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車輛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車門鉸鏈以及具有其的車輛。
背景技術:
相關技術中,車門與車身之間通過鉸鏈進行樞轉連接,車門的限位通過拉桿式車門限位器實現(xiàn),拉桿式車門限位器具有拉桿以及控制盒,拉桿與控制盒配合以實現(xiàn)車門在預設打開角度時的鎖止。已有的車門限位器存在如下缺點:
1)車門限位器占用空間較大,影響車門系統(tǒng)內部其他附件的布置。
2)開門時車門限位器的拉桿裸露在外,容易沾染灰塵和泥水,容易造成車門限位器的拉桿刮傷。
3)車門限位器與鉸鏈需分別制作,裝配復雜。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提出一種既能實現(xiàn)車門與車身的樞轉連接、又能實現(xiàn)車門的限位的車門鉸鏈。
本發(fā)明還提出了一種具有該車門鉸鏈的車輛。
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方面實施例的車門鉸鏈,包括:車門連接件,所述車門連接件上設有與其固定連接的車門限位套,所述車門限位套的內壁具有多個沿周向分布的限位槽;車身連接件,所述車身連接件上設有與其固定連接的銷軸;彈性件,所述彈性件設于所述銷軸外;剛性固定套,所述剛性固定套設于所述彈性件外,所述剛性固定套具有沿所述剛性固定套的徑向延伸的導向通孔;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穿過所述導向通孔,所述限位件的內端止抵在所述彈性件上,所述車門限位套可轉動地在多個鎖止位置之間切換,在所述鎖止位置時所述限位件的外端止抵在所述車門限位套的限位槽內。
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既能實現(xiàn)車門與車身的樞轉連接、又能實現(xiàn)車門的限位。
可選地,所述限位件的個數(shù)為多個且沿所述剛性套的周向均布,每個限位件被構造成與多個限位槽先后對應,所述車門限位套轉動至某一鎖止位置時每個限位件與相應的限位槽相適配。
可選地,所述鎖止位置的個數(shù)為3個,所述車門限位套在相鄰兩個鎖止位置之間切換 時轉動的角度相等。
可選地,所述車門限位套在相鄰兩個鎖止位置之間切換時轉動的角度為30度。
可選地,所述彈性件形成為彈性套,所述銷軸、所述彈性件、所述剛性固定套依次外套且相鄰兩者之間轉動鎖止。
可選地,所述銷軸上設有第一防轉部,所述彈性件上設有與所述第一防轉部相適配的第二防轉部,所述第一防轉部形成為平面、弧面或花鍵齒。
可選地,所述彈性件形成為彈簧,所述銷軸或所述剛性固定套上設有彈簧安裝座,所述彈簧設置在所述彈簧安裝座內且將所述限位件常止抵在所述車門限位套上。
可選地,所述限位槽的橫截面大體為半圓形,所述限位槽為條形槽且沿所述車門限位套的軸向延伸。
可選地,所述車門連接件包括:u形連接段,所述u形連接段內限定出容納槽,所述車門限位套位于所述容納槽內且所述車門限位套的兩端分別與所述u形連接段的兩側壁固定連接;以及第一安裝耳和第二安裝耳,所述第一安裝耳和所述第二安裝耳分別與所述u形連接段的兩個自由端相連接。
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二方面實施例的車輛包括:車身;車門;以及所述的車門鉸鏈,所述車身連接件與所述車身固定連接,所述車門連接件與所述車門固定連接。
附圖說明
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的示意圖。
圖2是沿圖1中線a-a的剖視示意圖。
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的銷軸的示意圖。
圖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的車門限位套的示意圖。
圖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的剛性固定套安裝在銷軸上的示意圖。
圖6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的限位件、彈性件的安裝示意圖。
圖7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的車門限位套安裝后的局部示意圖。
圖8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的立體示意圖。
附圖標記:
車門鉸鏈100,
車門連接件10,
車門限位套20,限位槽21,
車身連接件30,u形連接段31,第一安裝耳32,第二安裝耳33,
銷軸40,第一防轉部41,
彈性件50,第二防轉部51,
剛性固定套60,導向通孔61,
限位件70,限位件的內端71,限位件的外端72。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下面參照圖1至圖8詳細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100。
如圖1和圖2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方面實施例的車門鉸鏈100包括:車門連接件10、車身連接件30、彈性件50、剛性固定套60以及限位件70。
車門連接件10上設有與其固定連接的車門限位套20,車門限位套20的內壁具有多個沿周向分布的限位槽21。車身連接件30上設有與其固定連接的銷軸40,彈性件50設于銷軸40外,剛性固定套60設于彈性件50外。剛性固定套60具有沿剛性固定套60的徑向延伸的導向通孔61,限位件70穿過導向通孔61,限位件70的內端71止抵在彈性件50上。車門限位套20可轉動地在多個鎖止位置之間切換,在鎖止位置時限位件70的外端72止抵在車門限位套20的限位槽21內。
需要說明的是,車門限位套20轉動并停留在鎖止位置時,限位件70的外端72止抵在車門限位套20的限位槽21內,以使車門連接件10與車身連接件30互相鎖止,由此使車門停留在相應的打開位置;車門限位套20轉動至除鎖止位置之外的其他任意位置時,限位件70的外端72與車門限位套20的內孔相適配且可限位件70可相對轉動,以使車門連接件10能相對車身連接件30轉動,進而使車門在相鄰兩個打開位置之間可切換。
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100,車身連接件30、銷軸40、彈性件50以及剛性固定套60形成為一個相對不動的整體,轉動車門時車門連接件10與車門限位套20一起繞該整體轉動,轉動過程中限位件70與車門限位套20的內壁相對應,此時限位件70縮回導向通孔61內并向內抵壓彈性件50;當限位件70轉動至與限位槽21相對時,限位件70在彈性件50的彈性回復力作用下逐漸從導向通孔61中伸出并且與限位槽21相適配,從而使車門限位套20停留在預設鎖止位置,這樣使車門能夠打開至相應的預設打開角度。當施加足夠的外力以使限位件70從限位槽21中脫出時就能使車門繼續(xù)轉動,以實現(xiàn)車門的關閉或打開(切換)至另一預設打開角度。
由此,將該車門鉸鏈100不僅能夠實現(xiàn)車門與車身的樞轉連接,而且集成了車門限位功能,使車門能夠打開至合適角度。此外,車門鉸鏈100的結構簡單緊湊、便于加工制造,且占用空間小,具有更好的防塵防水性能。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限位件70的個數(shù)為多個且沿剛性限位套的周向均布,每個限位件70被構造成與多個限位槽21先后對應,車門限位套20轉動至某一鎖止位置時每個限位件70與相應的限位槽21相適配。
具體地,參照圖2所示,限位件70的個數(shù)為四個,每個限位件70與三個限位槽21先后對應,當車門限位套20轉動至第一鎖止位置時(定義圖2中限位套所處的位置即為第一鎖緊位置),四個限位件70各自與同其適配的三個限位槽21中的一個相適配;施加一定的外力以使車門限位套20由第一鎖止位置順時針轉動至第二鎖止位置,此時四個限位件70各自與三個限位槽21中位于中間的限位槽21相適配;繼續(xù)施加一定的外力以使車門限位套20由第二鎖止位置順時針轉動至第三鎖止位置,此時四個限位件70各自與三個限位槽21中的另一個相適配。
由此,車門停留在任一預設打開角度時,多個沿周向分布的限位件70共同實施限位以使車門限位套20的受力更均衡,進而使車門能夠更穩(wěn)定地保持在預設打開角度。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限位件70的個數(shù)不限于圖中所示的四個,每個限位槽21可以僅與一個限位件70相適配,每個限位槽21也可以先后與不同的限位件70相適配,上述實施例均落入本申請的保護范圍,在此不贅述。
在圖2所示的具體實施例中,鎖止位置的個數(shù)為3個,車門限位套20在相鄰兩個鎖止位置之間切換時轉動的角度相等。由此,增強了車門轉動的穩(wěn)定性和流暢性。
進一步地,車門限位套20在相鄰兩個鎖止位置之間切換時轉動的角度為30度。相應地,車門的預設打開角度可以是30度、60度、90度,當車門轉動至上述三個預設打開角度時車門能夠被鎖止限位。參照圖2所示,此時多個限位槽21沿車門限位套20的周向均勻分布,車門每轉動30度,限位件70就能在相鄰兩個鎖止位置之間切換,此時車門限位套20的鎖止位置可以根據(jù)車門的最大打開角度設計,例如當車門的最大打開角度為120度時,每個限位套能夠先后與四個限位槽21相適配。由此,能夠更好的適應車門打開角度的設計需求,增強了產品的通用性,且便于裝配。
在一些實施例中,彈性件50可以形成為彈簧,銷軸40或剛性固定套60上設有彈簧安裝座,彈簧設置在彈簧安裝座內且將限位件70常止抵在車門限位套20上。這樣,車門限位套20相對于剛性固定套60轉動并轉動至鎖止位置時,彈簧在回復力作用下向外彈出并推動限位件70伸入至限位槽21內,由此實現(xiàn)了車門限位套20在鎖止位置的鎖止以及在相鄰鎖止位置之間的切換。
然而,本發(fā)明并不限于此,例如,在另一些實施例中,彈性件50形成為彈性套,銷軸40、彈性件50、剛性固定套60依次外套且相鄰兩者之間轉動鎖止。其中,彈性件50的材料可以是橡膠、聚酯纖維等,需要說明的是,“相鄰兩者之間轉動鎖止”是指工作過程中, 銷軸40與彈性件50之間、彈性件50與剛性固定套60之間均不發(fā)生相對轉動。在圖2所示的具體實施例中,剛性固定套60將彈性固定套箍緊在銷軸40上。由此,車門鉸鏈100的結構更緊湊、布置更合理。
可選地,銷軸40上設有第一防轉部41,彈性件50上設有與第一防轉部41相適配的第二防轉部51,第一防轉部41形成為平面、弧面或花鍵齒。相應地,第二防轉部51形成為與第一防轉部41相適配的平面、弧面或花鍵齒。參照圖2和圖3所示,第一防轉部41、第二防轉部51均形成為平面,第一防轉部41與第二防轉部51相適配以使彈性件50與銷軸40之間不發(fā)生轉動。由此,銷軸40與彈性件50的結構更簡單,便于加工裝配以及批量生產。
如圖4和圖6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限位槽21的橫截面大體為半圓形,限位槽21為條形槽且沿車門限位套20的軸向延伸。相應第,限位件70的外端72也形成為半圓形凸起,該半圓形凸起與限位槽21相適配。由此,每個限位件70與限位槽21的配合面沿軸向分布,以使限位件70與限位槽21能夠更緊密地鎖緊,增強了鎖止的穩(wěn)定性和可靠性。
如圖1和圖7所示,車門連接件10包括:u形連接段31、第一安裝耳32和第二安裝耳33。u形連接段31內限定出容納槽,車門限位套20位于容納槽內且車門限位套20的兩端分別與u形連接段31的兩側壁固定連接。第一安裝耳32和第二安裝耳33分別與u形連接段31的兩個自由端相連接。由此,車門連接件10通過第一安裝耳32和第二安裝耳33連接在車門上,并將車門限位套20設置車門限位件70的容納槽內,不僅增強了車門鉸鏈100整體的結構強度,而且使車門鉸鏈100工作過程中受力更均衡。
下面參照圖5至圖8簡單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門鉸鏈100的具體結構。
圖5為剛性固定套60安裝在銷軸40上的示意圖,如圖5所示,剛性固定套60外套在剛性固定套60上且位于車門連接件10的容納槽內。圖6為車門鉸鏈的限位件70、彈性件50的安裝示意圖,如圖5和圖6所示,多個限位件70一一對應地安裝到導向通孔61內,且在車門限位套20未安裝時限位件70至少部分伸出導向通孔61外。圖7為車門限位套20安裝后的局部示意圖,圖8為車門鉸鏈的立體示意圖,如圖7和圖8所示,車門限位套20外套在剛性固定套60上,且車門限位套20位于車門連接件10的容納槽內,銷軸40穿過車門連接件10以及車身連接件30且與車身連接件30固定連接,銷軸40與車門連接件10之間設有襯套。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二方面實施例的車輛包括:車身、車門以及上述實施例的車門鉸鏈100,車身連接件30與車身固定連接,車門連接件10與車門固定連接。這樣,拉動車門就能帶動車門連接件10相對車身連接件30轉動,并使車門能夠打開至預設打開角度,在多個預設打開角度之間流暢切換。由此,采用該車門鉸鏈100的車輛結構更簡單緊湊、空間布置更合理。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 “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彼此可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