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包括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處護坦(1)上的擋水導墻本體(2),所述擋水導墻本體(2)的上游端與泄洪洞出口挑坎的邊墻(3)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擋水導墻結構還包括無障礙維修通道系統(tǒng)(4),所述擋水導墻本體(2)的兩側通過所述的無障礙維修通道系統(tǒng)(4)連接為一個整體;在所述護坦(1)的檢修過程中,檢修人員和設備通過所述的無障礙維修通道系統(tǒng)(4)進入所述的護坦(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障礙維修通道系統(tǒng)(4)包括爬升通道(5)和過渡平臺(6),所述的爬升通道(5)布置在所述擋水導墻本體(2)的兩側,該爬升通道(5)靠近所述邊墻(3)的一端通過所述的過渡平臺(6)連接為一個整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爬升通道(5)由分別布置在所述擋水導墻本體(2)兩側的各一組爬升臺階構成,兩組所述爬升臺階的靠近所述邊墻(3)的一端與所述的過渡平臺(6)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爬升臺階為與所述過渡平臺(6)一體成型的混凝土臺階。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爬升通道(5)為布置在所述擋水導墻本體(2)兩側的各一組爬升緩坡,兩組所述爬升緩坡的靠近所述邊墻(3)的一端與所述的過渡平臺(6)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爬升緩坡為與所述過渡平臺(6)一體成型的混凝土緩坡體。
7.根據權利要求2、3、4、5或6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爬升通道(5)遠離所述擋水導墻本體(2)一側的邊緣處還設置有安全防護組件(7)。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全防護組件(7)為布置在所述爬升通道(5)相應邊緣上的護手欄桿。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布置在所述爬升通道(5)靠江一側的護手欄桿為金屬欄桿(8),布置在所述爬升通道(5)靠挑坎一側的護手欄桿為混凝土欄桿(9)。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布置在泄洪洞出口護坦上的擋水導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障礙維修通道系統(tǒng)(4)還包括穿過所述擋水導墻本體(2)的機械設備通過孔(10),在所述的機械設備通過孔(10)上設置有封堵鐵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