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安全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人行橫道紅燈限行門架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jīng)濟水平的提高,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現(xiàn)有交通管理用的紅綠燈系統(tǒng)及處罰條例對機動車輛的管理和控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對行人、電瓶車、非機動車輛的控制力度有限,總有部分行人不遵守人行橫道信號燈規(guī)則橫穿馬路,造成了對車輛的干擾,甚至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據(jù)統(tǒng)計資料顯示,交叉路口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很多是由于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造成的。目前,有部分城市通過人工協(xié)助管理行人通行,大量投入城市協(xié)管員,增加了政府開支。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能有效管理行人通行的人行橫道紅燈限行門架系統(tǒng)。
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一種人行橫道紅燈限行門架系統(tǒng),安裝于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交叉路口,包括,
固定門架,其包括設置于所述交叉路口人行橫道一端的立柱和固定于所述立柱頂端的橫梁;
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其包括設置于所述橫梁上的卷揚機、與所述卷揚機相連的懸索,與所述懸索相連橫向懸掛于所述橫梁下方的橫桿和與所述卷揚機相連的人工升降裝置;
控制系統(tǒng),其與所述交通信號燈和所述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分別連接,所述控制系統(tǒng)從所述交通信號燈接收信號燈轉變信號來控制所述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的升降;
報警系統(tǒng),其包括與所述懸索滑動連接并能感測所述懸索是否發(fā)生位移的位移傳感器、設置于所述橫桿上并能感測是否有行人觸碰的觸碰傳感器和設置于所述橫梁上的報警器,所述位移傳感器和所述觸碰傳感器分別與所述報警器有線連接并構成電路回路。
本實用新型中的人行橫道紅燈限行門架系統(tǒng)結構簡單,無需人員值守,依靠本系統(tǒng)控制行人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人行橫道交通信號燈為紅燈時限制行人通過,當人行橫道交通信號燈轉變?yōu)榫G燈時才讓行人通過,有效阻止部分行人闖紅燈的惡習,避免干擾交通,并起到保護行人自身安全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中人行橫道紅燈限行門架系統(tǒng)的結構示意圖。
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中控制系統(tǒng)的控制原理框架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中一種人行橫道紅燈限行門架系統(tǒng)100的結構示意圖,其安裝于設有交通信號燈50的交叉路口,包括固定門架10、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20、控制系統(tǒng)30和報警系統(tǒng)40。
所述固定門架10安裝于所述交叉路口的人行橫道兩端,其包括兩立柱11和一橫梁12,所述橫梁12兩端分別固定于兩個所述立柱11的頂端,兩個所述立柱11之間的寬度可根據(jù)人行橫道寬度進行設計,所述立柱11和所述橫梁12均為不銹鋼材質(zhì)。
所述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20設置于所述固定門架10上,所述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20包括卷揚機21、懸索22、橫桿23和人工升降裝置24。所述卷揚機21設置于所述橫梁12上,所述橫桿23橫向設置于兩個所述立柱11之間,且所述橫桿23的長度大于兩個所述立柱11之間的寬度,所述懸索22將所述橫桿23的兩端與所述卷揚機21連接,隨著所述卷揚機21的運轉,所述橫桿23會在所述懸索22的牽引下上升或下降,所述橫桿23橫向懸掛于所述橫梁12的下方,所述人工升降裝置24設置于所述卷揚機21上,可以通過所述人工升降裝置24實現(xiàn)手動控制所述卷揚機21的運轉,從而控制所述橫桿23的升降。作為一種優(yōu)化,所述橫桿23為柔性橫桿23,可避免行人碰撞造成傷害。
所述控制系統(tǒng)30設置于所述固定門架10上,所述控制系統(tǒng)30與所述交通信號燈50、所述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20和所述報警系統(tǒng)40分別有線連接。如圖2所示,所述控制系統(tǒng)30包括信號接收模塊31、信號分析模塊32和驅動模塊33,所述信號接收模塊31用于從所述交通信號燈50接收信號燈轉變信號,所述信號分析模塊32用于分析接收到的信號并進行轉換,并向所述驅動模塊33發(fā)送對應的指令,所述驅動模塊33用于驅動所述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20的升降。具體的,當所述交通信號燈50為紅燈時,所述控制系統(tǒng)30接收紅燈信號,通過信號轉換,傳輸指令至所述可升降橫桿系統(tǒng)20,降下所述橫桿23至目標高度,限制行人通行;當所述交通信號燈50變?yōu)榫G燈時,所述控制系統(tǒng)30下達指令,升起所述橫桿23放行。作為一種優(yōu)化,所述橫桿23升降的動作時間均比信號燈轉變時間提前3秒,為信號的傳輸及橫桿23動作提供時間。
所述報警系統(tǒng)40包括位移傳感器41、觸碰傳感器42和報警器43,所述位移傳感器41與所述懸索22滑動連接,可感測所述懸索22是否發(fā)生位移,所述觸碰傳感器42設置于所述橫桿23上,可感測行人是否觸碰到了所述橫桿23,所述報警器43設置于所述固定門架10的橫梁12上,所述位移傳感器41和所述觸碰傳感器42分別與所述報警器43有線連接并構成電路回路。具體的,在所述橫桿23升降過程中,所述位移傳感器41感測到所述懸索22發(fā)生位移,導通所述位移傳感器41所在的電路回路,所述報警器43發(fā)出警示信號,警示行人不要靠近;當行人觸碰所述橫桿23強制通過所述固定門架10時,所述觸碰傳感器42感測到行人的觸碰,導通所述觸碰傳感器42所在的電路回路,所述報警器43發(fā)出報警信號,警示行人停止通過,并提醒通行車輛注意行人穿越。作為一種優(yōu)化,所述位移傳感器41和所述觸碰傳感器42可與不同的報警器分別構成電路回路,以保證不同情況下發(fā)出不同的報警提示,避免混淆。
本實用新型中的人行橫道紅燈限行門架系統(tǒng)結構簡單,無需人員值守,依靠本系統(tǒng)控制行人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人行橫道交通信號燈為紅燈時限制行人通過,當人行橫道交通信號燈轉變?yōu)榫G燈時才讓行人通過,有效阻止部分行人闖紅燈的惡習,避免干擾交通,并起到保護行人自身安全的作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