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特種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城市護欄清理輥刷裝置。
背景技術:
城市中道路防護欄起到維持交通秩序的作用,隨著道路的四通八達,護欄、欄桿等隨處可見。護欄的干凈整潔與否,直接影響市容市貌。因此,政府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道路中間的防護欄進行清洗和美化。
目前,護欄的清洗主要分為人清洗和機械清洗。人工清洗護欄勞動強度大,清洗效率低,且清洗人員處于車輛疾馳的道路中,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險些之外,清洗工具的繁多和簡陋也是一個不可忽視問題。機械清洗不僅成本高,耗能多,而且體積大,在道路不是很寬的情況下,對交通的暢通造成很大的影響。我國有300多個中等城市,每個城市都有一定數(shù)量的道路護欄,低成本、高效率的清洗輥刷必然會擁有廣闊的市場空間。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城市護欄清理輥刷裝置,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設計布局合理,通過兩個轉動清洗輥和一個固定清洗輥對道路護欄進行部分包裹滾動清洗,輥刷實現(xiàn)對護欄、欄桿、扶手等的清洗,具有清洗效率高、清洗效果好、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優(yōu)點。
(二)技術方案
為實現(xiàn)以上目的,本發(fā)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xiàn):
一種城市護欄清理輥刷裝置,包括固定清洗輥和轉動清洗輥,所述轉動清洗輥設有兩個并置設置,兩個轉動清洗輥上、下端均通過固定板連接,轉動清洗輥通過軸承轉動設置于固定板上,下端所述固定板上設有多個滑輪,固定清洗輥上端鉸鏈連接于上端固定板上,上端所述固定板上設有驅動裝置,驅動裝置通過連接件連接到固定清洗輥上,控制固定清洗輥在垂直轉動清洗輥軸線所在平面上90度轉動。
所述固定板為三角形狀。
兩個所述轉動清洗輥之間設有噴水裝置。
所述噴水裝置設置于固定板上。
所述轉動清洗輥下端軸上設有傳動齒輪。
(三)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城市護欄清理輥刷裝置。具備以下有益效果:本發(fā)明通過兩個轉動清洗輥和一個固定清洗輥對道路護欄進行部分包裹滾動清洗,輥刷實現(xiàn)對護欄、欄桿、扶手等的清洗,具有清洗效率高、清洗效果好、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優(yōu)點。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俯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一種城市護欄清理輥刷裝置,包括固定清洗輥1和轉動清洗輥2,所述轉動清洗輥2設有兩個并置設置,兩個轉動清洗輥2上、下端均通過固定板3連接,轉動清洗輥2通過軸承4轉動設置于固定板3上,下端所述固定板3上設有多個滑輪5,固定清洗輥1上端鉸鏈連接于上端固定板3上,上端所述固定板3上設有驅動裝置6,驅動裝置6通過連接件連接到固定清洗輥上,控制固定清洗輥在垂直轉動清洗輥軸線所在平面上90度轉動,所述固定板為三角形狀,兩個所述轉動清洗輥之間設有噴水裝置,所述噴水裝置設置于固定板3上,所述轉動清洗輥2下端軸上設有傳動齒輪7,便于行走機構公用一個動力裝置,結構更加緊湊;本發(fā)明通過兩個轉動清洗輥和一個固定清洗輥對道路護欄進行部分包裹滾動清洗,輥刷實現(xiàn)對護欄、欄桿、扶手等的清洗,具有清洗效率高、清洗效果好、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優(yōu)點。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qū)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