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復式排污彎道的坐便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衛(wèi)生潔具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具有復式排污彎道的坐便器。
背景技術:
目前,人們的生活空間越來越小,房屋都趨向簡約的中小戶型,為了節(jié)省空間,使 坐便器減少對衛(wèi)生間的空間占用,人們開始思考將坐便器制作為可折疊的形式,使坐便器 在使用后可以豎放或將其掛壁。而由于坐便器便盆處的坑口連通排污彎道,坐便器在平放使用時,坑口處的水封 起到隔離排污彎道臭氣的作用;當坐便器豎放時,水封的水從排污彎道排出,此時水封不存 在,臭氣則通過坐便器的排污彎道進入坐便器并擴散至衛(wèi)生間,對室內環(huán)境造成污染。
發(fā)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具有復式排污彎道的坐便器,包括護沖孔,其 特征在于,其排污彎道呈復式彎道;其中,第一彎道為自坑口接出,向便器上后方延伸至一 定高度后,再向下前方回轉延伸形成;第二彎道為接自第一彎道向下前方延伸至一定距離 后,再向后方回轉延伸形成彎道出口。所述坐便器由軟管送水排污。所述一定高度為比坑口上沿高至少100mm。所述一定距離為豎放時與第一彎道管道上沿最低點垂直距離至少100mm。所述坐便器由軟管與排水彎道出口相接排污。所述坐便器不限于陶瓷坐便器。本發(fā)明的結構可使坐便器從正常的橫放使用狀態(tài)傾斜至豎放狀態(tài)的過程中,在坑 口處起水封作用的水部分流至第一彎道,繼續(xù)起到水封作用,臭氣不會泄漏,部分通過護沖 孔流至進水管道;然后從豎放狀態(tài)回到橫放狀態(tài)時,第一彎道前段的水流入坑口,進水管道 的水也順著護沖孔流入坑口匯集以繼續(xù)起水封作用,第一彎道后段的水從排水彎道出口流
出o為了加強水封作用、防止臭氣泄露,可以將第二彎道的結構改為所述第二彎道為接自第一彎道向下前方延伸至一定距離后,再向后上方回轉延伸 形成;所述第二彎道的末段延伸至后上方的一定高度后形成彎道出口。所述一定高度為橫放時與第二彎道管道上沿最低點垂直距離至少70mm。這樣的結構設置,可以使坐便器從豎放狀態(tài)回到橫放狀態(tài)時,第一彎道后段的水 流至第二彎道繼續(xù)起到水封作用,以防止坑口處水量不夠,無法起到水封作用,或是坐便器 在傾斜時,水面出現(xiàn)縫隙而泄露臭氣的情況發(fā)生。本發(fā)明的產(chǎn)品可滿足于人們將坐便器豎放以節(jié)省空間的需要,不會將臭氣泄漏, 保證了環(huán)境的清潔;而且結構簡單合理,便于生產(chǎn)。
圖1為本發(fā)明的橫放狀態(tài)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的豎放狀態(tài)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發(fā)明從豎放狀態(tài)回到橫放狀態(tài)后的結構示意圖。其中,圖1 3中虛線所示為水。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1 3所示,本發(fā)明的具有復式排污彎道的坐便器,其排污彎道呈雙彎道;其 中,第一彎道1為自坑口 3接出,向便器上后方延伸至比坑口 3上沿31高137mm的高度H 1 后,再向下前方回轉延伸形成;第二彎道2為接自第一彎道1向下前方延伸至,豎放時與第 一彎道1管道上沿最低點P1垂直距離162mm的距離L后,再向后上方回轉延伸形成;所述 第二彎道2的末段向后上方延伸至,橫放時與第二彎道2管道上沿最低點P2垂直距離75mm 的高度H2后形成彎道出口 6 ;所述坐便器由軟管4送水排污,由軟管5與排水彎道出口 6相 接排污。上述管道延伸方向皆以圖1所示方向為準。由圖1 3可見從橫放到豎放,再到橫放使用的水封狀態(tài)如圖1所示,在坐便器 通常的橫放狀態(tài)時,水封是在坑口 3處;如圖2所示,豎放時,水封是在第一彎道1處,部分 水通過護沖孔7流至軟管4 ;如圖3所示,再次橫放使用時,第一彎道1前段的水流入坑口 3,軟管4的水也順著護沖孔7流入坑口 3匯集以繼續(xù)起水封作用,但坑口 3處的水面要比 圖1所示低些,而后段的水流至第二彎道2繼續(xù)起到水封作用。
權利要求
一種具有復式排污彎道的坐便器,包括護沖孔,其特征在于,其排污彎道呈復式彎道;其中,第一彎道為自坑口接出,向便器上后方延伸至一定高度后,再向下前方回轉延伸形成;第二彎道為接自第一彎道向下前方延伸至一定距離后,再向后方回轉延伸形成彎道出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坐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坐便器由軟管送水排污。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坐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定高度為比坑口上沿高至少 100mmo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坐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定距離為豎放時與第一彎道管道 上沿最低點垂直距離至少100mm。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坐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坐便器由軟管與排水彎道出口相接 排污。
6.根據(jù)權利要求1、2、3、4或5所述坐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彎道為接自第一彎道 向下前方延伸至一定距離后,再向后上方回轉延伸形成;所述第二彎道的末段延伸至后上 方的一定高度后形成彎道出口。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坐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定高度為橫放時與第二彎道管道 上沿最低點垂直距離至少70mm。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具有復式排污彎道的坐便器,包括護沖孔,其特征在于,其排污彎道呈復式彎道;其中,第一彎道為自坑口接出,向便器上后方延伸至一定高度后,再向下前方回轉延伸形成;第二彎道為接自第一彎道向下前方延伸至一定距離后,再向后方回轉延伸形成彎道出口。本發(fā)明的產(chǎn)品可滿足于人們將坐便器豎放以節(jié)省空間的需要,不會將臭氣泄漏,保證了環(huán)境的清潔;而且結構簡單合理,便于生產(chǎn)。
文檔編號E03D11/12GK101851954SQ20101018744
公開日2010年10月6日 申請日期2010年5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5月21日
發(fā)明者陳旭江 申請人:陳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