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產(chǎn)品裝配加工的,特別是涉及一種分中組配工裝。
背景技術:
1、諸如平板、一體機、會議屏等智能交互顯示設備的普及,為人們的生活、學習、工作、娛樂等活動提供了極大地便利。在智能交互顯示設備的制造過程中,會涉及燈板與底殼通過螺絲組裝固定為一體的工藝環(huán)節(jié),目前主要是通過工人手動對燈板與底殼定位分中,然后手動并結合設備完成多顆螺絲的擰緊安裝。
2、然而,由于燈板和底殼上的安裝孔設計有一定大小的孔位公差,同時燈板與底殼手動定位分中容易存在手動誤差,兩個因素疊加會導致雖然底殼與燈板能正常通過擰螺絲固定,但底殼與燈板之間的定位精度無法保證,兩者組裝為一體后在上下左右方向會存在大小不等的偏差進而產(chǎn)生配合縫隙,引起亮暗線顯示不良問題,影響設備成品質量,并且手動定位分中的作業(yè)效率低,產(chǎn)出成本高。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針對亮暗線顯示不良影響設備成品質量,手動作業(yè)效率低的問題,提供一種分中組配工裝。
2、本申請?zhí)峁┮环N分中組配工裝,其包括:
3、工裝座體,所述工裝座體設有容置部,所述容置部配置為收容待組配的底殼和燈板;
4、第一推動機構和第一分中機構,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和所述第一分中機構間隔相對的分別布設于所述工裝座體的第一方向的相對兩側;以及
5、第二推動機構和第二分中機構,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和所述第二分中機構間隔相對的分別布設于所述工裝座體的第二方向的相對兩側,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第一方向相交;
6、其中,所述第一推動機構用于將底殼以及燈板朝向所述第一分中機構推動并且所述第二推動機構用于將底殼以及燈板朝向所述第二分中機構推動,以實現(xiàn)底殼與燈板預裝配對位,所述第一分中機構用于將底殼朝向所述第一推動機構推動并且所述第二分中機構用于將底殼朝向所述第二推動機構推動,以使所述底殼相對所述燈板位移而實現(xiàn)底殼與燈板分中定位。
7、本方案的分中組配工裝工作時,將待組裝的燈板和底殼依次層疊放置到工裝座體的容置部上,緊接著控制第一推動機構和第二推動機構動作,第一推動機構將底殼以及燈板朝向第一分中機構推動并且第二推動機構將底殼以及燈板朝向第二分中機構推動,使得底殼和燈板的四周同時與第一推動機構、第二推動機構、第一分中機構以及第二分中機構同時抵接,從而能使初步放置于容置部上對齊不整的底殼與燈板實現(xiàn)裝配對位,例如完成底殼上的通孔與燈板上的螺紋孔的初步對位,但由于通孔與螺紋孔設計有一定大小的孔位公差,因此此時通孔與螺紋孔尚無法實現(xiàn)真正的同軸布置,進而造成底殼的四周邊沿與燈板的四周邊沿存在大小不等的偏差進而產(chǎn)生配合縫隙,容易引起亮暗線顯示不良的問題;針對于此,通過進一步操作第一分中機構推動底殼相對燈板沿第一方向位移,并且操作第二分中機構推動底殼相對燈板沿第二方向位移,從而便能實現(xiàn)對底殼與燈板相對位置的精準調節(jié)對中,即能夠使通孔與螺紋孔調整至同軸布置關系,同時消除底殼的四周邊沿與燈板的四周邊沿所存在的大小不等的偏差,消除配合縫隙,解決亮暗線顯示不良的問題,保證后續(xù)安裝有該底殼與燈板的顯示設備的成品質量;并且分中組配工作通過半自動或全自動控制方式完成底殼與燈板對中裝配,相較于傳統(tǒng)手動操作的作業(yè)效率顯著提高,有助于降低產(chǎn)出成本。
8、下面對本申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說明:
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工裝座體具有頂面和底面,所述頂面與所述底面沿所述工裝座體的第三方向間隔且相背布置,所述頂面設為所述容置部,所述容置部設有朝向所述底面凹設形成的凹陷腔。
1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和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均包括載板、推塊組件和用于輸出伸縮動力的動力源,所述載板設置于所述工裝座體的邊側,所述動力源裝設在所述載板上,且所述動力源的伸縮軸與所述推塊組件連接,所述推塊組件用于推動底殼和燈板。
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推塊組件包括支撐塊、彈性單元和推動塊,所述支撐塊與所述動力源的伸縮軸連接,所述推動塊通過所述彈性單元與所述支撐塊彈性伸縮連接。
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分中機構和所述第二分中機構均包括分中固定塊、分中活動塊和調節(jié)件,所述分中固定塊固設于所述工裝座體,所述調節(jié)件可移動地裝設于所述分中固定塊且與所述分中活動塊連接,所述調節(jié)件用于驅動所述分中活動塊相對所述分中固定塊位移,以實現(xiàn)驅動底殼與燈板分中定位。
1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分中固定塊朝向所述容置部的側面凹設形成有導向槽,所述分中活動塊設于所述導向槽內并與所述導向槽的槽側壁移動導向配合。
1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分中機構和所述第二分中機構還均包括限位板、彈性件和連接銷,所述連接銷沿靠近或遠離所述容置部的方向可移動地穿設于所述分中固定塊,且所述連接銷的相對兩端分別一一對應地穿出至所述分中固定塊的相對兩側的外部,所述連接銷的一端與所述分中活動塊連接,所述連接銷的另一端與所述限位板連接,所述彈性件抵接于所述分中固定塊與所述限位板之間。
1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分中組配工裝還包括塞尺,所述分中活動塊具有面向底殼的作用面,所述作用面與所述底殼的邊側壁之間用于配合形成分中間隙,所述塞尺用于插入所述分中間隙。
1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分中組配工裝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壓緊機構和至少一個第二壓緊機構,所述第一壓緊機構和所述第二壓緊機構分別布設在所述工裝座體的相對側或相鄰側,用于壓緊或釋放處于所述容置部的底殼與燈板。
1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壓緊機構和所述第二壓緊機構均包括至少一個壓臂和至少一個用于輸出旋轉動力的壓緊驅動器,所述壓緊驅動器裝設于所述工裝座體的邊側,所述壓臂與所述壓緊驅動器一一對應連接,所述壓臂具有壓緊位置和釋放位置;處于壓緊位置時,所述壓臂設于所述容置部正上方以將底殼和燈板壓緊固定,處于釋放位置時,所述壓臂設于所述容置部的外部以與底殼和燈板脫離接觸。
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壓臂采用柔性材料制成;或者,所述壓臂用于壓接所述底殼的側面設有柔性部。
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分中組配工裝還包括控制閥,所述控制閥與所述第一推動機構、所述第二推動機構、所述第一壓緊機構以及所述第二壓緊機構可控連接。
1.一種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裝座體具有頂面和底面,所述頂面與所述底面沿所述工裝座體的第三方向間隔且相背布置,所述頂面設為所述容置部,所述容置部設有朝向所述底面凹設形成的凹陷腔。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推動機構和所述第二推動機構均包括載板、推塊組件和用于輸出伸縮動力的動力源,所述載板設置于所述工裝座體的邊側,所述動力源裝設在所述載板上,且所述動力源的伸縮軸與所述推塊組件連接,所述推塊組件用于推動底殼和燈板。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塊組件包括支撐塊、彈性單元和推動塊,所述支撐塊與所述動力源的伸縮軸連接,所述推動塊通過所述彈性單元與所述支撐塊彈性伸縮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中機構和所述第二分中機構均包括分中固定塊、分中活動塊和調節(jié)件,所述分中固定塊固設于所述工裝座體,所述調節(jié)件可移動地裝設于所述分中固定塊且與所述分中活動塊連接,所述調節(jié)件用于驅動所述分中活動塊相對所述分中固定塊位移,以實現(xiàn)驅動底殼與燈板分中定位。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中固定塊朝向所述容置部的側面凹設形成有導向槽,所述分中活動塊設于所述導向槽內并與所述導向槽的槽側壁移動導向配合。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中機構和所述第二分中機構還均包括限位板、彈性件和連接銷,所述連接銷沿靠近或遠離所述容置部的方向可移動地穿設于所述分中固定塊,且所述連接銷的相對兩端分別一一對應地穿出至所述分中固定塊的相對兩側的外部,所述連接銷的一端與所述分中活動塊連接,所述連接銷的另一端與所述限位板連接,所述彈性件抵接于所述分中固定塊與所述限位板之間。
8.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中組配工裝還包括塞尺,所述分中活動塊具有面向底殼的作用面,所述作用面與所述底殼的邊側壁之間用于配合形成分中間隙,所述塞尺用于插入所述分中間隙。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中組配工裝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壓緊機構和至少一個第二壓緊機構,所述第一壓緊機構和所述第二壓緊機構分別布設在所述工裝座體的相對側或相鄰側,用于壓緊或釋放處于所述容置部的底殼與燈板。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緊機構和所述第二壓緊機構均包括至少一個壓臂和至少一個用于輸出旋轉動力的壓緊驅動器,所述壓緊驅動器裝設于所述工裝座體的邊側,所述壓臂與所述壓緊驅動器一一對應連接,所述壓臂具有壓緊位置和釋放位置;處于壓緊位置時,所述壓臂設于所述容置部正上方以將底殼和燈板壓緊固定,處于釋放位置時,所述壓臂設于所述容置部的外部以與底殼和燈板脫離接觸。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臂采用柔性材料制成;或者,所述壓臂用于壓接所述底殼的側面設有柔性部。
12.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分中組配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中組配工裝還包括控制閥,所述控制閥與所述第一推動機構、所述第二推動機構、所述第一壓緊機構以及所述第二壓緊機構可控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