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制紙業(yè)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提高棉漿純度的方法。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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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漿是紙漿的一種。纖維細長而有彈性,堅韌耐折,有良好的吸收性。制成的紙張精細柔軟,有高度的不透明性,并可經久保存。漂白的用于制造濾紙、吸液原紙、圖畫紙、證券紙等高級印刷紙。未漂白的用于制造鋼紙原紙等。有時也用作人造絲、乙酸纖維素衍生物的原料。棉漿的純度直接影響紙品、人造絲等制品的好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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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fā)明目的是提供一種提高棉漿純度的方法。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提高棉漿純度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備料:選取優(yōu)質棉短絨原料,將棉短絨進行開包、除雜,得到精干棉短絨;
b、預浸漬:開包后的棉短絨,由輸送帶送入開棉機,經過大小刺輥扯碎后,以風機送入旋風分離器,同時進行10%的氫氧化鈉噴淋,進入螺旋壓榨機,使堿液強制滲透到纖維中,壓出的堿液仍然回到旋風分離器中循環(huán)使用;
c、堿法蒸煮:將步驟b處理過的棉短絨放入到蒸煮器中通過氫氧化鈉和高溫、高壓的作用,伴隨一定的氧化作用,使棉短絨中的水溶性和堿溶性雜質、脂肪、蠟脂等溶出,破壞纖維初生壁,同時纖維素大分子發(fā)生水解,其低聚合度的纖維素發(fā)生部分水解;
d、將步驟d得到的漿料進行打漿、除砂、脫水濃縮、預酸、氯化、堿化、漂白;
e、除雜:將步驟d處理好的棉漿液用錐形除渣器進行處理,達到松解結球纖維,提高除雜效果;
f、將步驟e處理好的棉漿液洗滌、磨漿、除砂。
進一步的,步驟c分為3個階段:
(1)室溫-60度的升溫初期:在蒸煮初期堿液濃度較高,伴隨著溫度的上升,堿液迅速擴散,使纖維發(fā)生一定的膨脹,分子鏈的定向受到一定破壞,纖維結構得到疏松,其結果使纖維素對藥液的吸附和反應增強,同時使非纖維素雜質開始溶于堿液中。
(2)60-120度的升溫期到保溫初期:隨著溫度和壓力的不斷上升,半纖維素和木素等雜質繼續(xù)溶出,同時纖維素的降解也漸趨強烈。
(3)120-100度的保溫中、后期到保溫階段:棉短絨的非纖維素雜質已大部分溶解,因蒸煮條件強化,堿液對纖維素的降解作用更劇烈,同時纖維的初生壁也受到了最大程度的破壞,隨著時間的推移,反應趨于緩和。
進一步的,步驟c的3個階段分別的操作時間為20分鐘、40分鐘、30分鐘。
進一步的,步驟d中打漿采用的是直徑600mm、錐度為40度的雙盤磨進行打漿。
進一步的,步驟e中錐形除渣器形是一種約8-13度圓錐角的圓錐體,由不銹鋼、硬橡膠或內襯聚乙烯基塑料層的鑄鐵等材料制成,內壁平滑光潔,耐磨、耐壓、耐腐蝕,在40~60℃的溫度下不變形,擁有減少紙漿除渣的損失的功能。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1、本發(fā)明制作的棉漿純度高,品質好;
2、開包后的棉短絨通過開棉機刺輥的扯碎梳棉后,將有效的將棉纖維梳開,有利于后續(xù)氫氧化鈉噴淋更充分,堿法蒸煮更透徹;
3、在堿法蒸煮前,先進行氫氧化鈉預噴淋,使棉短絨充分浸濕,為后續(xù)的堿法蒸煮做充分的準備;
4、本發(fā)明采用三段式逐漸升溫到保溫的方法進行堿法蒸煮,能夠保證棉短絨的反應更徹底,雜質排出更徹底,水解更徹底;
5、通過雙盤磨打漿,解決了盤磨不能用來處理棉漿的難題,同時徹底解決了棉漿中的漿團問題,使棉漿粕中無白心棉結。
6、采用錐形除渣器進行除雜,達到松解結球纖維,提高除雜效果,減少紙漿除渣的損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其中一個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一種提高棉漿純度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備料:選取優(yōu)質棉短絨原料,將棉短絨進行開包、除雜,得到精干棉短絨;
b、預浸漬:開包后的棉短絨,由輸送帶送入開棉機,經過大小刺輥扯碎后,以風機送入旋風分離器,同時進行10%的氫氧化鈉噴淋,進入螺旋壓榨機,使堿液強制滲透到纖維中,壓出的堿液仍然回到旋風分離器中循環(huán)使用;
c、堿法蒸煮:將步驟b處理過的棉短絨放入到蒸煮器中通過氫氧化鈉和高溫、高壓的作用,伴隨一定的氧化作用,將蒸煮器分別采取室溫-60度的升溫初期20分鐘、60-120度的升溫期到保溫初期40分鐘、120-100度的保溫中、后期到保溫階段30分鐘進行操作,使棉短絨中的水溶性和堿溶性雜質、脂肪、蠟脂等溶出,破壞纖維初生壁,同時纖維素大分子發(fā)生水解,其低聚合度的纖維素發(fā)生部分水解;
d、將步驟d得到的漿料進行雙盤磨打漿、除砂、脫水濃縮、預酸、氯化、堿化、漂白;
e、除雜:將步驟d處理好的棉漿液用錐形除渣器進行處理,達到松解結球纖維,提高除雜效果;
f、將步驟e處理好的棉漿液洗滌、磨漿、除砂。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在本發(fā)明說明書基礎上所做的等同替換、改進,或直接、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