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顯示器制備工藝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印刷網版及印刷方法。
背景技術:
現有的顯示器一般包括上基板和下基板,上基板和下基板是通過玻璃膠粘合在一起的。其中,玻璃膠大多通過印刷網版印刷在上基板或下基板上,然后再將上基板和下基板對應貼合在一起。
然而發(fā)明人發(fā)現,在使用現有的印刷網版印刷玻璃膠的過程中,由于印刷使用的刮刀在印刷網版上施壓刮動時,刮刀對玻璃膠的壓力不同,而由于刮刀壓力大的區(qū)域,在刮涂玻璃膠時對基板的壓力較大,使得基板發(fā)生一定的變形,導致這部分基板對已經印刷在基板上的玻璃膠造成一定的擠壓,這樣基板發(fā)生變形的部分對應印刷的玻璃膠高度小于基板未發(fā)生變形的部分對應印刷的玻璃膠高度,在這種情況下完成刮涂玻璃膠后,印刷在基板的玻璃膠的均勻性差,進而增加了顯示器的密封工藝難度,導致顯示器的封裝效率較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印刷網版及印刷方法,用于提高印刷在基板上的玻璃膠的均勻性,降低顯示器的密封工藝難度,提高顯示器的封裝效率。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印刷網版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該印刷網版包括:第一條狀網版部和第二條狀網版部,所述第一條狀網版部的條狀延伸方向與印刷方向平行,所述第二條狀網版部的條狀延伸方向與所述印刷方向垂直,所述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目數小于所述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目數,且所述第一條狀網版部中網格單元的面積與所述第二條狀網版部中網格單元的面積相等。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提供的印刷網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在本發(fā)明提供的印刷網版中,第一條狀網版部的條狀延伸方向與印刷方向平行,第二條狀網版部的條狀延伸方向與印刷方向垂直,且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目數小于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目數,第一條狀網版部中網格單元的面積與第二條狀網版部中網格單元的面積相等,這就使得使用刮刀在該印刷網版上施壓刮動時,雖然刮刀對第一條狀網版部對應的玻璃膠的壓力小于對第二條狀網版部對應的玻璃膠的壓力,但由于單位面積的第一條狀網版部和單位面積的第二條狀網版部對應的玻璃膠的體積相同,且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目數小于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目數,第一條狀網版部中網格單元的面積與第二條狀網版部中網格單元的面積相等,因此,單位面積的第一條狀網版部的整體漏膠量就小于單位面積的第二條狀網版部的整體漏膠量,這就使得在使用上述印刷網版印刷玻璃膠時,通過第一條狀網版部刮涂在基板上單位面積的玻璃膠高度就會降低,而通過第二條狀網版部刮涂在基板上單位面積的玻璃膠高度就會升高,從而能夠減小印刷在基板上的對應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的高度與對應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的高度的高度差,提高了印刷在基板上的玻璃膠的均勻性,進而降低了顯示器的密封工藝難度,提高了顯示器的封裝效率。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印刷方法,該印刷方法包括:
將上述技術方案所述的印刷網版與待印刷基板的印刷區(qū)域對齊;
利用刮刀,沿所述第一條狀網版部的條狀延伸方向在所述待印刷基板的印刷區(qū)域上刮涂玻璃膠。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提供的印刷方法的有益效果與上述印刷網版的有益效果相同,故此處不再進行贅述。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印刷網版的結構的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第一條狀網版部,2—第二條狀網版部,3—四邊形區(qū)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印刷網版,該印刷網版包括:第一條狀網版部1和第二條狀網版部2,第一條狀網版部1的條狀延伸方向與印刷方向平行,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條狀延伸方向與印刷方向垂直,第一條狀網版部1的目數小于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目數,且第一條狀網版部1中網格單元的面積與第二條狀網版部2中網格單元的面積相等。
在使用上述印刷網版印刷玻璃膠時,將上述印刷網版與待印刷基板的印刷區(qū)域對齊之后,即可利用刮刀,沿第一條狀網版部的條狀延伸方向在待印刷基板的印刷區(qū)域上刮涂玻璃膠。
在本實施例提供的印刷網版中,第一條狀網版部1的條狀延伸方向與印刷方向平行,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條狀延伸方向與印刷方向垂直,且第一條狀網版部1的目數小于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目數,第一條狀網版部1中網格單元的面積與第二條狀網版部2中網格單元的面積相等,這就使得使用刮刀在該印刷網版上施壓刮動時,雖然刮刀對第一條狀網版部1對應的玻璃膠的壓力小于對第二條狀網版部2對應的玻璃膠的壓力,但由于單位面積的第一條狀網版部1和單位面積的第二條狀網版部2對應的玻璃膠的體積相同,且第一條狀網版部1的目數小于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目數,第一條狀網版部1中網格單元的面積與第二條狀網版部2中網格單元的面積相等,因此,單位面積的第一條狀網版部1的整體漏膠量就小于單位面積的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整體漏膠量,這就使得在使用上述印刷網版印刷玻璃膠時,通過第一條狀網版部1刮涂在基板上單位面積的的玻璃膠高度就會降低,而通過第二條狀網版部2刮涂在基板上單位面積的玻璃膠高度就會升高,從而能夠減小印刷在基板上的對應第一條狀網版部1的玻璃膠的高度與對應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玻璃膠的高度的高度差,提高了印刷在基板上的玻璃膠的均勻性,進而降低了顯示器的密封工藝難度,提高了顯示器的封裝效率。
此外,發(fā)明人發(fā)現,當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目數與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目數的差大于75時,能夠明顯減小印刷在基板上的對應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高度與對應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高度的高度差;但當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目數與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目數的差超過100時,則有可能會產生新的問題,例如,印刷在基板上的對應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的高度會小于對應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的高度等問題,因此,本發(fā)明實施例優(yōu)選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目數與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目數的差為75~100。
示例性地,可將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目數設定為常用的400目,將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目數設定為常用的325目,從而不僅可以明顯減小印刷在基板上的對應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高度與對應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高度的高度差,也消除了產生新的問題的可能性。
示例性地,上述印刷網版具體可包括網框和絲網,絲網包括用于形成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第一條狀絲網和用于形成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第二條狀絲網,第一條狀絲網和第二條狀絲網均固定在網框上。示例性地,上述絲網可以選用常見的高分子纖維或有機纖維等。
示例性地,如圖1所示,第一條狀絲網和第二條狀絲網可圍成四邊形區(qū)域3,四邊形區(qū)域3設置有元器件掩膜,從而在使用上述印刷網版在待印刷基板上印刷玻璃膠時,可使上述四邊形區(qū)域中的元器件掩膜與待印刷基板上的元器件區(qū)域對應,避免在印刷玻璃膠的過程中,玻璃膠漏到無需印刷的元器件區(qū)域。
優(yōu)選地,如圖1所示,該四邊形區(qū)域3為矩形區(qū)域,從而可以使印刷網版的結構更為齊整,降低了印刷網版的制作難度。
進一步地,如圖1所示,優(yōu)選第一條狀網版部1中的網格單元和第二條狀網版部2中的網格單元均為矩形網格單元。通過將第一條狀網版部1中的網格單元和第二條狀網版部2中的網格單元均設定為形狀規(guī)則的矩形網格單元,可以更好的控制第一條狀網版部1和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目數,以及第一條狀網版部1和第二條狀網版部2中的網格單元的面積,以減小印刷在基板上的對應第一條狀網版部1的玻璃膠的高度與對應第二條狀網版部2的玻璃膠的高度的高度差,降低顯示器的密封工藝難度,提高顯示器的封裝效率。
此外,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印刷方法,該印刷方法包括:
步驟s1、將上述印刷網版與待印刷基板的印刷區(qū)域對齊。
步驟s2、利用刮刀,沿第一條狀網版部的條狀延伸方向在待印刷基板的印刷區(qū)域上刮涂玻璃膠。
在使用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印刷方法印刷玻璃膠的過程中,使用刮刀在該印刷網版上沿第一條狀網版部的條狀延伸方向施壓刮動,在待印刷基板的印刷區(qū)域上刮涂玻璃膠時,雖然刮刀對第一條狀網版部對應的玻璃膠的壓力小于對第二條狀網版部對應的玻璃膠的壓力,但由于單位面積的第一條狀網版部和單位面積的第二條狀網版部對應的玻璃膠的體積相同,且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目數小于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目數,第一條狀網版部中網格單元的面積與第二條狀網版部中網格單元的面積相等,因此,單位面積的第一條狀網版部的整體漏膠量就小于單位面積的第二條狀網版部的整體漏膠量,這就使得在使用上述印刷網版印刷玻璃膠時,通過第一條狀網版部刮涂在基板上單位面積的玻璃膠高度就會降低,而通過第二條狀網版部刮涂在基板上單位面積的玻璃膠高度就會升高,從而能夠減小印刷在基板上的對應第一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的高度與對應第二條狀網版部的玻璃膠的高度的高度差,提高了印刷在基板上的玻璃膠的均勻性,進而降低了顯示器的密封工藝難度,提高了顯示器的封裝效率。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