棉,以增加所 述新型藤編家具的柔軟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藤編家具,其特征是,所述外包層為全滌綸防水布,所述 全滌綸防水布包裹所述EVA發(fā)泡棉,防止所述EVA發(fā)泡內部進水。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新型藤編家具,其特征是,所述特斯林網布包括聚氯乙烯復 合材料及高強滌綸紗。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新型藤編家具,其特征是,所述聚氯乙烯復合材料包括以下 成分:聚氯乙烯,氯化鈣,二丁基羥基甲苯,鄰苯二甲酸辛酯,六甲基磷酰三胺,玉米淀粉和 阻燃劑,其重量比為74 :1. 47 :0. 74 :X :Y :7. 4:1. 47 ; 其中,所述X和Y符合下列關系:
其中,所述X為鄰苯二甲酸辛酯所占的重量比,所述Y為六甲基磷酰三胺所占的重量 比;且 14. 56 彡 X 彡 14. 72,0? 2 彡 Y 彡 0? 36。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為一種新型藤編家具,所述新型藤編家具由支架,藤條和軟條構成,所述藤條與所述軟條對所述支架進行纏繞,并根據所述支架結構結合編織形成所述新型藤編家具,對放置于所述新型藤編家具上的物體進行支撐。本發(fā)明將所述藤條與所述軟條根據支架形狀進行結合編織,形成新型藤編家具,所述軟條代替了部分藤條,使得新型藤編家具既具有藤條的韌性,同時也具有軟條的柔軟性,使藤制家具更加柔軟舒適,也使得藤編家具無需通過加墊子來增加它的舒適度,節(jié)約使用成本。
【IPC分類】C08K5-12, C08K3-16, A47B13-00, C08K13-02, C08K5-13, C08K5-5399, B27J1-02, C08L3-02, A47C5-02, A47C17-00, C08L27-06
【公開號】CN104687826
【申請?zhí)枴緾N201510093469
【發(fā)明人】方建偉
【申請人】寧波西恩斯蓋休閑用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10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