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大力鉗,包括主鉗體、活動卡爪、活動手柄、連桿、楔形件和調節(jié)裝置。鉗口最大時,該大力鉗滿足下列關系:H/D1≥0.5,(D2+D3)/D1≤3.1,D2/D3≥0.45,其中H為第一樞軸的中心到穿過第四樞軸中心的固定手柄的軸線X的距離,D1為第一樞軸中心到第二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D2為第二樞軸中心到第三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D3為第三樞軸中心到第四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本實用新型的大力鉗的鉗口張角最大可達49°,可以有效地、方便地夾持大件物體。夾緊力可調且與被夾工件的尺寸無關,因此利于夾持不同尺寸的物件。另外,當鉗口最大時,活動手柄與固定手柄之間的夾角較小,便于單手操作。
【專利說明】大力鉗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五金工具,尤其涉及一種大力鉗。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的大力鉗一般由固定卡爪、活動卡爪、固定手柄、活動手柄和調節(jié)螺絲等組成,使用時,握緊鎖緊機構可夾緊工件,打開鎖緊機構則松開工件。但由于開口量較小,不能夾持大件物體,存在一定的缺陷,使用范圍受到限制。
【發(fā)明內容】
[0003]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制作成本低、能夠夾持大件物體的大力鉗。
[0004]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的可調鉗口大小且鉗口開口量大的大力鉗。
[0005]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較大夾緊力且方便夾持大尺寸工件的大力鉗。
[0006]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大力鉗,包括:
[0007]主鉗體,所述主鉗體由固定卡爪和固定手柄固接而成,所述固定手柄具有一方形槽;
[0008]活動卡爪,所述活動卡爪通過第一樞軸與主鉗體連接,并能夠與所述固定卡爪配合形成鉗口;
[0009]活動手柄,所述活動手柄通過第二樞軸與所述活動卡爪連接,所述活動手柄具有一凹槽,所述凹槽沿所述活動手柄延伸;
[0010]楔形件,所述楔形件設置于所述固定手柄的所述方形槽內,包括第一楔形塊和第二楔形塊;
[0011]連桿,所述連桿的前端通過第三樞軸與所述活動手柄連接,所述連桿的后端遠離所述鉗口方向延伸,所述后端通過第四樞軸與所述第一楔形塊連接;
[0012]所述大力鉗被配置成:當所述鉗口達到最大時,所述大力鉗滿足下列關系:
[0013]HAt1 彡 0.5,(D2+D3) /D1 彡 3.1,D2/D3 彡 0.45
[0014]上式中,H為所述第一樞軸的中心到穿過所述第四樞軸中心的所述固定手柄的軸線X的距離,D1為所述第一樞軸中心到所述第二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D2為所述第二樞軸中心到所述第三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D3為所述第三樞軸中心到所述第四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
[0015]進一步地,當對所述活動手柄施加作用力使所述活動手柄朝向所述固定手柄轉動直到所述第三樞軸的中心落在所述第二樞軸的中心與所述第四樞軸的中心連成的直線上時,所述大力鉗處于第一臨界狀態(tài),即所述大力鉗能夠被鎖定;繼續(xù)向所述固定手柄轉動所述活動手柄使所述第三樞軸的中心脫離所述第二樞軸的中心與所述第四樞軸的中心連成的直線時,所述大力鉗處于鎖定狀態(tài),此時所述活動手柄、所述活動卡爪和所述連桿被鎖止。
[0016]進一步地,所述連桿具有第一突起,所述第一突起靠近所述連桿的前端,當所述大力鉗處于所述鎖定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突起置于所述活動手柄的所述凹槽內。
[0017]進一步地,所述活動手柄的所述凹槽內還設置有一小手柄,所述小手柄具有一朝向所述活動卡爪方向伸出的前端;當所述大力鉗處于所述鎖定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突起與所述小手柄的所述前端接觸。
[0018]進一步地,所述小手柄在所述凹槽內通過銷桿與所述活動手柄連接。
[0019]進一步地,所述小手柄的所述前端能夠將所述第一突起從所述凹槽內推出,使所述第三樞軸能夠遠離所述第一樞軸移動,直到所述第三樞軸的中心落在所述第二樞軸的中心與所述第四樞軸的中心連成的直線上時,所述大力鉗處于第二臨界狀態(tài),即所述大力鉗能夠被解鎖,此時轉動所述活動手柄使所述第三樞軸的中心脫離所述第二樞軸的中心與所述第四樞軸的中心連成的直線,所述大力鉗將處于解鎖狀態(tài),即所述活動手柄、所述活動卡爪和所述連桿能夠自由地樞轉。
[0020]進一步地,所述大力鉗還包括調節(jié)裝置,所述調節(jié)裝置與所述第二楔形塊螺紋連接;
[0021]進一步地,當轉動活動手柄使所述鉗口由張開切換為閉合的過程中,所述調節(jié)裝置對所述第二楔形塊施加拉力使所述第二楔形塊靠近所述鉗口移動。
[0022]進一步地,所述張開是指所述活動卡爪遠離所述固定卡爪時所述鉗口所處的狀態(tài);所述閉合是指所述活動卡爪靠近所述固定卡爪時所述鉗口所處的狀態(tài)。
[0023]進一步地,所述調節(jié)裝置包括螺釘、連接部件和彈簧。
[0024]進一步地,所述彈簧為拉簧。
[0025]進一步地,所述連桿具有第二突起,所述第二突起靠近所述連桿的后端,當所述大力鉗處于解鎖狀態(tài),即所述活動手柄、所述活動卡爪和所述連桿能夠樞轉時,所述第二突起能夠接觸所述螺釘?shù)念^部,并對所述頭部施加壓力,從而推動所述第二楔形塊遠離所述鉗口移動;當所述大力鉗處于鎖定狀態(tài),即所述活動手柄、所述活動卡爪和所述連桿被鎖止時,所述第二突起與所述頭部分離。
[0026]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楔形塊具有一突出部分,所述突出部分由所述第二楔形塊延伸而成,所述突出部分具有一螺紋孔,所述螺釘通過所述螺紋孔與所述突出部分螺紋連接。
[0027]進一步地,所述連接部件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連接而成。
[0028]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部分朝所述鉗口方向延伸且套設在所述連桿上并鉤在所述彈簧一端的掛鉤上,所述第二部分套在所述螺釘?shù)穆輻U上且置于所述螺釘?shù)念^部及所述所述突出部分之間。
[0029]進一步地,所述彈簧另一端的掛鉤掛在所述活動卡爪上。
[0030]進一步地,所述方形槽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被設置為與所述第二表面相對且分離,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沿固定手柄的長度方向延伸。
[0031]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楔形塊和所述第二楔形塊設置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間。
[0032]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楔形塊和所述第二楔形塊均具有寬端和窄端。
[0033]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楔形塊的寬端被設置為朝向所述固定卡爪,而所述第二楔形塊的寬端被設置為遠離所述固定卡爪。
[0034]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楔形塊和所述第二楔形塊之間設置有分隔板,所述分隔板具有相互平行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當所述第一楔形塊通過所述分隔板擠壓所述第二楔形塊時,所述上表面與所述第一楔形塊接觸,所述下表面與所述第二楔形塊接觸;所述分隔板的兩個側面各具有一個凸起,所述凸起嵌置在所述固定手柄上。
[0035]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手柄的側面具有長條形孔,所述凸起嵌置在所述長條形孔內,使所述分隔板相對于固定手柄只能沿長條形孔平動。
[0036]進一步地,所述大力鉗還包括調節(jié)裝置和被夾持物件,轉動所述活動手柄使所述鉗口張開夾住所述被夾工件的過程中,所述調節(jié)裝置使所述第二楔形塊朝向所述鉗口移動,同時,所述連桿使所述第一楔形塊背離所述鉗口移動,直到所述第一楔形塊通過所述分隔板接觸并擠壓所述第二楔形塊,所述第一楔形塊對所述第二楔形塊的擠壓作用力依次通過所述連桿和所述活動手柄傳遞給所述活動卡爪,使所述活動卡爪向所述固定卡爪移動,當所述活動卡爪向所述固定卡爪的移動受到所述被夾工件的阻礙時,所述被夾工件上將產(chǎn)生夾緊力。
[0037]進一步地,所述調節(jié)裝置包括螺釘,所述螺釘與所述第二楔形塊的端部螺紋連接,調節(jié)所述螺釘?shù)念^部與所述楔形塊的所述端部之間的距離與所述夾緊力的大小成反比。
[0038]進一步地,所述固定卡爪和所述固定手柄一體形成。
[0039]進一步地,所述固定卡爪和所述活動卡爪均設置有齒,以增大與被夾工件之間的摩擦。
[0040]進一步地,所述鉗口的張角最大可達49°。
[0041]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樞軸、所述第二樞軸、所述第三樞軸和所述第四樞軸均被設置為兩端的直徑大于中部的直徑。
[0042]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43](I)本實用新型的大力鉗的活動卡爪和固定卡爪之間的夾角最大可達49°,可以有效地、方便地夾持大件物體;
[0044](2)通過旋動螺釘可以調節(jié)夾緊力的大小,當螺釘?shù)奈恢谜{好后,夾緊力大小不變,即本實用新型的大力鉗產(chǎn)生的夾緊力與被夾工件的尺寸無關,因而對不同尺寸的物件本實用新型的大力鉗都能很好地夾持。
[0045](3)當本實用新型的大力鉗張口達到最大時,活動手柄與固定手柄之間的夾角較小,便于單手操作。
[0046]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可通過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的詳細描述中得到充分了解。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47]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中的大力鉗處于鉗口閉合狀態(tài)的一種示意圖;圖2是圖1中的大力鉗處于鉗口最大時的示意圖;
[0048]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大力鉗的另一示意圖;
[0049]圖4是圖1中沿A-A方向的剖視圖;
[0050]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大力鉗的一個立體分解圖;
[0051]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大力鉗的另一個立體分解圖;
[0052]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主鉗體及其連接部件的一個示意圖;
[0053]圖8為圖7中實施例的一個立體分解圖;
[0054]圖9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的大力鉗夾持被夾工件300時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5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作詳細說明,本實施例在以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為前提下進行實施,給出了詳細的實施方式和具體的操作過程,但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不限于下述實施例。
[0056]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中,提供了一種大力鉗200,包括主鉗體100、活動卡爪3、活動手柄4、楔形件和連桿5,主鉗體100由固定卡爪I和固定手柄2固接而成,固定手柄2具有一方形槽50。活動卡爪3通過第一樞軸12與主鉗體100連接,并能夠與固定卡爪I配合形成鉗口?;顒邮直?通過第二樞軸13與活動卡爪3連接,活動手柄4具有一凹槽40,該凹槽40沿活動手柄4延伸。楔形件設置于固定手柄2的方形槽50內,包括第一楔形塊6和第二楔形塊7。連桿5的前端通過第三樞軸14與活動手柄4連接,連桿5的后端遠離鉗口方向延伸,該后端通過第四樞軸15與第一楔形塊6連接。
[0057]當鉗口達到最大時(參見圖2),本實施例的大力鉗滿足下列關系:
[0058]H/Di 彡 0.5,(D2+D3) /D1 彡 3.1,D2/D3 彡 0.45...........(I)
[0059]式⑴中,H為第一樞軸12的中心到穿過第四樞軸15中心的固定手柄2的軸線X的距離,D1為第一樞軸12中心到第二樞軸13中心之間的距離,D2為第二樞軸13中心到第三樞軸14中心之間的距離,D3為第三樞軸14中心到第四樞軸15中心之間的距離(參見圖1)。
[0060]現(xiàn)有的大力鉗在夾持不同尺寸的工件時,往往需要通過調節(jié)螺絲實現(xiàn)不同的鉗口開口量,而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大力鉗的鉗口可根據(jù)被夾工件的尺寸進行自適應地調節(jié),即大力鉗的鉗口開口量只需要通過活動卡爪3和固定卡爪I之間的樞轉即可調節(jié)到適應工件的尺寸。本實施例的大力鉗利用式(I)中的關系設置第一樞軸12、第二樞軸13、第三樞軸14和第四樞軸15之間的相對位置,可以實現(xiàn)49°的最大鉗口張角,因而本實施例的大力鉗可以很方便地夾持大尺寸物體。
[0061 ] 如圖3?圖8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大力鉗200包括固定卡爪1、固定手柄2、活動卡爪3和活動手柄4,固定卡爪I通過鉚接或焊接與固定手柄2固定連接?;顒涌ㄗ?與固定卡爪2通過第一樞軸12連接在一起,活動卡爪3能夠與固定卡爪I咬合,且可通過第一樞軸12相對于固定卡爪I轉動,從而引起鉗口的張合。固定卡爪I和活動卡爪3上夾持物件的部位均設置有齒,可增大固定卡爪1、活動卡爪3與被夾工件之間的摩擦,便于更好地夾持物件。活動手柄4通過第二樞軸13與活動卡爪3連接?;顒涌ㄗ?上設置有一掛孔25。
[0062]固定手柄2上開設有一方形槽50,方形槽50具有第一表面51和第二表面52,第一表面51被設置為與第二表面52相對且分離,第一表面51和第二表面52沿固定手柄2的長度方向延伸。第一楔形塊6和第二楔形塊7設置在第一表面51和第二表面52之間,且均具有寬端和窄端,寬端的寬度大于窄端的寬度。第一楔形塊6的寬端被設置為朝向固定卡爪1,而第二楔形塊7的寬端被設置為遠離固定卡爪I。第一楔形塊6與第二楔形塊7之間設置有一分隔板19,較佳地,分隔板19為金屬板。分隔板19具有上、下表面,當?shù)谝恍ㄐ螇K6通過分隔板19擠壓第二楔形塊7時(參見圖4),分隔板19的上表面與第一楔形塊6接觸,分隔板19的下表面與第二楔形塊7接觸,分隔板19的兩個側面各具有一個凸起22,該凸起22嵌置在固定手柄2側面的長條形孔20內,從而分隔板19相對于固定手柄2只能沿長條形孔20平動。
[0063]本實施例的大力鉗200還包括連桿5,連桿5的前端通過第三樞軸14與活動手柄4連接,第四樞軸15將連桿5后端與第一楔形塊6相連接,并使連桿5相對于第一楔形塊6能夠樞轉。
[0064]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第一樞軸12、第二樞軸13、第三樞軸14和第四樞軸15均被設置為兩端的直徑大于中部的直徑,可以是鉚釘,在其它的實施例中也可以是由螺母和螺帽組成的緊固件,各樞軸中部的直徑小于各樞軸孔的直徑,便于各樞軸處的各部件的樞轉。
[0065]本實施例的大力鉗還包括調節(jié)裝置,較佳地,調節(jié)裝置包括螺釘8、連接部件9和彈簧10。在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中,彈簧10為拉簧。第二楔形塊7具有一突出部分24,該突出部分24由第二楔形塊7延伸而成,并具有一螺紋孔,螺釘8通過該螺紋孔與突出部分24螺紋連接。連接部件9具有朝向鉗口方向延伸的第一部分91,以及第二部分92。第一部分91套設在連桿5上并鉤在彈簧10 —端的掛鉤上,第二部分92套在螺釘8的螺桿上且置于螺釘8的頭部81及第二楔形塊7的突出部分24之間。彈簧10的另一端的掛鉤掛在活動卡爪3的掛孔25上。
[0066]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當操作者對活動手柄4施加作用力使其通過第二樞軸朝向固定手柄2轉動時,第三樞軸14向第一樞軸12靠近,直到第三樞軸14的中心落在第二樞軸13的中心與第四樞軸15的中心連成的直線上時,大力鉗處于第一臨界狀態(tài),即大力鉗能夠被鎖定;繼續(xù)向固定手柄3轉動活動手柄4使第三樞軸14與第一樞軸12之間的距離最小且第三樞軸14的中心脫離第二樞軸13的中心與第四樞軸15的中心連成的直線時,大力鉗處于鎖定狀態(tài),此時活動手柄4、活動卡爪3和連桿5被鎖止。
[0067]連桿5上設置有第一突起17,當朝向固定手柄2轉動活動手柄4的過程中,連桿5在第三樞軸14和第四樞軸15的作用下發(fā)生樞轉,使第一突起17朝向活動手柄4的凹槽40運動直至進入凹槽40內,使大力鉗鎖定。
[0068]在活動手柄4的凹槽40內設置有一小手柄11,小手柄11通過銷桿18與活動手柄4安裝在一起。小手柄11具有一向活動卡爪3的方向伸出的前端23,當大力鉗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連桿5的第一突起17與小手柄11的前端23接觸。此時若對小手柄11施加一作用力使小手柄11向活動手柄4方向樞轉,由杠桿原理,小手柄11受到的作用力通過前端23施加給第一突起17,前端23可以很容易地將第一突起17從凹槽40內推出,使第三樞軸14能夠遠離第一樞軸12移動,直到第三樞軸14的中心落在第二樞軸13的中心與第四樞軸15的中心連成的直線上時,大力鉗處于第二臨界狀態(tài),即大力鉗能夠被解鎖,此時轉動活動手柄4使第三樞軸14繼續(xù)遠離第一樞軸12直到第三樞軸14的中心脫離第二樞軸13的中心與第四樞軸15的中心連成的直線,大力鉗將處于解鎖狀態(tài),即活動手柄4、活動卡爪3和連桿5能夠自由地樞轉。
[0069]連桿5上還設置有第二突起16,當大力鉗處于解鎖狀態(tài)時,第二突起16能夠接觸螺釘8的頭部81,并對其頭部81施加壓力,從而推動第二楔形塊7遠離鉗口移動。當大力鉗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第二突起16與螺釘8的頭部81分離,兩者不發(fā)生作用力。
[0070]實際操作時,操作者可以對活動手柄4施加作用力使活動手柄4朝向或背離固定手柄2轉動,從而使鉗口由張開切換為閉合或由閉合切換為張開。此處的張開是指活動卡爪3遠離固定卡爪I時鉗口所處的狀態(tài),閉合是指活動卡爪3靠近固定卡爪I時鉗口所處的狀態(tài)。圖9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的大力鉗200夾持被夾工件300時的示意圖。當轉動活動手柄4使鉗口張開夾住被夾工件300,即轉動活動手柄4使活動卡爪3由遠離固定卡爪I變?yōu)榭拷潭ㄗ而夾住被夾工件300的過程中,調節(jié)裝置對第二楔形塊7施加拉力,使第二楔形塊7朝向鉗口移動,同時,連桿5推動第一楔形塊6背離鉗口移動,當?shù)谝恍ㄐ螇K6移動到接觸分隔板19時,第一楔形塊6壓迫分隔板19移動直到分隔板19與第二楔形塊7接觸,此時第一楔形塊6若繼續(xù)背離鉗口移動的話,第一楔形塊6將通過分隔板19對第二楔形塊7產(chǎn)生擠壓。第一楔形塊6對第二楔形塊7的擠壓作用力依次通過連桿5和活動手柄4傳遞給活動卡爪3,使活動卡爪3向固定卡爪I移動,當活動卡爪3向固定卡爪I的移動受到被夾工件300的阻礙時,被夾工件300上將產(chǎn)生夾緊力。
[0071]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大力鉗200對被夾工件300的夾緊力大小與被夾工件300的尺寸是無關的,而夾緊力大小是通過調節(jié)裝置中的螺釘8實現(xiàn)的。夾緊力的大小取決于第二楔形塊7的突出部分24與螺釘8的頭部81之間的距離。頭部81當旋動螺釘8使其頭部81朝向鉗口而遠離第二楔形塊7的突出部分24時,第二楔形塊7背離鉗口向后運動,由于第二楔形塊7具有寬端和窄端,且寬端為遠離固定卡爪I的一端,因此第二楔形塊向后運動得越遠,第一楔形塊6需要向后運動越遠的距離才能與第二楔形塊7接觸并對第二楔形塊7產(chǎn)生擠壓作用力。而第一楔形塊6向后運動得越遠時,第二樞軸13中心和第三樞軸14中心的連線與第三樞軸14中心和第四樞軸15中心的連線之間的夾角越大,這樣第一楔形塊6擠壓第二楔形塊7使連桿5發(fā)生的形變越小,因而通過活動手柄4傳遞給活動卡爪3的作用力更小,活動卡爪3向固定卡爪I移動的距離越小,因而被夾工件300上受到的夾緊力越小。
[0072]相反,當旋動螺釘8使其頭部81背離鉗口而靠近第二楔形塊7的突出部分24時,第二楔形塊7靠近鉗口向前運動,第二楔形塊越靠近鉗口的話,第一楔形塊6向后運動很少的距離就可以與第二楔形塊7接觸并對第二楔形快7產(chǎn)生擠壓作用力。當?shù)谝恍ㄐ螇K向前運動到離鉗口越近時,第二樞軸13中心和第三樞軸14中心的連線與第三樞軸14中心和第四樞軸15中心的連線之間的夾角越小,這樣第一楔形塊6擠壓第二楔形塊7使連桿5發(fā)生的形變越大,因而通過活動手柄4傳遞給活動卡爪3的作用力更大,活動卡爪3向固定卡爪I移動的距離越大,因而被夾工件300上受到的夾緊力越大。
[0073]對于不同尺寸的被夾工件300,只要固定螺釘8的頭部81與第二楔形塊7的突出部分24之間的距離,被夾工件上受到的夾緊力就是固定的。
[0074]另外,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當大力鉗200張口達到最大時,活動手柄4與固定手柄2之間的夾角小于現(xiàn)有的大力鉗,因而便于單手操作。
[0075]以上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chuàng)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在現(xiàn)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大力鉗,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鉗體,所述主鉗體由固定卡爪和固定手柄固接而成,所述固定手柄具有一方形槽; 活動卡爪,所述活動卡爪通過第一樞軸與主鉗體連接,并能夠與所述固定卡爪配合形成鉗口 ; 活動手柄,所述活動手柄通過第二樞軸與所述活動卡爪連接,所述活動手柄具有一凹槽,所述凹槽沿所述活動手柄延伸; 楔形件,所述楔形件設置于所述固定手柄的所述方形槽內,包括第一楔形塊和第二楔形塊; 連桿,所述連桿的前端通過第三樞軸與所述活動手柄連接,所述連桿的后端遠離所述鉗口方向延伸,所述后端通過第四樞軸與所述第一楔形塊連接; 所述大力鉗被配置成:當所述鉗口達到最大時,所述大力鉗滿足下列關系:
Ε/?,彡 0.5,(D2+D3) /D1 彡 3.1,?2/?3 彡 0.45 上式中,H為所述第一樞軸的中心到穿過所述第四樞軸中心的所述固定手柄的軸線X的距離,D1為所述第一樞軸中心到所述第二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D2為所述第二樞軸中心到所述第三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D3為所述第三樞軸中心到所述第四樞軸中心之間的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當對所述活動手柄施加作用力使所述活動手柄朝向所述固定手柄轉動直到所述第三樞軸的中心落在所述第二樞軸的中心與所述第四樞軸的中心連成的直線上時,所述大力鉗處于第一臨界狀態(tài),即所述大力鉗能夠被鎖定;繼續(xù)向所述固定手柄轉動所述活動手柄使所述第三樞軸的中心脫離所述第二樞軸的中心與所述第四樞軸的中心連成的直線時,所述大力鉗處于鎖定狀態(tài),此時所述活動手柄、所述活動卡爪和所述連桿被鎖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具有第一突起,所述第一突起靠近所述連桿的前端,當所述大力鉗處于所述鎖定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突起置于所述活動手柄的所述凹槽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手柄的所述凹槽內還設置有一小手柄,所述小手柄具有一朝向所述活動卡爪方向伸出的前端;當所述大力鉗處于所述鎖定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突起與所述小手柄的所述前端接觸。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小手柄的所述前端能夠將所述第一突起從所述凹槽內推出,使所述第三樞軸能夠遠離所述第一樞軸移動,直到所述第三樞軸的中心落在所述第二樞軸的中心與所述第四樞軸的中心連成的直線上時,所述大力鉗處于第二臨界狀態(tài),即所述大力鉗能夠被解鎖,此時轉動所述活動手柄使所述第三樞軸的中心脫離所述第二樞軸的中心與所述第四樞軸的中心連成的直線,所述大力鉗將處于解鎖狀態(tài),即所述活動手柄、所述活動卡爪和所述連桿能夠自由地樞轉。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力鉗還包括調節(jié)裝置,所述調節(jié)裝置與所述第二楔形塊螺紋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當轉動活動手柄使所述鉗口由張開切換為閉合的過程中,所述調節(jié)裝置對所述第二楔形塊施加拉力使所述第二楔形塊靠近所述鉗口移動。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裝置包括螺釘、連接部件和彈簧。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具有第二突起,所述第二突起靠近所述連桿的后端,當所述大力鉗處于解鎖狀態(tài),即所述活動手柄、所述活動卡爪和所述連桿能夠樞轉時,所述第二突起能夠接觸所述螺釘?shù)念^部,并對所述頭部施加壓力,從而推動所述第二楔形塊遠離所述鉗口移動;當所述大力鉗處于鎖定狀態(tài),即所述活動手柄、所述活動卡爪和所述連桿被鎖止時,所述第二突起與所述頭部分離。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楔形塊具有一突出部分,所述突出部分由所述第二楔形塊延伸而成,所述突出部分具有一螺紋孔,所述螺釘通過所述螺紋孔與所述突出部分螺紋連接。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件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連接而成,所述第一部分朝所述鉗口延伸且套設在所述連桿上并鉤在所述彈簧一端的掛鉤上,所述第二部分套在所述螺釘?shù)穆輻U上且置于所述螺釘?shù)念^部及所述突出部分之間,所述彈簧另一端的掛鉤掛在所述活動卡爪上。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形槽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被設置為與所述第二表面相對且分離,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沿固定手柄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第一楔形塊和所述第二楔形塊設置在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之間。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楔形塊和所述第二楔形塊均具有寬端和窄端;所述第一楔形塊的寬端被設置為朝向所述固定卡爪,而所述第二楔形塊的寬端被設置為遠離所述固定卡爪。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楔形塊和所述第二楔形塊之間設置有分隔板,所述分隔板具有相互平行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當所述第一楔形塊通過所述分隔板擠壓所述第二楔形塊時,所述上表面與所述第一楔形塊接觸,所述下表面與所述第二楔形塊接觸;所述分隔板的兩個側面各具有一個凸起,所述凸起嵌置在所述固定手柄側面的長條形孔內上。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力鉗還包括調節(jié)裝置和被夾持物件,轉動所述活動手柄使所述鉗口張開夾住所述被夾工件的過程中,所述調節(jié)裝置使所述第二楔形塊朝向所述鉗口移動,同時,所述連桿使所述第一楔形塊背離所述鉗口移動,直到所述第一楔形塊通過所述分隔板接觸并擠壓所述第二楔形塊,所述第一楔形塊對所述第二楔形塊的擠壓作用力依次通過所述連桿和所述活動手柄傳遞給所述活動卡爪,使所述活動卡爪向所述固定卡爪移動,當所述活動卡爪向所述固定卡爪的移動受到所述被夾工件的阻礙時,所述被夾工件上將產(chǎn)生夾緊力。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大力鉗,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裝置包括螺釘,所述螺釘與所述第二楔形塊的端部螺紋連接,調節(jié)所述螺釘?shù)念^部與所述楔形塊的所述端部之間的距離與所述夾緊力的大小成反比。
【文檔編號】B25B7/00GK203918820SQ201420335231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20日
【發(fā)明者】王暋 申請人: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