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車輛,尤其涉及一種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及車輛。
背景技術:
1、傳統(tǒng)卡板式發(fā)動機罩鎖一般為二道鎖,包括相互配合的卡板與止動爪,完全解鎖首先需要乘員在駕駛艙內打開開關扳動解鎖扣手,然后走到車輛前方手動扳動二道鎖手柄或者手動撥開安全鉤,操作較為繁瑣。
2、當然,也有部分車輛的發(fā)動機罩鎖為雙拉式結構,乘員直接在駕駛艙內扳動兩次解鎖扣手,就可以解鎖發(fā)動機罩鎖,上述結構一般由扭簧驅動回位,扭簧設置在止動爪與支架之間,造成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厚度較厚,體積龐大,占用機艙內空間多。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或者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公開提供了一種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及車輛。
2、本公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包括支架、卡板、止板和拉線,所述拉線與所述止板連接;
3、所述卡板與所述支架轉動連接,且所述卡板的一端與所述支架之間連接有第一拉簧,所述止板與所述支架轉動連接,且所述止板的一端與所述支架之間連接有第二拉簧;
4、所述卡板和所述止板中的一者上設置有兩個鎖止凸起,另一者上設置有棘爪,所述棘爪可切換地與兩個所述鎖止凸起中的任意一者抵接、或者與所述鎖止凸起解除抵接。
5、可選的,所述卡板上設置有第一固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設置在所述卡板遠離所述支架的一側,所述第一拉簧與所述第一固定部連接;
6、所述止板上設置有第二固定部,所述第二固定部設置在所述止板遠離所述支架的一側,所述第二拉簧與所述第二固定部連接。
7、可選的,所述棘爪與所述鎖止凸起相對設置;
8、所述第一拉簧的一端與所述卡板的底端連接,另一端與所述止板所在一側的所述支架連接,以在所述卡板和所述支架之間產生第一彈力;
9、所述第二拉簧的一端與所述止板的底端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卡板所在一側的所述支架連接,以在所述止板和所述支架之間產生第二彈力;
10、其中,所述第一彈力和所述第二彈力方向相反。
11、可選的,兩個所述鎖止凸起包括一級鎖止凸起和二級鎖止凸起,在所述發(fā)動機罩鎖結構解鎖過程中,所述棘爪依次具有與所述一級鎖止凸起抵接的鎖止位置、與所述二級鎖止凸起抵接的中間位置以及與所述二級鎖止凸起解除抵接的解鎖位置。
12、可選的,所述拉線拉動所述止板沿第一方向轉動,其中,所述第一方向為順時針方向或者逆時針方向,所述一級鎖止凸起和所述二級鎖止凸起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反方向依次布設。
13、可選的,所述卡板或所述止板上開設有鎖止槽,用于鎖緊發(fā)動機罩上的鎖扣,所述棘爪位于鎖止位置時,所述鎖止槽的槽壁沿水平方向延伸設置,所述棘爪位于解鎖位置時,所述鎖止槽的槽口豎直向上。
14、可選的,所述止板上設置有緩沖鉤,所述止板上設置有限位鉤,所述棘爪在鎖止位置切換至中間位置的過程中,所述限位鉤能夠與所述緩沖鉤抵接限位。
15、可選的,所述支架的邊緣處設置有限位凸邊,所述棘爪與所述鎖止凸起解除抵接時,所述卡板和所述止板能夠與所述限位凸邊抵接限位。
16、可選的,所述支架上間隔設置有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所述卡板上開設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轉軸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內,所述止板上開設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二轉軸穿設于所述第二通孔內。
17、本公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包括如上述任一項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
18、本公開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
19、本公開提供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及車輛,包括支架、卡板、止板和拉線,拉線與止板連接,以通過拉線拉動止板運動,卡板與支架轉動連接,且卡板的一端與支架之間連接有第一拉簧,即卡板既能夠相對支架轉動,也能夠在第一拉簧的作用下實現復位,止板與支架轉動連接,且止板的一端與支架之間連接有第二拉簧,即止板既能夠相對支架轉動,也能夠在第二拉簧的作用下實現復位,卡板和止板中的一者上設置有兩個鎖止凸起,另一者上設置有棘爪,棘爪可切換地與兩個鎖止凸起中的任意一者抵接、或者與鎖止凸起解除抵接,可以理解的是,棘爪與兩個鎖止凸起中的任意一者抵接時,止板與卡板相互限位,能夠形成為二級解鎖結構,當棘爪與鎖止凸起解除抵接時,能夠實現解鎖,進而打開發(fā)動機罩,本公開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利用第一拉簧和第二拉簧實現卡板和止板的復位,相較于扭簧只能設置在卡板或止板的一側來說,第一拉簧和第二拉簧能夠覆蓋卡板和止板的厚度,至少能夠節(jié)省卡板和止板的占用空間,進而能夠減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的厚度,提升空間利用率。
1.一種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1)、卡板(2)、止板(3)和拉線,所述拉線與所述止板(3)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板(2)上設置有第一固定部(21),所述第一固定部(21)設置在所述卡板(2)遠離所述支架(1)的一側,所述第一拉簧(4)與所述第一固定部(21)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棘爪(7)與所述鎖止凸起(6)相對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鎖止凸起(6)包括一級鎖止凸起(61)和二級鎖止凸起(62),在所述發(fā)動機罩鎖結構解鎖過程中,所述棘爪(7)依次具有與所述一級鎖止凸起(61)抵接的鎖止位置、與所述二級鎖止凸起(62)抵接的中間位置以及與所述二級鎖止凸起(62)解除抵接的解鎖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線拉動所述止板(3)沿第一方向轉動,其中,所述第一方向為順時針方向或者逆時針方向,所述一級鎖止凸起(61)和所述二級鎖止凸起(62)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反方向依次布設。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板(2)或所述止板(3)上開設有鎖止槽(8),用于鎖緊發(fā)動機罩上的鎖扣,所述棘爪(7)位于鎖止位置時,所述鎖止槽(8)的槽壁沿水平方向延伸設置,所述棘爪(7)位于解鎖位置時,所述鎖止槽(8)的槽口豎直向上。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板(3)上設置有緩沖鉤(32),所述止板(3)上設置有限位鉤(22),所述棘爪(7)在鎖止位置切換至中間位置的過程中,所述限位鉤(22)能夠與所述緩沖鉤(32)抵接限位。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的邊緣處設置有限位凸邊(11),所述棘爪(7)與所述鎖止凸起(6)解除抵接時,所述卡板(2)和所述止板(3)能夠與所述限位凸邊(11)抵接限位。
9.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上間隔設置有第一轉軸(12)和第二轉軸(13),所述卡板(2)上開設有第一通孔(23),所述第一轉軸(12)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23)內,所述止板(3)上開設有第二通孔(33),所述第二轉軸(13)穿設于所述第二通孔(33)內。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發(fā)動機罩鎖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