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挖掘機尾部防撞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超聲波傳感器、第二超聲波傳感器、第三超聲波傳感器、行走壓力開關、主控制器、駕駛室顯示屏、先導電磁閥、光電編碼器,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布置于挖掘機尾部正中位置,所述第二超聲波傳感器、第三超聲波傳感器分別布置于挖掘機尾部的左、右側面位置,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第二超聲波傳感器、第三超聲波傳感器和主控制器連接,駕駛室顯示屏和主控制器連接,所述先導電磁閥的線圈一端接至主控制器,另一端接地,主控制器對先導電磁閥進行控制,所述行走壓力開關的一端接地,另一端接至主控制器,所述光電編碼器與挖掘機的回轉機構聯(lián)動,所述光電編碼器的信號輸入至主控制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挖掘機尾部防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制器為PLC。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挖掘機尾部防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第二超聲波傳感器、第三超聲波傳感器的型號為S-311。
4.如權利要求1所述挖掘機尾部防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電編碼器的型號為ESP5810-00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挖掘機尾部防撞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壓力開關的型號為KY-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