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機械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速控式馬路切割機。
背景技術:
馬路切割機又稱路面切割機,主要用于公路、市政、建筑、煤氣、通信部門修補公路或開挖溝槽時進行路面切割破壞路面,再將其修補。目前,市場上公開的馬路路面切割機,均設置有U型推杠,其切割速度和刻痕深度均靠操作者兩手扶著推桿兩側的縱桿,用身頂住橫桿向前緩慢推進,刻痕的深度也是由操作者經(jīng)驗決定。這樣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刻痕深度一會深一會淺,同時切割量即前進速度一會快一會慢,很不容易掌握。所以,就需要一款可以自動控制速度,使切割機均勻前進,同時使刻痕深度均一的道路切割機。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速控式馬路切割機,實現(xiàn)切割機的勻速前進,刻痕深度均一,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速控式馬路切割機,包括機架和發(fā)動機,所述機架的左端固定安裝有把手和推桿,在把手的下方還固定安裝有手剎裝置,所述機架的右端固定安裝有空氣壓縮機,在空氣壓縮機的上端連接有導風管,所述導風管通過管口與除塵裝置相連接,所述發(fā)動機的下端固定安裝有底盤,且底盤位于機架的右端,所述發(fā)動機的下端還固定安裝有切割片,在切割片的左右兩側設置有滾軸,發(fā)動機和滾軸之間通過傳動帶連接,所述滾軸內側固定連接有伸縮桿,且伸縮桿的一端與設置在發(fā)動機底部的底盤固定連接,在切割片的上端還固定安裝有機殼,且機殼的左端固定安裝有墊板,且墊板通過轉動軸與機殼活動連接,所述機架的最底端固定安裝有前輪和后輪,且后輪和發(fā)動機之間通過傳動帶連接,同時后輪和手剎裝置之間通過鋼絲連接,所述發(fā)動機的上方還固定安裝有多孔消音器。
優(yōu)選的,所述機架的左端固定安裝有把手和推桿,且把手和推桿呈垂直狀。
優(yōu)選的,所述所述伸縮桿的數(shù)量為兩個,且兩個伸縮桿分別固定安裝在機殼外壁的兩側。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速控式馬路切割機,通過啟動發(fā)動機,推動后輪和滾軸在傳動帶的帶動下轉動,使切割片自動轉動,同時后輪勻速前進,扶住把手,設置手剎裝置,可以方便的控制馬路切割機的方向和速度,通過伸縮桿調節(jié)切割機與地面間的距離,有效控制刻痕深度,設置多孔消音器,減少了切割片與地面接觸以及發(fā)動機造成的噪音污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架;2-發(fā)動機;3-把手;4-推桿;5-手剎裝置;6-空氣壓縮機;7-導風管;8-管口;9-除塵裝置;10-底盤;11-切割片;12-滾軸;13-傳送帶;14-伸縮桿;15-機殼;16-墊板;17-轉動軸;18-前輪;19-后輪;20-鋼絲;21-多孔消音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速控式馬路切割機,包括機架1和發(fā)動機2,機架1的左端固定安裝有把手3和推桿4,且把手3和推桿4呈垂直狀,在把手的下方還固定安裝有手剎裝置5,機架1的右端固定安裝有空氣壓縮機6,在空氣壓縮機6的上端連接有導風管7,導風管7通過管口8與除塵裝置9相連接,發(fā)動機2的下端固定安裝有底盤10,且底盤10位于機架1的右端,發(fā)動機2的下端還固定安裝有切割片11,在切割片11的左右兩側設置有滾軸12,發(fā)動機2和滾軸12之間通過傳動帶13連接,滾軸12內側固定連接有伸縮桿14,且伸縮桿14的一端與設置在發(fā)動機2底部的底盤10固定連接,伸縮桿14的數(shù)量為兩個,且兩個伸縮桿分別固定安裝在機殼15)壁的兩側,在切割片11的上端還固定安裝有機殼15,且機殼15的左端固定安裝有墊板16,且墊板16通過轉動軸17與機殼15活動連接,機架1的最底端固定安裝有前輪18和后輪19,且后輪19和發(fā)動機2之間通過傳動帶13連接,同時后輪19和手剎裝置5之間通過鋼絲20連接,發(fā)動機2的上方還固定安裝有多孔消音器21。
該速控式馬路切割機,通過啟動發(fā)動機2,推動后輪19和滾軸12在傳動帶13的帶動下轉動,使切割片11自動轉動,同時后輪19勻速前進,扶住把手3,設置手剎裝置5,可以方便的控制馬路切割機的方向和速度,通過伸縮桿14調節(jié)切割機與地面間的距離,有效控制刻痕深度,設置多孔消音器21,減少了切割片與地面接觸以及發(fā)動機造成的噪音污染。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