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安全警示實施的技術領域,尤指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
背景技術:
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應完善安全生產設施,特別是夜間行車時,道路橋梁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傳統(tǒng)的道路橋梁安全防護多是采用反光式安全警示標志,利用車輛燈光照射反光發(fā)出警示信號,提醒過往車輛注意防護安全。然而這類反光安全警示標志,存在著被動警示的不足,有時會因反光安全警示標志被塵土覆蓋,導致無法反光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給車輛行駛帶來諸多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由太陽能提供電能源的帶LED頻閃黃光警示燈的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解決放案是: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由太陽能發(fā)電板、支架、光感控制探頭、電氣箱、立柱、防護板、LED頻閃黃光警示燈板、充放電控制電路、鋰電池組組成;采用冷軋板材料制作電氣箱,電氣箱上部設置帶支架的太陽能發(fā)電板,電氣箱下部設置立柱,立柱前部設置防護板;電氣箱外部兩側和正側面設置LED頻閃黃光警示燈板,電氣箱4內部設置充放電控制電路和鋰電池組。
所述的太陽能發(fā)電板通過充放電控制電路與鋰電池組進行充電源連接;LED頻閃黃光警示燈板由光感控制探頭控制通過充放電控制電路與鋰電池組進行電源連接,即可。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利用太陽能提供電能源,在防護欄上部的LED頻閃黃光警示燈板進行頻閃黃光警示,可有效地提醒過往的車輛和行人注意安全,確保車輛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具有結構簡單,實用性強的優(yōu)點,是理想的太陽能發(fā)光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實用新型發(fā)明進一步描述。
附圖1為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的外觀示意圖;
附圖2為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的電氣箱機構示意圖。
圖中:1、太陽能發(fā)電板,2、支架,3、光感控制探頭,4、電氣箱,5、立柱,6、防護板,7、LED頻閃黃光警示燈板,8、充放電控制電路,9、鋰電池組。
具體實施方式
由附圖1、2所示,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由太陽能發(fā)電板1、支架2、光感控制探頭3、電氣箱4、立柱5、防護板6、LED頻閃黃光警示燈板7、充放電控制電路8、鋰電池組9組成;采用冷軋板鋼板材料制作電氣箱4,電氣箱4上部設置帶支架2的太陽能發(fā)電板1,電氣箱4下部設置立柱5,立柱5前部設置防護板6;電氣箱4的外部兩側和正側面設置LED頻閃黃光警示燈板7,電氣箱4內部設置充放電控制電路8和鋰電池組9。
所述的太陽能發(fā)電板1通過充放電控制電路8與鋰電池組9進行充電源連接;LED頻閃黃光警示燈板7由光感控制探頭3控制通過充放電控制電路8與鋰電池組9進行電源連接,即為道路橋梁安全防護欄。
以上所述,實施方式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fā)明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的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工程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