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簡易刀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關于ー種生活用品,尤其是指一種簡易刀具。
背景技術:
現(xiàn)在常用的剪刀包括手柄、剪刀臂和剪刀片,剪刀臂與剪刀片固定連接,這種剪刀功能単一,而且一旦剪刀片損壞了剪刀就不能再使用了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簡易刀具,包括手柄、剪刀臂和剪刀片,所述剪刀片與所述剪刀臂可拆卸的連接。所述剪刀臂的頂端開設有ー卡槽,所述剪刀片的尾端形成有一與所述卡槽相對應的接頭,所述剪刀片卡設于所述剪刀臂上。進ー步的,所述剪刀片呈鋸齒形。采用本發(fā)明的簡易刀具,可以根據(jù)不同的裁剪需要更換不同樣式的剪刀片,而且剪刀片損壞了,也可以進行更換。
圖I是本發(fā)明簡易刀具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簡易刀具的剪刀臂與剪刀片的連接示意圖。圖3是本發(fā)明簡易刀具的另ー種實施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配合參看圖I所示,本發(fā)明簡易刀具I包括手柄10、剪刀臂20和剪刀片30,兩個剪刀臂20通過ー樞軸40樞裝在一起,結合圖2所示,所述剪刀臂20的頂端開設有ー卡槽21,所述剪刀片30的尾端形成有一與所述卡槽21相對應的接頭31,所述剪刀片30通過接頭31卡設于所述剪刀臂20上,進而形成所述剪刀片30與所述剪刀臂20可拆卸的連接。配合參看圖3所示,為本發(fā)明簡易刀具I的另ー種實施例,其中,所述剪刀片30呈鋸齒形。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掲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簡易刀具,包括手柄、剪刀臂和剪刀片,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刀片與所述剪刀臂可拆卸的連接。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簡易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刀臂的頂端開設有一卡槽,所述剪刀片的尾端形成有一與所述卡槽相對應的接頭,所述剪刀片卡設于所述剪刀臂上。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簡易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刀片呈鋸齒形。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簡易刀具,包括手柄、剪刀臂和剪刀片,兩個剪刀臂通過一樞軸樞裝在一起,所述剪刀臂的頂端開設有一卡槽,所述剪刀片的尾端形成有一與所述卡槽相對應的接頭,所述剪刀片通過接頭卡設于所述剪刀臂上,進而形成所述剪刀片與所述剪刀臂可拆卸的連接。采用本發(fā)明的簡易刀具,可以根據(jù)不同的裁剪需要更換不同樣式的剪刀片,而且剪刀片損壞了,也可以進行更換。
文檔編號B26B13/08GK102765098SQ20121026963
公開日2012年11月7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31日
發(fā)明者王清偉 申請人:上海市第一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