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操作平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梯機械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操作平臺。
背景技術:
目前,在電梯技術領域,現(xiàn)有的操作平臺功能分的越來越細,但是用來處理電纜的操作平臺卻沒有改進,幾乎還都是很簡單的光滑的普通平臺,如果要切割電纜,需要人工將電纜固定住,浪費勞動力,而且為了易于對電纜進行處理,電纜所放位置靠近平臺邊緣,因而過長的電纜很容易從平臺上滑下,操作起來很不方便。
發(fā)明內(nèi)容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固定電纜、節(jié)省勞動力的操作平臺。為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擬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操作平臺,包括矩形平臺、平臺四個角上的支撐腳,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腳上端超出平臺平面,支撐腳與平臺之間還設有一斜向的固定杠;所述平臺上設有固定孔,通過固定孔安裝有固定夾。作為優(yōu)選,所述固定夾由設有連接孔的底座、扳手、設有螺釘?shù)墓潭ㄝS和設有螺帽的卡塊組成。作為優(yōu)選,所述螺帽與固定軸上的螺釘相對應。本實用新型將支撐腳設計成超出平臺平面,避免過長的電纜從操作平臺上滑落,如果過長的電纜多處都需要處理,那么,只要將多張操作平臺首尾相連,超出平臺平面部分的支撐腳起到了圍欄的作用,而且本實用新型的平臺上設有固定孔,在需要用固定夾固定電纜的地方用螺釘穿過固定夾底座上的連接孔,進而穿過固定孔擰緊螺帽將固定夾安裝在平臺上,根據(jù)電纜的粗細,通過調節(jié)卡塊上螺帽與固定軸上的螺釘?shù)木嚯x來調節(jié)卡塊的高度,調節(jié)好后只要將扳手向下按,卡塊就牢牢地固定住電纜,避免電纜移動,便于對電纜進行操作,節(jié)省固定電纜的人工勞動力,降低成本。
圖I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上固定夾的結構示意圖。圖中的標號為,I、平臺;2、支撐腳;3、固定杠;4、固定夾;5、固定孔;6、底座;7、扳手;8、固定軸;9、卡塊;10、連接孔;11、螺釘;12、螺帽。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結合圖I、圖2,本實施例提出的一種操作平臺,包括矩形平臺I、平臺I四個角上的支撐腳2,支撐腳2上端超出平臺I平面,支撐腳2與平臺I之間還設有一斜向的固定杠3 ;所述平臺I上設有固定孔5,通過固定孔5安裝有固定夾4,固定夾4由設有連接孔10的底座6、扳手7、設有螺釘11的固定軸8和設有螺帽12的卡塊9組成,螺帽12與固定軸8上的螺釘11相對應。通過將支撐腳2設計成超出平臺I平面,多張操作平臺首尾相連,超出平臺I平面部分的支撐腳2起到了圍欄的作用,避免過長的電纜從操作平臺上滑落,而且本實用新型的平臺I上設有固定孔5,在需要用固定夾4的地方通過固定孔5和固定夾4底座6上的連接孔10安裝固定夾4,根據(jù)電纜的粗細,通過調節(jié)卡塊9上螺帽12與固定軸8上的螺釘11的距離來調節(jié)卡塊9的高度,調節(jié)好后只要將扳手7向下按,卡塊9就牢牢地固定住電纜,避免電纜移動,便于對電纜進行操作,節(jié)省固定電纜的人工勞動力,降低成本。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 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nèi)。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權利要求1.一種操作平臺,包括矩形平臺、平臺四個角上的支撐腳,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腳上端超出平臺平面,支撐腳與平臺之間還設有一斜向的固定杠;所述平臺上設有固定孔,通過固定孔安裝有固定夾。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夾由設有連接孔的底座、扳手、設有螺釘?shù)墓潭ㄝS和設有螺帽的卡塊組成。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操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螺帽與固定軸上的螺釘相對應。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操作平臺,包括矩形平臺、平臺四個角上的支撐腳,支撐腳上端超出平臺平面,支撐腳與平臺之間還設有一斜向的固定杠,平臺上設有固定孔,通過固定孔安裝有固定夾,固定夾由設有連接孔的底座、扳手、設有螺釘?shù)墓潭ㄝS和設有螺帽的卡塊組成。本實用新型將支撐腳設計成超出平臺平面,多張操作平臺首尾相連,超出平臺平面部分的支撐腳起到了圍欄的作用,避免過長的電纜從操作平臺上滑落,而且本實用新型的平臺上連接有固定夾,將需要處理的電纜牢牢固定住避免其移動,便于對電纜進行操作,減少固定電纜的人工勞動力,降低成本。
文檔編號B25H1/08GK202388485SQ20112055156
公開日2012年8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21日
發(fā)明者山中劍一 申請人:寧波波峰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