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背負式彌霧噴粉機用機殼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與噴粉機有關,特別涉及一種背負式彌霧噴粉機用機殼。
現(xiàn)有的常用背負式彌霧噴粉機用機殼,是采用鐵皮沖壓,經(jīng)人工風焊和手工鉚接等工藝制成。由于該風機的作用主要是噴灑農(nóng)藥,需要長期接觸化學物品,鐵皮制成的機殼一般經(jīng)過兩年的使用,就因腐蝕而損壞,另外,由于其加工工藝復雜,成本高,加重了用戶的負擔。
鑒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種加工工藝簡單、成本低廉且又耐腐蝕的機殼。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途徑實現(xiàn)的。一種背負式彌霧噴粉機用機殼,包括機殼、出風管、閥門和固定腳,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出風管和固定腳組合在一起由注塑成型的兩個左、右半機殼構成,左、右半機殼相互對合接觸的殼緣部位分別為凹(凸)、凸(凹)結構,在該左、右半機殼的外周上有固定用的凸緣。
由于本實用新型采用了注塑成型的機殼,出風管和固定腳等都通過一次成型注塑完成,并且在需要固定的部位,預置金屬螺母,在固定腳上加裝固定腳套。這樣,只要分別注塑好的左、右半機殼、閥門、固定腳套和出風管內(nèi)管,將閥門插入出風管位置,將出風管內(nèi)管套入出風管內(nèi),然后將左、右半機殼對合籠,凹凸部位相吻合定位,套上固定腳套,擰上連接螺栓,機殼的加工和安裝過程就完成了。整個制作和裝配工藝簡單化,成本明顯下降。另外,由于機殼是塑料制成,大大增強了機殼的耐腐蝕性,延長了使用壽命。
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性和優(yōu)點。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正視圖圖2是
圖1的A-A向剖視圖圖3是圖2B部的放大圖參照
圖1、圖2和圖3,本實施例由機殼1、閥門2、出風管3、出風管內(nèi)管4、固定腳5、固定腳套6、凸緣7和出風口8構成。機殼1由左半機殼1a和右半機殼1b構成。左半機殼1a的外側(cè)面上開有圓型進風通孔9,外周上設有9個獨立凸緣7的左半部分,凸緣中央開有通孔,左半機殼1a的左上角設有出風管3的左半部分,右下角設有出風口8的左半部分,在左半機殼的下部左、右分別設有固定腳5的左半部分。左半機殼1a和凸緣7、出風管3、出風口8、固定腳5的左半部分通過注塑一次成型,并在凸緣中央的通孔位置預置金屬螺母11。右半機殼1b的外側(cè)開有與機架連接的圓孔10,外周上對應設有9個獨立凸緣7的右半部分,凸緣中央也對應開有通孔,右半機殼1b的左上角對應設有出風管3的右半部分,右下角對應設有出風口8的右半部分,在右半機殼的下部左、右分別對應設有固定腳5的右半部分。右半機殼1b和凸緣7、出風管3、出風口8、固定腳5的右半部分通過注塑一次成型,并在圓孔10的外圈上預置12個金屬螺母12。在左半機殼1a與右半機殼1b相互對合接觸的殼緣部位為一圈凹槽結構,相應的在右半機殼1b與左半機殼1a相互對合接觸的客緣部位為一圈等寬的凸起結構。閥門2由連桿21和一短徑等于出風管內(nèi)管4短徑的橢圓片22構成,出風管內(nèi)管4為一外徑等于出風管3內(nèi)徑的塑料管。
裝配時,先將閥門2的連桿21穿過出風管3的左半部分,插入出風管內(nèi)管3,用螺釘將橢圓片22固定在連桿21上,然后,將左、右半機殼對應合攏,分別在9個獨立凸緣7的通孔內(nèi)擰入螺栓固定,最后再固定腳上套上固定腳套,整個機殼的裝配就完成了。
本實施例的凸緣7為9個獨立狀的,在實際使用時,凸緣可制成相連的突脊狀,其使用效果相同。
權利要求1.一種背負式彌霧噴粉機用機殼,包括機殼、出風管、閥門和固定腳,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出風管和固定腳組合在一起由注塑成型的兩個左、右半機殼構成,左、右半機殼相互對合接觸的殼緣部位分別為凸(凹)、凹(凸)結構,在該左、右半機殼的外周上有固定用的凸緣。
2.如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機殼,其進一步的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半機殼的凸緣上對應開有通孔,在左半機殼外周上的凸緣通孔內(nèi)嵌有金屬螺母。
3.如權利要求書2所述的機殼,其進一步的特征在于,所述凸緣分別獨立地突起于所述左、右半機殼的外周上。
4.如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機殼,其進一步的特征在于,所述右半機殼,沿其外側(cè)面內(nèi)圓外圈上等分嵌置若干金屬螺母。
5.如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機殼,其進一步的特征還在于,所述固定腳上套有腳套。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與噴粉機有關,特別涉及一種背負式彌霧噴粉機用機殼。這種機殼由機殼1、閥門2、出風管3、出風管內(nèi)管4、固定腳5、固定腳套6、凸緣7和出風口8構成,其中機殼、出風管、固定腳、凸緣和出風口通過一次注塑成型。這種結構的機殼加工工藝簡單、成本低廉且耐腐蝕性大大提高。
文檔編號B25F5/00GK2267129SQ9623070
公開日1997年11月12日 申請日期1996年9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9月13日
發(fā)明者吳曉龍 申請人:江陰市農(nóng)業(yè)藥械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