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滅火器箱,具體是涉及一種懸掛式滅火器箱。
背景技術:
滅火器是專門用來滅火的消防器材,現在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裝配滅火器材,但是滅火器的放置變成了一個問題,大多數的家庭直接將滅火器放在墻角處,再是這樣也會非常的不安全,家中有小朋友的經常碰倒滅火器砸傷腳,也有家庭將滅火器放在高處但是一旦發(fā)生火情就不能夠第一時間取出滅火器,影響時效。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懸掛式滅火器箱,用于解決現有技術中家庭滅火器放置不合理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懸掛式滅火器箱,包括:箱體、安裝件、限位孔、窗口、泡沫墊、箱門、滅火器槽、推桿,所述的箱體的左右兩平面的后端邊緣分別固定安裝兩個安裝件,所述的箱體的前平面開設一個限位孔,所述的箱體的左右兩個平面的中間位置分別開設一個窗口,所述的箱體左右兩個內壁上分別固定安裝一個泡沫墊,所述的泡沫墊在窗口的下邊緣,所述的箱體的上端鉸鏈一個箱門,所述的箱體的底部通過轉軸連接兩個滅火器槽,所述的箱體的內部支架上通過轉軸連接兩個推桿,所述的兩個推桿分別與兩個滅火器槽相對應。
進一步的:所述的推桿的后端為四分之一圓,所述的箱體與推桿連接處在滅火器槽的正后端,所述的推桿的前端為直桿。
如上所述,本發(fā)明的一種懸掛式滅火器箱,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便于拿取;
2、操作簡單。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懸掛式滅火器箱的主視圖。
圖2是本發(fā)明一種懸掛式滅火器箱的俯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一種懸掛式滅火器箱的右視圖。
其中:箱體1、安裝件2、限位孔3、窗口4、泡沫墊5、箱門6、滅火器槽7、推桿8。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發(fā)明的其他優(yōu)點及功效。
請參閱圖1-3,須知,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發(fā)明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發(fā)明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發(fā)明可實施的范疇。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懸掛式滅火器箱,包括:箱體1、安裝件2、限位孔3、窗口4、泡沫墊5、箱門6、滅火器槽7、推桿8,所述的箱體1的左右兩平面的后端邊緣分別固定安裝兩個安裝件2,所述的箱體1的前平面開設一個限位孔3,所述的箱體1的左右兩個平面的中間位置分別開設一個窗口4,所述的箱體1左右兩個內壁上分別固定安裝一個泡沫墊5,所述的泡沫墊5在窗口4的下邊緣,所述的箱體1的上端鉸鏈一個箱門,所述的箱體1的底部通過轉軸連接兩個滅火器槽7,所述的箱體1的內部支架上通過轉軸連接兩個推桿8,所述的兩個推桿8分別與兩個滅火器槽7相對應,所述的推桿8從限位孔3內穿出。
進一步的:所述的推桿8的后端為四分之一圓,所述的箱體1與推桿8連接處在滅火器槽7的正后端,所述的推桿8的前端為直桿。
具體實施方式:在使用的過程中,通過轉動推桿在限位孔中的位置來實現推桿推動滅火器槽,從而使滅火器槽倒向窗口,這樣就能輕松的取出傾斜的滅火器。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而并非限制本發(fā)明所描述的技術方案;因此,盡管本說明書參照上述的各個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已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但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仍然可以對本發(fā)明進行修改或等同替換;而一切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技術方案及其改進,其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范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