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門鎖組件包括門鎖、用于驅動門鎖的電機和帶自鎖功能的門閂感應組件,所述門閂感應組件包括:
推桿,安裝在門上,并且具有朝向框體伸出的伸出部分;
自鎖開關,包括:
開關本體,固定安裝在框體上;
移動單元,設置在本體內且能夠相對于本體在伸出位置和完全縮回位置之間運動,該移動單元被彈性構件朝向伸出位置偏壓,使得門打開時移動單元處于伸出位置;
鎖止部分,設置在移動單元的外側端部處或附近,用于與推桿配合,將推桿鎖定到移動單元;以及
移動單元鎖定機構,配置為與彈性構件配合以在關門且移動單元被推桿克服彈性構件的偏壓力首次推到完全縮回位置時將移動單元鎖定到本體,且當再次克服彈性構件的偏壓力將移動單元再次推到完全縮回位置時,將移動單元從本體解鎖,從而允許移動單元被彈性構件偏壓到伸出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單元鎖定機構包括設置在移動單元上的導軌和設置在本體上的U形構件,其沿移動單元運動方向布置并且U形底部布置在本體內側并固定到本體,而U形構件的兩個端部朝向本體外側,U形構件的兩個端部設置有向內突出的銷,所述銷隨移動單元在本體內的運動而在導軌內滑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導軌的端部為側放的非對稱W形,包括三個凹槽,
其中兩個外部凹槽面向本體內側設置,形成導軌的外側端部,而中間凹槽沿相反方向即面向本體外側布置,
當關門時移動單元被朝向框體內部推動,使得布置在導軌內的U形構件的銷從初始位置沿側邊軌道中的一個朝向導軌的外側端部行進,直到進入兩個外部凹槽中的相應一個,該位置稱為第一位置,此時移動單元到達完全縮回位置,
第一位置沿移動單元行進方向與中間凹槽的引導邊緣相對,因此隨著用戶不再推壓門,移動單元在彈性構件的偏壓力作用下向外側運動,使得銷離 開第一位置然后接觸并沿著中間凹槽的引導邊緣運動進入中間凹槽,該位置稱為鎖定位置,在該位置由于中間凹槽朝本體外側設置,銷與中間凹槽的卡合阻止移動單元的進一步向外側運動,
鎖定位置沿移動單元行進方向與兩個外部凹槽的另一個的引導邊緣相對,因此當用戶再次按壓門時,移動單元克服彈性構件的偏壓力向完全縮回位置運動,使得銷離開中間凹槽然后接觸并沿著所述另一個外部凹槽的引導邊緣運動進入所述另一個外部凹槽,
所述另一個外部凹槽與非對稱W形的相應側邊軌道相對,因此在用戶松手之后在彈性力作用下移動單元向外側運動,使得進入所述另一個外部凹槽的銷沿著相應的側邊軌道返回初始位置。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鎖止部分在伸出位置能夠自由地將推桿解鎖,且至少在移動單元的完全縮回位置和鎖定到本體時的位置將推桿保持鎖定到移動單元,阻止推桿的脫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當移動單元被推入開關本體之后,鎖止部分將推桿保持鎖定到移動單元,阻止推桿的脫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推桿的所述伸出部分的端部包括球頭,自鎖開關的鎖止部分包括至少兩個可旋轉的鎖定臂部,當推桿接觸移動單元時,推桿施加推力于鎖定臂部的促動部,使得鎖定臂部合攏并將球頭鎖定在位,其中隨著移動單元被推進本體內,鎖定臂部相對彼此打開的轉動被本體上的止動部限制,從而阻止推桿從鎖定臂部的脫離;開門時,隨著移動單元被推出本體,鎖定臂部可相對彼此自由地打開,從而釋放推桿。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推桿的所述伸出部分的端部包括卡槽,自鎖開關的鎖止部分包括與卡槽配合以將推桿鎖定到移動單元的鉤頭,鉤頭可相對于移動單元轉動,其中隨著移動單元被推進本體內,鉤頭相對移動單元的轉動被本體上的止動部限制,從而阻止推桿從鉤頭的脫離;開門時,隨著移動單元被推出本體,鉤頭可以相對于移動單元轉動,從而釋放推桿。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導軌的中央包括島臺,其中該島臺包括了在朝向本體外側一側的所述中間凹槽,且在朝向本體內部一側,即朝向初始位置一側包括兩個非對稱的引導邊緣,所述兩個引導邊緣 分別至少部分地限定兩個側邊軌道,其中島臺的這兩個引導邊緣中的一個與初始位置相對,以在關門時引導銷順著所述一個引導邊緣沿所述一個側邊軌道行進到所述一個外部凹槽。
9.如權利要求1上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當移動單元運動到完全縮回位置時,移動單元上的觸頭觸發(fā)本體上的相應構件,從而發(fā)出開門和/或關門電信號,門鎖組件響應于該電信號通過電機促動門鎖的打開和/或關閉。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門鎖組件,其特征在于,U形構件的內側端部可轉動地固定在開關本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