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提物方便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工具,具體涉及一種非常實用的提物方便夾。
背景技術:
夾具的使用,已經(jīng)非常普遍,最常見的就是鉗子,其是主要是由兩個鉗體在中部或 者三分之二的位置通過活動軸固定在一起,使用時用需要不斷的用力捏緊把手才能將物體 一直保持夾緊狀態(tài),人力一消失,物體就會立即脫落,非常費力和不方便。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提物方便夾,解決使用鉗類夾具時需 要不斷用力的問題。為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提物方便夾,包括兩個鉗體和活動軸,在兩個鉗體的末端通過活動軸與支節(jié)連接, 支節(jié)的另一端通過活動軸相互連接,把手通過活動軸和兩根支節(jié)連接。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所述的兩個鉗體的鉗口處為齒狀。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本發(fā)明將物體鉗住,讓其自由下垂, 可以利用物體的自重來夾緊物體,不需要人力來施加壓力。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闡述。如圖1所示,提物方便夾,包括兩個鉗體1和活動軸2,其特征是在兩個鉗體1的 末端3通過活動軸4與支節(jié)5連接,支節(jié)5的另一端通過活動軸6相互連接,把手7通過活 動軸6和兩根支節(jié)5連接,所述的兩個鉗體1的鉗口處為齒狀。
權利要求
提物方便夾,包括兩個鉗體(1)和活動軸(2),其特征是在兩個鉗體(1)的末端(3)通過活動軸(4)與支節(jié)(5)連接,支節(jié)(5)的另一端通過活動軸(6)相互連接,把手(7)通過活動軸(6)和兩根支節(jié)(5)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物方便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鉗體(1)的鉗口處為 齒狀。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工具,具體涉及一種非常實用的提物方便夾,包括兩個鉗體(1)和活動軸(2),其特征是在兩個鉗體(1)的末端(3)通過活動軸(4)與支節(jié)(5)連接,支節(jié)(5)的另一端通過活動軸(6)相互連接,把手(7)通過活動軸(6)和兩根支節(jié)(5)連接;所述的兩個鉗體(1)的鉗口處為齒狀。本發(fā)明的作用是使用本發(fā)明將物體鉗住,讓其自由下垂,可以利用物體的自重來夾緊物體,不需要人力來施加壓力。
文檔編號B25J1/02GK101973026SQ20101026554
公開日2011年2月16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8月27日
發(fā)明者王新平 申請人:成都新志實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