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使能運動的家具部件運動的致動驅動裝置,其包括:
——至少一個能繞轉動軸樞轉地支承的致動臂,用于使能運動的家具部件運動,
——用于給致動臂加載力的彈簧裝置,
——用于將力從彈簧裝置傳遞到致動臂上的傳遞機構,其中,傳遞機構具有與致動臂運動耦合的致動部件、設置在致動部件上的致動輪廓和被彈簧裝置加載的推壓件,其中,所述推壓件能在致動臂運動時沿著致動輪廓移動。
此外,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包括能運動的家具部件并且包括要描述的類型的致動驅動裝置的配置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在本申請人的wo2006/005086a1中描述了一種用于使家具翻蓋運動的致動驅動裝置,其中,彈簧裝置的力能經由傳遞機構傳遞到可樞轉地支承的致動臂上。傳遞機構在此包括被彈簧裝置加載的中間桿,該中間桿經由壓輥和致動輪廓使致動臂樞轉。為了調節(jié)彈簧力,彈簧裝置在中間桿上的固定部位能沿著螺桿調整地支承。為此必須設置相應長的調整行程,該調整行程增大致動驅動裝置的結構空間。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給出一種開頭所述類型的具有緊湊的結構方式的致動驅動裝置。
按照本發(fā)明,這通過權利要求1的特征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的有利的實施方案在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
按照本發(fā)明設有調節(jié)裝置,通過該調節(jié)裝置能調節(jié)致動輪廓相對于致動部件的位置。
換言之,致動驅動裝置具有可運動的致動部件,該致動部件在致動臂運動時隨著該致動臂一起運動。在該致動部件上設置或構成有致動輪廓,其中,致動輪廓能通過人工操縱調節(jié)裝置相對于致動部件、優(yōu)選相對于致動部件的轉動軸調節(jié)。
該結構的優(yōu)點首先在于減小的調整行程,因為通過相對于致動部件調節(jié)致動輪廓直接影響彈簧預緊力和/或直接影響致動臂的轉矩變化曲線。按這種方式,例如可以放棄設置相對長的螺桿,通過所述螺桿能調整彈簧裝置在中間桿上相對于該中間桿的轉動軸的固定部位。因此,在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要覆蓋的力范圍相等的情況下,必需的調節(jié)行程可以相應地減小,其中,致動驅動裝置的特別緊湊的結構方式是可能的。
通過由調節(jié)裝置優(yōu)選無級地改變致動輪廓相對于致動部件的位置,作用到致動臂上和因而作用到能運動的家具部件上的轉矩和/或轉矩變化曲線能可變地調節(jié)。因此,本致動驅動裝置同樣能用于不同重量、大小和形狀的家具翻蓋,特別是也能用于具有鉸接地相互連接的子翻蓋的折疊翻蓋。
按照一種實施例可以規(guī)定,彈簧裝置可更換地支承在致動驅動裝置上,從而具有不同功率因子的彈簧裝置能選擇性地固定在同一個致動驅動裝置上。因此,人員可以在工廠亦或在現(xiàn)場立刻從一套彈簧裝置中選出與家具翻蓋的相應重量和與家具主體的高度相對應的那個功率因子。在選出彈簧裝置之后,可以通過操縱調節(jié)裝置進行精確的力調節(jié)或者說精細調節(jié),該精確的力調節(jié)或者說精細調節(jié)準確地與翻蓋的相應重量相協(xié)調。
按照一種實施例,所述調節(jié)裝置將調整輪的由人員引起的轉動運動轉換成致動輪廓的縱向運動。調節(jié)裝置適宜地構成為自鎖的,從而已進行的調節(jié)自動保留在每個一次性調定的位置中。調節(jié)裝置例如可以具有螺桿傳動裝置、與齒部配合作用的螺旋形的滑槽、與齒條配合作用的齒輪亦或自鎖構造的偏心輪。
附圖說明
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的細節(jié)和優(yōu)點依據在附圖中示出的實施例得到。在此:
圖1a、1b示出包括家具主體和相對于該家具主體能運動的家具部件的家具的透視圖以及固定在家具主體上的致動驅動裝置的側視圖,
圖2示出致動驅動裝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3a、3b示出包括設置在其上的致動輪廓的致動部件的兩個不同視圖,
圖4示出致動驅動裝置的分解圖,
圖5a-5c示出按照另一實施方式的包括致動輪廓的致動部件的不同視圖,
圖6示出按照圖5a-5c的實施方式的分解圖,
圖7示出致動輪廓處于不同設定的位置時打開力變化曲線關于按照圖1a、1b的上方的子翻蓋的打開角度的圖表。
具體實施方式
圖1a以透視圖示出包括家具主體2和能運動的家具部件3的家具1。能運動的家具部件3在所示的附圖中構成為包括兩個子翻蓋3a和3b的兩件式的上翻折疊翻蓋,其中,上方的子翻蓋3a經由第一鉸鏈5a(圖1b)可樞轉地與柜蓋6相連接并且下方的子翻蓋3b經由第二鉸鏈5b鉸接地與上方的子翻蓋3a相連接。為了使能運動的家具部件3運動,在家具主體2上裝配有至少一個致動驅動裝置4,其中,能運動的家具部件3在關閉位置(在該關閉位置中這兩個子翻蓋3a、3b位于一個共同的豎直平面內并且在此封閉家具主體2)和打開位置(在該打開位置中子翻蓋3a、3b相對彼此處于如在圖1b中所示的成角度的位置)可運動地支承。
圖1b以側視圖示出固定在家具主體2上的致動驅動裝置4,其中,為了輔助能運動的家具部件3的運動而在殼體7中設置有一彈簧裝置8。在所示的附圖中,彈簧裝置8構成為包括多個平行設置的螺旋彈簧、優(yōu)選壓力彈簧的彈簧組。彈簧裝置8的力能經由傳遞機構9傳遞到致動臂10上,該致動臂在一側能繞轉動軸11樞轉地支承在殼體7上并且在另一側能經由鉸接軸13樞轉地與要固定在下方的子翻蓋3b上的配件12相連接。但致動驅動裝置4同樣也能用于單件式的家具翻蓋、特別是用于所謂的上翻樞轉翻蓋(hochschwenklappe)(其中,翻蓋偏轉超出家具主體2)、上翻斜移翻蓋(其中,翻蓋能繞水平軸樞轉地支承在家具主體2上)以及上翻平移翻蓋(其中,翻蓋被豎直地提升)。
圖2以透視圖示出包括傳遞機構9的致動驅動裝置4的一個實施例。為了給致動臂10加載力(圖1b)而設有彈簧裝置8,該彈簧裝置以第一端部區(qū)域27支撐在殼體7上。彈簧裝置8的第二端部區(qū)域28壓到桿17的銷20上,該桿能繞鉸接軸18樞轉地支承在殼體7上。
為了以不同的功率因子無工具地更換或者說替換彈簧裝置8,通過人工施加壓力克服彈簧力朝向第一端部區(qū)域27推壓彈簧裝置8的第二端部區(qū)域28,從而彈簧裝置8被壓縮并且在第二端部區(qū)域28和銷20之間的松動的連接是可脫開的。單臂式的桿17具有轉動支承件19,在該轉動支承件上支承有推壓件16、優(yōu)選可轉動地支承的壓輥29。在殼體7上設置有可運動的、優(yōu)選能繞轉動軸11樞轉的致動部件14,其中,致動部件14能與致動臂10經由離合裝置15運動耦合地連接。替代地,也可以將致動部件14連同致動臂10構成為一體的。在致動部件14上設置或者構成有致動輪廓21,該致動輪廓的位置能通過調節(jié)裝置22相對于致動部件14、優(yōu)選相對于致動部件14的轉動軸11調節(jié)。壓輥29形式的推壓件16被彈簧裝置8的力壓靠到致動輪廓21上,其中,推壓件16能在致動臂10或者與之運動耦合的致動部件14運動時沿著致動輪廓21移動、優(yōu)選能在該致動輪廓上滾動。
調節(jié)裝置22可以包括調節(jié)輪23,其中,通過借助操縱工具使調整輪23轉動能調節(jié)致動輪廓21相對于可轉動地支承的致動部件14的位置。優(yōu)選設有對致動輪廓21的位置的無級調節(jié)。但也可能的是,將致動輪廓21相對于致動部件14固定在兩個或多個預定的并且彼此不同的位置處。在所示的實施例中,調整輪23與螺紋區(qū)段25的端面齒部26配合作用,支承部件24能沿著該螺紋區(qū)段調整地支承。通過調整支承部件24,也能調節(jié)與之運動耦合的致動輪廓21的位置。
圖3a示出能繞轉動軸11樞轉地支承的致動部件14連同設置在其上的致動輪廓21。致動部件14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具有兩個彼此平行地間隔開距離的構件14a和14b。通過有人員使調整輪23轉動,支承部件24沿著螺紋區(qū)段25運動,由此也能調節(jié)致動輪廓21相對于致動部件14的位置。
圖3b示出按照圖3a的沒有前部構件14a的致動部件14,從而調整輪23與螺紋區(qū)段25的端面齒部26的配合作用以及支承部件24和致動輪廓21的配合作用是可見的。具有凹部36的導向元件34與致動輪廓21相連接,其中,能調整的支承部件24的凸起35嵌入導向元件34的凹部36中。按這種方式,能沿著標出的箭頭y的方向和/或沿著箭頭x的方向調節(jié)致動輪廓21相對于致動部件14的轉動軸11的位置,從而也能可變地調節(jié)施加到致動臂10上的轉矩變化曲線和/或彈簧裝置8的預緊力。為了無間隙地支承螺紋區(qū)段25而設有被彈簧元件31加載的楔元件30,該楔元件阻止螺紋區(qū)段25沿軸向方向運動。為了無間隙地支承致動輪廓21而設有至少一個另外的彈簧元件33,該另外的彈簧元件將致動輪廓的導向元件34壓靠到致動部件14的導向部39上(圖4)。
致動輪廓21構成相對于致動部件14的轉動軸11偏心的在力方面影響能運動的家具部件3的運動特性的控制曲線。致動輪廓21與致動臂10運動耦合,其中,在致動臂10樞轉運動時致動輪廓21也一起運動。致動輪廓21離致動部件14的轉動軸11構成不同的徑向間距,從而臨近關閉運動結束時轉矩沿關閉方向施加到致動臂10上。在致動臂10打開運動時,推壓件16到達頂點(這是致動輪廓21的離轉動軸11具有最大徑向間距的那個區(qū)域),從而彈簧裝置8——在經過該死點位置之后——把沿打開方向的轉矩施加到致動臂10上。沿打開方向的轉矩因此可以被這樣調節(jié),使得能運動的家具部件3自動停留在每個打開位置中。為了緩沖致動臂10的關閉和/或打開運動,也可以使用(在這里未示出的)緩沖器、特別是流體緩沖器。
圖4示出在圖3a和圖3b中示出的致動部件14連同致動輪廓21的分解圖。致動部件14的構件14a和14b分別具有一個導向部39,通過操縱調節(jié)裝置22,致動輪廓21的相對應的導向元件34沿著該導向部能移動地支承。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各導向部39具有直線的走向,從而致動輪廓21能沿方向y(圖3b)、亦即橫向于彈簧裝置8的作用方向x調整。通過導向部39的相應的形狀和大小(例如通過導向部39的弧形的走向),致動輪廓21能沿方向x和/或沿方向y(圖3b)調整,從而彈簧裝置8的預緊力和/或作用到致動臂10上的轉矩變化曲線能可變地調節(jié)。包括調整輪23的調節(jié)裝置22以及包括端面齒部26的螺紋區(qū)段25支承在第一和第二保持部件38a和38b之間,其中,螺紋區(qū)段25與支承部件24的內螺紋42嚙合并且螺紋區(qū)段25的自由的端部區(qū)段伸進第三保持部件38c的開口中。支承部件24沿著螺紋區(qū)段25能調整地支承,該支承部件以凸起35嵌入致動輪廓21的開口36中。被彈簧元件31加載的楔元件30一方面與配合支座37、另一方面與螺紋區(qū)段25的端面配合作用,由此阻止了螺紋區(qū)段25不希望地沿軸向方向移動。經由塑料夾針形式的另外的彈簧元件33,致動輪廓21的導向元件34被壓靠到構件14a、14b的導向部39上,從而致動輪廓21無間隙地貼靠在致動部件14上。經由套筒43,致動部件14連同致動輪廓21固定在致動驅動裝置4的殼體7上。
圖5a-5c示出按照另一實施方式的致動部件14(該致動部件通過構件14b和在這里不可見的部件14a形成)連同致動輪廓21。致動輪廓21在這里由三個盤21a、21b、21c的周面形成,這些盤彼此平行地設置。在此,能通過調整輪23轉動的螺紋區(qū)段25與能調整的滑塊40嵌接。在滑塊40上在兩側構成有肋條41,這些肋條分別嵌入外側的兩個盤21a、21c的傾斜的縫隙44中。通過借助操縱工具轉動調整輪23,所有三個盤21a、21b、21c共同成組地經由肋條41相對于轉動軸11能抬升和能降低。圖5b示出形成致動輪廓21的盤21a、21b、21c相對于構件14b的轉動軸11的抬升的位置。而圖5c示出盤21a、21b、21c相對于致動部件14的轉動軸11的降低的位置。通過構成為板簧的彈簧元件31,螺紋區(qū)段25沿軸向方向無間隙地固定。
圖6以分解圖示出按照圖5a至5c的實施方式。致動部件14包括通過多個間隔保持件45彼此平行地間隔開的構件14a和14b。致動輪廓21由盤21a、21b、21c的周面形成。構件14a、14b分別具有一個用于可移動地引導外側的兩個盤21a和21c的導向元件34的導向部39。中間的盤21b與外側的盤21a、21c運動耦合地相連接。螺紋區(qū)段25與滑塊40螺紋嚙合,其中,通過轉動調整輪23能沿著螺紋區(qū)段25調整滑塊40并且盤21a、21b、21c能通過在兩側設置在滑塊40上的分別嵌入盤21a和21c的傾斜的縫隙44中的肋條41調整地支承。為了沿著縫隙44摩擦小地引導肋條41,可以設置塑料型材46。通過構成為板簧的彈簧元件31,螺紋區(qū)段25或滑塊40無間隙地固定在縫隙44上,另外的彈簧元件33將盤21a、21c的導向元件34無間隙地壓靠到部件14a、14b的導向部39上。為了將調整輪23支承在構件14b上而設有兩個支承部件47,這兩個支承部件分別嵌入在調整輪23和螺紋區(qū)段25之間形成的環(huán)形槽48中,從而螺紋區(qū)段25在構件14b上能轉動地、但不可軸向移動地支承。按照所示的實施例,調整輪23連同螺紋區(qū)段25構成為一體的。如果適宜,在調整輪23和螺紋區(qū)段25之間也可以設置附加的傳動元件。螺紋區(qū)段25優(yōu)選具有螺距小的螺紋,以便能改善滑塊40在螺紋區(qū)段25上的自鎖。
圖7示出在致動輪廓21相對于致動部件14不同地調節(jié)時上方的子翻蓋3a(圖1)的打開力、即力f/[n]關于打開角度/[度]繪出的可能的變化曲線。曲線a表示(理論上的)理想變化曲線,其中,在子翻蓋3a從0°的打開角度出發(fā)打開時對于打開所需的力直接降低并且接著在大約35°的打開角度時接近于零。曲線b表示調節(jié)裝置22的最大調節(jié),亦即施加到致動臂10上的轉矩最大(亦即對于重的家具翻蓋),其中,對于打開所需的力首先在小的打開角度范圍上升高并且接著在大約35°的打開角度時同樣接近于零。曲線c示出轉矩相對于曲線b降低的中間調節(jié)(亦即對于中等重量的家具翻蓋)。最后,曲線d示出最小調節(jié)(亦即對于輕的家具翻蓋),其中,沿關閉方向對致動臂10施加的轉矩與曲線b和c相比是最小的。即使曲線b、c、d的封閉力在上方的子翻蓋3a打開角度為0°時彼此略微不同,依據所示的圖表仍變清楚的是,曲線b、c、d的打開力變化曲線與致動輪廓21相對于致動部件14的調節(jié)過的位置無關地接近相等。
致動輪廓21的“位置變化”也可理解成如下措施,即,僅僅致動輪廓21的一部分區(qū)段能通過調節(jié)裝置22調整,由此整體上致動輪廓21相對于致動部件14的位置也改變。致動輪廓21的該部分區(qū)段例如可以可運動地支承在一支架上并且通過調節(jié)裝置22相對于該支架能樞轉和/或能直線移動地支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