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和導向架11分別通過導向桿支架和導向架支架15架設在待沉放管節(jié)32和既沉放管節(jié)31的頂部,目的是使導向桿21與導向架11架有一定的高度,從而更有利于二者的導向配合。導向架支架15的頂部與上述支撐部14焊接為一體,以保證足夠的連接強度抵抗沖擊,另外,導向架支架15的頂部還設有一個與導向架11的底部銜接的矩形槽,該矩形槽自然與導向桿21的直徑相適應,矩形槽與導向架11形成一個截面為Y型的敞口槽,導向桿21最終沿導向架11滑落至矩形槽中,由于矩形槽的兩側側壁為豎直,所以導向桿21在落入矩形槽中后,在后續(xù)軸向調(diào)整時,導向桿21不易從矩形槽中脫出或發(fā)生左右擺動。
[0038]導向桿支架包括前支架22和后支架23,前支架22和后支架23在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長度方向上前后排列設置,對導向桿21形成多點式支撐,前支架22和后支架23分別與導向桿21活動連接;前支架22和后支架23均包括托架26和頂蓋27,托架26與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連接,托架26的頂部設有半圓形槽,托架26的半圓形槽的直徑與導向桿21的直徑相適應,用于托放導向桿21 ;頂蓋27的底部同樣設有與導向桿21的直徑相適應的半圓形槽,頂蓋27通過其底部的半圓形槽罩設在導向桿21的頂側,并與導向桿21焊接,頂蓋27再通過螺栓與托架26的頂部活動連接,以此將導向桿21固定。這樣將頂蓋27與導向桿21焊接為一體,在水下拆卸時可避免很多繁瑣的操作,提高了效率,降低了勞動強度,同時也可避免了導向桿21發(fā)生軸向錯動。
[0039]優(yōu)選的,在既沉放管節(jié)31的頂部設有多個第一預埋件16,在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設有多個第二預埋件24 ;第一預埋件16的頂部設有第一螺孔,導向架支架15的底部設有第一連接面板,第一連接面板上設有多個與第一預埋件16的位置相對的開孔,第一連接面板通過多個第一螺栓17與多個第一預埋件16的頂部連接;第二預埋件24的頂部設有第二螺孔,導向桿支架的底部設有第二連接面板,第二連接面板上設有多個與第二預埋件24的位置相對的開孔,第二連接面板通過多個第二螺栓25與多個第二預埋件24的頂部連接。
[0040]其中,第一連接面板開孔和第二連接面板開孔的孔徑分別大于第一螺栓17和第二螺栓25的直徑,且第一螺栓17與第一連接面板之間以及第二螺栓25與第二連接面板之間均墊設有墊圈;由于第一預埋件16和第二預埋件24的預埋位置難免存在偏差,通過將第一連接面板開孔和第二連接面板開孔的孔徑設置得大一些,可以確保多個第一預埋件16和第二預埋件24的頂端從多個開孔中露出,以使螺栓順利穿入,并且通過夾設墊圈的方式解決螺栓與連接面板的壓接問題。
[0041]應當說明的是,本方案中的導向桿支架和導向架支架15與第一預埋件16和第二預埋件24的連接方式并不止局限于上述螺栓連接的方式,還可以是其他活動連接的方式。
[0042]本方案中的上述導向桿21、前支架22、后支架23以及導向架支架15上均設有吊耳,并可單獨拆卸,當一處管節(jié)對接完成后,可將上述導向桿21、前支架22、后支架23以及導向架支架15單獨拆卸下來,并通過在各零件上設置的吊耳吊起回收,以備重復使用,由此極大的節(jié)約了經(jīng)濟成本。
[0043]另外,本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基于上述沉管對接導向裝置的沉管對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44]S1、在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的首端設置所述導向桿21,尾端設置導向架11 ;
[0045]S2、在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32與既沉放管節(jié)31對接完成后,拆除所述既沉放管節(jié)31尾端上的導向架11和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32首端上的導向桿21,并將拆除下來的所述導向桿21和導向架11分別安裝到下一節(jié)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的首端和尾端。
[0046]在完成一處管節(jié)的對接后,由于最后一節(jié)沉管尾端上已經(jīng)設置了導向架11,可將倒數(shù)第二個管節(jié)上的導向架11和最后一個管節(jié)上的導向桿21拆除并吊出水面以備循環(huán)使用,即施工中只需做水下拆卸作業(yè),無需做水下安裝作業(yè),由此極大的降低了施工難度,同時也做到了沉管的快速對接,經(jīng)濟成本也得到了節(jié)約。
[0047]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替換,這些改進和替換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導向架(11),所述導向架(11)設置在既沉放管節(jié)(31)的頂部的尾端,沿所述既沉放管節(jié)(31)的長度方向上看,所述導向架(11)由上至下呈漸收式的擴口狀;和 導向桿(21),所述導向桿(21)設置在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的首端,所述導向桿(21)的一端探出于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首端,所述導向桿(21)的直徑與所述導向架(11)的底部的寬度相適應,且所述導向桿(21)的軸心位于所述導向架(11)的中心分界面上。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架(11)的相對的兩側側壁均由內(nèi)至外依次包括墊板(12)、緩沖墊層(13)和與所述既沉放管節(jié)(31)的頂部連接的支撐部(14)。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架(11)通過導向架支架(15)架設在所述既沉放管節(jié)(31)的頂部,所述導向桿(21)通過導向桿支架架設在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架支架(15)的頂部設有一個與所述導向架(11)的底部銜接的矩形槽。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桿支架包括前支架(22)和后支架(23),所述前支架(22)和后支架(23)在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的長度方向上前后排列設置,所述前支架(22)和后支架(23)均與所述導向桿(21)活動連接。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22)和后支架(23)均包括: 托架(26),所述托架(26)與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連接,所述托架(26)的頂部設有半圓形槽,用于托放所述導向桿(21);和 頂蓋(27),所述頂蓋(27)的底部設有半圓形槽,并通過其底部的半圓形槽罩設并焊接在所述導向桿(21)的頂側,所述頂蓋(27)與所述托架(26)活動連接。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既沉放管節(jié)(31)的頂部設有多個第一預埋件(16),所述導向架支架(15)與多個所述第一預埋件(16)活動連接;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的頂部設有多個第二預埋件(24),所述導向桿支架與多個所述第二預埋件(24)活動連接。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埋件(16)的頂部設有第一螺孔,所述導向架支架(15)的底部設有第一連接面板,所述第一連接面板上設有多個與所述第一預埋件(16)的位置相對的開孔,所述第一連接面板通過多個第一螺栓(17)與多個所述第一預埋件(16)的頂部連接; 所述第二預埋件(24)的頂部設有第二螺孔,所述導向桿支架的底部設有第二連接面板,所述第二連接面板上設有多個與所述第二預埋件(24)的位置相對的開孔,所述第二連接面板通過多個第二螺栓(25)與多個所述第二預埋件(24)的頂部連接。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面板上的開孔的孔徑大于所述第一螺栓(17)的直徑,所述第二連接面板上的開孔的孔徑大于所述第二螺栓(25)的直徑,且所述第一螺栓(17)與所述第一連接面板之間以及第二螺栓(25)與所述第二連接面板之間均墊設有墊圈。10.一種基于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沉管對接導向裝置的沉管對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在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的首端設置所述導向桿(21),尾端設置導向架(11); S2、在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32)與既沉放管節(jié)(31)對接完成后,拆除既沉放管節(jié)(31)的尾端上的導向架(11)和所述待沉放管節(jié)(32)首端上的導向桿(21),并將拆除下來的所述導向桿(21)和導向架(11)分別安裝到下一節(jié)待沉放管節(jié)(32)的頂部的首端和尾端。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沉管隧道施工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沉管對接導向裝置及方法。該裝置包括導向桿和導向架,導向架設置在既沉放管節(jié)的頂部的尾端,沿既沉放管節(jié)的長度方向上看,導向架由上至下呈漸收式的導向架結構;導向桿設置在待沉放管節(jié)的頂部的首端,導向桿的一端探出于待沉放管節(jié)的首端,導向桿的直徑與導向架的底部的寬度相適應,且導向桿的軸心位于導向架的中心分界面上。本發(fā)明適用于先鋪法基礎的沉管隧道,采用本發(fā)明的沉管可不必設置鼻托,通過在待沉放管節(jié)的首端的頂部設置導向桿和在既沉放管節(jié)的尾端的頂部設置導向架,使待沉放管節(jié)在下沉至基礎的同時水平橫向自行與既沉放管節(jié)對齊,極大地提高了施工效率、降低了勞動強度。
【IPC分類】E02D29/073
【公開號】CN104947713
【申請?zhí)枴緾N201510200963
【發(fā)明人】陳鴻, 馮先導, 陳正杰, 奚程磊, 呂勇剛, 黃清飛, 林巍
【申請人】上海市隧道工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 中交公路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