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備皮刀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療器械,具體的說涉及一種用于去除病人在手術前的皮膚 上的體毛的備皮刀具。
背景技術:
目前沒有專用的備皮剃刀,因此只能借用普通的剃須刀,剃須刀一般適用于毛發(fā) 較短處,如胡須。而手術備皮主要是剃除頭發(fā)、胸腹部及會陰部較長的毛。使用該剃須刀容 易夾毛、堵塞毛發(fā),使用中須清除毛發(fā),因而影響備皮操作,而且由于剃須刀一般只有一片 刀片,需要重復多次才能將毛發(fā)徹底刮干凈,因此操作時比較費時費力。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只需操作一次就能有效剃去病人手術 前的體毛的備皮刀具,而且不堵塞毛發(fā),使用方便。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備皮刀具,包括刀柄,刀柄上安裝有刀架,在刀架上前后安裝有第一刀片和第二 刀片,所述第二刀片的刃口伸出刀架平面的高度高于第一刀片的刃口伸出刀架平面的高度。以下是本實用新型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在刀架的下側設有梳齒。能夠?qū)^長的和較亂毛發(fā)進行梳理,便于刀片切割毛發(fā)。作為進一步改進刀架上位于第一刀片的下方的位置設有通液孔、位于第二刀片下方的位置設有 通液孑L。清除后的剃須液和毛發(fā)分別通過通液孔和通液孔從刀架的背面流出,防止了堵塞 毛發(fā)。更進一步改進刀柄的頂部設有定位凸起,刀架上設有與定位凸起相配合的定位凹槽。方便了刀架的拆卸,便于對刀片進行更換和清洗。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方案,使用時,梳齒首先對較長的毛發(fā)進行梳理,然后第一刀 片對毛發(fā)進行割斷,由于第一刀片伸出刀架平面的高度較小,所以能夠?qū)⒚l(fā)從離皮膚較 遠的距離進行切割,然后接著由第二刀片對切割后的短毛發(fā)進行切除,這樣,通過對毛發(fā)的 兩次切割,能夠?qū)⒏街谄つw上的毛發(fā)徹底的清除干凈,清除后的剃須液和毛發(fā)通過通液 孔從刀架的背面流出,防止了堵塞毛發(fā),操作非常的方便、實用。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0018]附圖2為附圖1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如圖1、圖2所示,一種備皮刀具,包括刀柄1,刀柄1上安裝有刀架2,在刀 柄1的頂部設有定位凸起4,刀架2上設有與定位凸起4相配合的定位凹槽6,在刀架2上 前后安裝有第一刀片31和第二刀片3,所述第二刀片3伸出刀架2平面的高度高于第一刀 片31伸出刀架2平面的高度,刀架2上位于第一刀片31的下方的位置設有通液孔71、位于 第二刀片3下方的位置設有通液孔7,在刀架2的下側設有梳齒5,能夠?qū)^長的和較亂毛 發(fā)進行梳理,便于刀片切割毛發(fā)。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方案,使用時,梳齒5首先對較長的毛發(fā)進行梳理,然后第一 刀片31對毛發(fā)進行割斷,由于第一刀片31伸出刀架2平面的高度較小,所以能夠?qū)⒚l(fā)從 離皮膚較遠的距離進行切割,然后接著由第二刀片3對切割后的短毛發(fā)進行切除,這樣,通 過對毛發(fā)的兩次切割,能夠?qū)⒏街谄つw上的毛發(fā)徹底的清除干凈,清除后的剃須液和毛 發(fā)分別通過通液孔71和通液孔7從刀架2的背面流出,防止了堵塞毛發(fā),操作非常的方便、 實用。
權利要求一種備皮刀具,包括刀柄(1),刀柄(1)上安裝有刀架(2),其特征在于在刀架(2)上前后安裝有第一刀片(31)和第二刀片(3),所述第二刀片(3)的刃口伸出刀架(2)平面的高度高于第一刀片(31)的刃口伸出刀架(2)平面的高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備皮刀具,其特征在于在刀架(2)的下側設有梳齒(5)。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備皮刀具,其特征在于刀架(2)上位于第一刀片(31) 的下方的位置設有通液孔(71)、位于第二刀片(3)下方的位置設有通液孔(7)。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備皮刀具,其特征在于刀柄(1)的頂部設有定位凸起 (4),刀架(2)上設有與定位凸起(4)相配合的定位凹槽(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備皮刀具,包括刀柄,刀柄上安裝有刀架,在刀架上前后安裝有第一刀片和第二刀片,所述第二刀片的刃口伸出刀架平面的高度高于第一刀片的刃口伸出刀架平面的高度,使用時,第一刀片對毛發(fā)進行割斷,由于第一刀片伸出刀架平面的高度較小,所以能夠?qū)⒚l(fā)從離皮膚較遠的距離進行切割,然后接著由第二刀片對切割后的短毛發(fā)進行切除,這樣,通過對毛發(fā)的兩次切割,能夠?qū)⒏街谄つw上的毛發(fā)徹底的清除干凈,操作非常的方便、實用。
文檔編號B26B21/12GK201664933SQ20102001467
公開日2010年12月8日 申請日期2010年1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月14日
發(fā)明者孫廣美, 楊煥東, 王慎田 申請人:楊煥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