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復合電動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工具,尤其是一種具調焦功能的復合電動工具。
背景技術:
通常,現(xiàn)有的電動工具諸如電動螺絲批、家用電動吸塵器等都只帶有一個小的光源作為工作時很微弱的輔助照明,或者在工具上設置指示燈對電動工具的工作狀況的進行指示,此類輔助照明燈或者指示燈都對于電動工具而言僅具有輔助功能,而不具有獨立的照明功能。
如美國再公告專利第38729號所揭示的一種設有輔助照明裝置電動螺絲批,其包括一手柄,以及與手柄相連接的圓筒,其中手柄內設置有電池,圓筒端部旋轉連接了一輸出軸,一開關電性連接于電池與輸出軸之間用于對輸出軸進行控制,一照明裝置包括兩個球形燈泡,它們分別設置于輸出軸的兩側的圓筒端面上,兩個球形燈泡與開關電性連接,以至于當開關被打開時兩球形燈泡被點亮發(fā)光用于照亮工作對象。
上述的照明裝置設置于電動工具上的主要目的是在光線不足的工作條件下可對電動螺絲批工作進行輔助照明,該照明裝置功能單一,且照明能力也非常有限。
實用新型內容為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照明強度大、具有調焦功能并具有獨立照明的復合電動工具。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復合電動工具,包括手柄,連接于手柄的筒狀體,設置于筒狀體前端的工作元件,設置于筒狀體內的電機,設置于手柄內的電池,以及與電池相連接的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包括照明元件以及光學元件,所述照明元件與光學元件之間的相對距離可調,從而能實現(xiàn)照明裝置的調焦功能;所述光學元件是反光罩,所述光學元件也可以是凸透鏡;述照明裝置設置于離工作元件較遠的手柄未端,所述筒狀體軸心線與手柄軸心線成鈍角設置;所述手柄相對筒狀體樞軸設置;所述電動工具為電動螺絲批,所述工作元件是用以夾持鉆頭的輸出軸;所述電池是充電式電池,所述電池與電機相連接,為電機驅動工作元件提供電源;所述手柄上設有控制開關,所述控制開關用以對電機的驅動工作進行控制。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電動工具將工具與照明裝置巧妙的結合,不僅可以作為工具使用,還能作為獨立的照明工具使用,照明強度大并且可以實現(xiàn)調焦,能滿足獨立照明的需求。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復合電動工具之正視圖。
圖2是按照
圖1正視方式的剖視圖。
圖3是按圖2上標記部分的局部放大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復合電動工具第二實施例的正面剖視圖。
圖5是按圖4上標記部分的局部放大圖。
其中1、工具主體; 2、手柄; 3、筒狀體;4、照明裝置; 5、電機; 6、電池;7、控制開關; 8(8’)、轉套;9(9’)、照明燈;10、輸出軸; 11、撥桿;12、樞軸;13、連接彈簧;14、透明蓋; 14’、凸透鏡;15、彈簧;16、導線;17、基座;18、鉆頭;19、反光罩; 19’、塑料罩;20、調焦區(qū); 21a、外螺紋; 21b、內螺紋;22、腔體;23、壓盤;24、推盤;25、接觸端部;26、凸臺;27、觸片;28、彈簧;40、照明控制機構;41、環(huán)形孔;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揭示了一種具調焦功能的復合電動工具,該復合電動工具能給操作者提供獨立的照明功能,同時又能作為工具使用,因此能給予操作者不同的功能選擇。
參照
圖1、圖2所示,是一種具復合功能的電動螺絲批,該電動螺絲批工具主體1設有供使用者操作握持的手柄2,一筒狀體3樞軸連接于手柄2前端并且可相對手柄2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旋轉,筒狀體3內設有電機5,在手柄2的適當部位設有方便使用者控制操作的控制開關7,一輸出軸10連接于筒狀體3的端部并由電機3驅動旋轉,輸出軸10則用以夾持各種不同規(guī)格的鉆頭(圖中未示出)進行擰緊螺釘或擰松螺松的工作,手柄2內設有為電機5驅動工作提供動力的電池6;其中控制開關7主要用于對電動螺絲批的開、關、以及輸出軸10的正、反轉工作情況進行控制。另外,在手柄2上遠離軸出軸10的手柄末端設置了一照明裝置4,該照明裝置4包括一螺紋連接于手柄2的轉套8,以及一設置于轉套8的外側端面上透明蓋14,該透明蓋14可以是玻璃或者其它光透材料制成,在透明蓋14與轉套8形成的腔體22內設有照明燈9,以及一固定連接于轉套8的反光罩19,其中反光罩19設置成凹喇叭形結構,反光罩19的中心靠近照明燈9的部位設有環(huán)形孔41,照明燈9的照明光線通過環(huán)形孔41透射出來,經反光罩19的反射后射出,照明燈9可以設置為大功率的LED燈,也可以用其它發(fā)光元件進行替代,例如白織燈泡等;其中照明燈9的強度可按實際需要進行配置,本實施例中的照明燈9在工作時的電流近似值為180mA,功率近似值為648mW,其照明強度要比普通的輔助照明燈強,因此能滿足作為獨立照明的所需照明強度;設置于手柄2的內部的電池6是二次充電電池,該電池6與照明燈9電性連接并為照明燈9的發(fā)光提供工作電源,同時也為電機5的驅動工作提供動力源。
本實施例中的手柄2與筒狀體3之間呈一β角度設置,圖中示出的手柄2的軸心線X與電機5的軸心線Y之間的β角度大于90度呈鈍角,且該β角度的范圍為90度至180度范圍之間為宜。
參照圖3之3a所示,照明控制機構40包括一固定配接于轉套8上的壓盤23,一推盤24與壓盤23相連接,推盤24上另設置一凸臺26,且凸臺26的周邊外緣上則固定連接了一層銅制的導電觸片27,一彈簧15支撐于電池6與照明燈9之間,照明燈9則固定連接于推盤24上,其中壓盤23與推盤24由塑料件制成,手柄2伸入轉套9腔體22內的部分形成一90度的拐彎的接觸端25,其中轉套8的內側設有外螺紋21a,手柄2上與轉套8相配接的部位設有內螺紋21b,轉套8上的這部分內螺紋21a與手柄2上的外螺紋21b相互嚙合,使用者只需通過旋轉轉套8,便能使轉套8相對手柄2沿螺紋產生一軸向位移,從而能使照明控制機構40對照明燈9的開、閉進行控制;手柄2的殼體與接觸端25由鋁、鋅或者其它導電材料制成,因而在照明燈9與電池6之間能形成一照明電路。通常狀況下,轉套8是螺紋鎖緊于手柄2殼體上的,此時壓盤23隨著轉套8對彈簧15進行施壓,當彈簧15處于被壓縮狀態(tài)時,推盤24之凸臺26與接觸端25之間離開有一定的間距d,觸片27與接觸端25無法接觸而使螺絲批照明電路無法導通,此時照明燈9處于關閉狀態(tài)。如圖3之3b所示,旋轉轉套8使之相對手柄2產生沿彈簧15彈性伸展方向的位移,此時,彈簧15頂著壓盤23向其伸展方向移動,推盤24以及照明燈9隨著壓盤23一起產生相應的位移,當轉套8旋轉至某一位置時,推盤24之凸臺26外緣觸片27與接觸端25相接觸而使照明電路導通,此時照明燈9被點亮發(fā)光。通過旋轉調節(jié)轉套8使照明控制機構40對照明燈9的工作狀態(tài)進行控制,這種對照明燈9的開、關控制方式操作起來非常簡單,也很方便,另外,照明燈9的工作并不受控制開關7的影響,而是通過轉套9進行控制,因此該復合電動工具可以單獨作為螺絲批或照明工具使用。
同時,該照明裝置4設有調焦功能,如上所述,當轉套8旋轉至照明燈9被點亮發(fā)光位置時,再繼續(xù)使轉套8按原方向沿螺紋旋轉,使轉套8相對手柄2產生相應的軸向位移,此時反光罩19隨轉套8旋轉而相對照明燈9也產生相應位移,也就是說照明燈9相對反光罩19的相對位置發(fā)生變化,這樣就實現(xiàn)了照明燈9的焦距調節(jié),使用者可根據(jù)需要,當焦距調節(jié)至某一位置時,還可以沿螺紋按方向反向旋轉轉套8進行調節(jié),照明裝置4設置有調焦功能為使用者提供了更全面的照明需求。
參照圖4所示,是本實用新型復合電動工具第二種實施方式,該實施方式與上述第一種實施方式結構相類似,不同之處在于照明裝置的焦距調節(jié)結構不同,為方便描述,現(xiàn)以相同的標號表示相同的構件,不同的標號則表示不同的構件,另外,相同的構件此處不再作贅述;手柄2的殼體外表面設有一個調焦區(qū)20,調焦區(qū)20外形為一腰形槽平面,腰形槽兩側具有兩個邊限,調焦區(qū)20設有一可繞樞軸12旋轉的撥桿11,撥桿11的一端位于調焦區(qū)20的外表面上,而另一末端延伸進手柄殼體內部,在該實施例中凸透鏡14’替代了原透明蓋14,而反光罩19也由塑料罩19’進行替代,凸透鏡14’及塑料罩19’分別與轉套8’固定連接,照明燈9’設置于基座17上,且通過連接彈簧13與導線16與電池6相連接而形成照明電路,照明電路的通斷即通過轉套8’進行控制調節(jié),具體調節(jié)方式同第一實施例,該照明燈9’不同于上述實施例中的LED,而是一白織燈泡9’,其功率較普通輔助照明燈大;當使用者選擇該復合電動工具的照明功能時,首先旋轉轉套8’使照明電路接通,照明燈9’被點亮發(fā)光,然后按調焦區(qū)20箭頭所示方向撥動撥桿11至圖所示位置,撥桿11延伸進殼體內部的末端便與與基座17的端部斜面相抵,隨著撥桿11繞樞軸12的轉動,基座17被迫壓縮彈簧28向凸透鏡14’方向發(fā)生位移,此時照明燈9’隨基座17一起產生相應的位移,結果是使照明燈9’與凸透鏡14’之間的相對距離產生了變化,從而實現(xiàn)了照明裝置的調焦功能;當然,該撥桿11于調焦區(qū)20的撥動位置受調焦區(qū)的兩個邊限所限定,撥桿11可于上述的兩個極限位置間連續(xù)調節(jié)撥動,當照明燈9’到達所需的焦距位置時,撥桿可以在該位置進行定位,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能設想以這種簡單的定位方式來實現(xiàn),例如在調焦區(qū)20處沿撥桿11弧形轉動的對應處設置多個球面凹坑,而在撥桿11上設置有與球面凹坑配合的凸出球面,當球面與凹坑嚙合時,該調焦位置被固定,當施以輕微的外力使所述球面與凹坑相脫開時,又可以撥動撥桿11進行焦距調節(jié)。
權利要求1.一種復合電動工具,包括手柄(2),連接于手柄的筒狀體(3),設置于筒狀體前端的工作元件(10),設置于筒狀體內的電機(5),設置于手柄內的電池(6),以及與電池相連接的照明裝置(4),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包括照明元件(9)以及光學元件(19、14’),所述照明元件與光學元件之間的相對距離可調,從而能實現(xiàn)照明裝置的調焦功能。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元件是反光罩(19)。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元件是凸透鏡(14’)。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4)設置于離工作元件(10)較遠的手柄未端。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狀體軸心線(Y)與手柄軸心線(X)成鈍角設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復合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2)相對筒狀體(3)樞軸設置。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電動工具,所述電動工具為電動螺絲批,所述工作元件是用以夾持鉆頭的輸出軸。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電動工具,所述電池(6)是充電式電池,所述電池與電機相連接,為電機驅動工作元件(10)提供電源。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電動工具,所述手柄上設有控制開關(7),所述控制開關(7)用以對電機(5)的驅動工作進行控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調焦功能的復合電動螺絲批,其包括有手柄,連接于手柄的筒狀體,設置于筒狀體前端的輸出軸,所述手柄內設有電池,筒狀體內設有電機,遠離輸出軸的手柄末端還設有一與電池相連接照明裝置,所述照明裝置包括照明元件以及反光罩,且照明元件與反光罩的相對距離可以調節(jié),從而能實現(xiàn)照明裝置的調焦功能,所述復合電動工具可以作為獨立的照明工具使用,也可以當螺絲批使用。
文檔編號B25B23/00GK2933737SQ200620129308
公開日2007年8月15日 申請日期2006年7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7月4日
發(fā)明者強尼·鮑瑞那圖, 朱世燕 申請人:蘇州寶時得電動工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