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城市交通管理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子警察。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的道路交通主要是依靠交通信號燈和交通警察來指揮和維護道路的交通情況。對于人流量較大的路口,完全依賴交通信號燈顯然很難實現(xiàn),需要交通警察指揮或者疏導,耗費很大的人力。交通警察的工作環(huán)境比較惡劣,夏天的酷暑陰雨,冬天的嚴寒冰雪,過往車輛長期的尾氣排放等,對警察的身體造成傷害。另外隨著人工成本的增高,電子警察的使用將成為一種趨勢。
現(xiàn)有技術中的電子警察,有的制造精密,功能強大但是制造成本較高,不利于大范圍推廣應用;有的制造成本低,但功能有限,不實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以上缺陷,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電子警察,該電子警察能夠完成直行和左拐的指揮動作,且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適于較大范圍的推廣應用。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
電子警察,包括軀干和兩個分別安裝在所述軀干側部的手臂,所述手臂包括鉸接在一起的上臂和下臂,上臂設有曲柄,曲柄與連桿鉸接,連桿的另一端與下臂鉸接;所述軀干上設有水平設置的轉軸,轉軸與所述上臂的上端鉸接;轉軸和上臂間還設有第一傳動機構。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第一傳動機構包括安裝在轉軸上的第一主動齒輪和安裝在上臂上的第一從動齒輪;所述轉軸的軸線與所述第一主動齒輪的軸線相互垂直。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下臂上鉸接有手,所述下臂與手之間設有第二傳動機構。
作為一種改進,第二傳動機構包括安裝在下臂上的第二主動齒輪和安裝在手上的第二從動齒輪。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電子警察還包括控制系統(tǒng),控制系統(tǒng)設有信號接收器和顯示屏,所述顯示屏設置在所述軀干的前側。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電子警察還包括底座,所述軀干轉動安裝在所述底座上,所述軀干與轉動電機傳動連接。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底座上設有滑輪,滑輪上設有止動塊。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電子警察還包括安裝在軀干上端的頭部,所述頭部的周側設有多個攝像頭和聲音播放器。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電子警察還包括蓄電池和與蓄電池電連接的太陽能板;蓄電池固定在軀干內(nèi)部,太陽能板固定在軀干外部。
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由于本發(fā)明一種電子警察,上臂設有曲柄,曲柄與連桿鉸接,連桿的另一端與下臂鉸接。該結構可以使下臂完成擺動動作。軀干上設有水平設置的轉軸,轉軸與上臂的上端鉸接;轉軸和上臂間還設有第一傳動機構。該結構設計使得上臂能夠轉動和擺動。下臂與手之間設有第二傳動機構,可實現(xiàn)手的擺動動作。以上機構相互配合,可使得該電子警察完成對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和左轉彎信號的指揮動作。
該電子警察的底座上設有滑輪和止動塊,方便搬運和移動。其頭部設有攝像頭和聲音播放器,能對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起到震懾作用。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電子警察,能完成對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和左轉彎信號的指揮動作,且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適于較大范圍的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電子警察的主視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電子警察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頭部,11-攝像頭,12-聲音播放器,2-軀干,21-轉動電機,22-蓄電池,23-太陽能板,24-轉軸,25-第三電機,3-底座,31-滑輪,32-止動塊,4-手臂,41-上臂,42-下臂,43-回轉電機,44-曲柄,45-連桿,46-手,5-第一傳動機構,51-第一主動齒輪,52-第一從動齒輪,53-第一電機,6-第二傳動機構,61-第二主動齒輪,62-第二從動齒輪,63-第二電機,7-顯示屏。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實施例
由圖1和圖2共同所示,電子警察包括控制系統(tǒng)(圖中未示出)和由上而下依次連接的頭部1、軀干2和底座3,還包括兩個分別安裝在軀干2側部的手臂4,手臂4包括鉸接在一起的上臂41和下臂42。頭部1的周側設有多個攝像頭11和聲音播放器12。多個攝像頭11可實現(xiàn)無死角錄像,對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起到震懾作用。聲音播放器12在電子警察指揮交通時,與電子警察的手勢相配合完成指揮動作。底座3上設有滑輪31,滑輪31上安裝有止動塊32,方便該電子警察的搬運和移動。軀干2轉動安裝在底座3上,軀干2與轉動電機21傳動連接。該電子警察還包括蓄電池22和與蓄電池22電連接的太陽能板23。蓄電池22固定在軀干2內(nèi)部,太陽能板23固定在軀干2外部。
由圖2所示,軀干2上設有水平設置的轉軸24,轉軸24與上臂41的上端鉸接。轉軸24與第三電機25直連,第三電機25通過轉軸24帶動上臂41轉動。轉軸24和上臂41間還設有第一傳動機構5,第一傳動機構5包括安裝在轉軸24上的第一主動齒輪51和安裝在上臂41上的第一從動齒輪52。轉軸24的軸線與第一主動齒輪51的軸線相互垂直。第一電機53與第一主動齒輪51傳動連接,第一電機53轉動可實現(xiàn)上臂41的擺動動作。上臂41設有與回轉電機43直連的曲柄44,曲柄44與連桿45鉸接,連桿45的另一端與下臂42鉸接?;剞D電機43通過曲柄44和連桿45帶動下臂42來回擺動。下臂42上鉸接有手46,下臂42與手46之間設有第二傳動機構6。第二傳動機構6包括安裝在下臂42上的第二主動齒輪61和安裝在手46上的第二從動齒輪62。第二電機63與第二主動齒輪61傳動連接,第二電機63轉動可實現(xiàn)手46的擺動。
控制系統(tǒng)設有顯示屏7和能接受紅綠燈信號的信號接收器(圖中未示出)。顯示屏設置在軀干(2)的前側。在沒有安裝紅綠燈或紅綠燈損壞的路口,顯示屏7可替代紅綠燈顯示紅綠燈信號和通行時間,幫助指揮交通。信號接收器接收到紅綠燈的信號后,由控制系統(tǒng)控制各電機相互協(xié)調(diào)作業(yè),可使得該電子警察配合紅綠燈完成對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和左轉彎信號的指揮動作。當該方向的信號燈變成紅燈時,電子警察由立正姿勢,變?yōu)椴粶是胺杰囕v通行的指揮姿勢。左側手臂4的第一電機53通過第一傳動機構5帶動左側手臂4向前上方伸直,同時左側手臂4的第二電機63帶動第二傳動機構6,使得左側手46的手46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然后恢復立正姿勢。當信號燈為直行信號時,控制系統(tǒng)通過兩側的轉軸24和第一電機53帶動左手臂4和右手臂4同時平伸,且右手臂4的回轉電機43轉動帶動右手臂4的下臂42往復擺動,完成對直行信號的指揮。當信號燈為左轉彎信號時,右側的轉軸24轉動右側手臂4水平前伸,右側手臂4的第二電機63帶動第二傳動機構6,使得右手46手46掌向前;左手臂4在左側轉軸24帶動下不斷伸向前下方,完成對左轉信號的指揮。轉動電機21轉動帶動軀干2轉動90度,指揮另一方向的交通。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電子警察,能完成對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和左轉彎信號的指揮動作,且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適于較大范圍的推廣應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