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塑膠熔煉裝置,包括機架、驅動電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上固定有懸臂,所述懸臂一端固定在機架上,懸臂另一端設有切割機構;所述切割機構包括定子和轉子,所述定子固定在懸臂上,所述轉子與定子轉動連接,且具有一中心通孔貫通轉子、定子和懸臂中心,定子與轉子之間設有吸氣腔;所述吸氣腔內設有固定在轉子內壁上的旋葉,所述旋葉將吸氣腔分為壓力倉和與外界連通的進氣道;所述轉子上設有多個沿轉子中心均勻分布的切刀,所述切刀可沿轉子徑向滑動,切刀的刀尖朝向中心通孔,切刀尾端朝向壓力倉,且切刀外套設有張緊彈簧;所述驅動電機可驅動轉子轉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塑膠熔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子套置于定子外周。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塑膠熔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子外周固定有皮帶輪,所述驅動電機通過帶傳動驅動轉子轉動。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塑膠熔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子上設有壓力調節(jié)閥,且壓力調節(jié)閥安裝在壓力倉的側壁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塑膠熔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刀中心設有連通壓力倉的通氣孔,所述切刀刀尖的側壁上設有連通通氣孔的出氣孔。
6.根據(jù)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塑膠熔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刀共設有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