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跨路式廣告牌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廣告牌,特別是一種跨路式廣告牌。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跨路跨街宣傳牌很多,但是大多都是面向城市繁華的街道或者園區(qū)等入口。人們使用現(xiàn)代工藝制造了很多極具現(xiàn)代色彩的跨路宣傳牌,但很少有產(chǎn)品具有中國特色,特別是面向景觀區(qū)入口或者文化名城入口的產(chǎn)品。 此外,跨路式廣告牌通常包括相對稱設置的一對立柱、兩端部分別設置在立柱上的橫梁組成,廣告箱就固定在橫梁上。由于跨路式廣告牌通常位置較高且長期暴露在室外,受狂風、雨水等的影響,僅僅將廣告箱設置在橫梁上非常不穩(wěn)定和不牢固,容易導致廣告箱損壞和脫落。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具有復古風格、設置簡單且牢固的跨路式廣告牌。 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種跨路式廣告牌,包括相對稱設置的一對立柱、兩端部分別設置在立柱上端部
上的橫梁、設置在所述橫梁中部的廣告箱,所述的廣告牌還包括固定設置在橫梁與各側(cè)立
柱之間具有鏤空結構的固定件。 優(yōu)選地,所述的廣告箱呈扇形。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方案所述的橫梁包括相互平行設置的上橫梁和下橫梁,固定件包括固定連接在上橫梁與立柱之間的第一固定單元、設置在下橫梁與立柱之間的第二固定單元,且第一固定單元與第二固定單元相軸對稱設置。[0009] 所述的鏤空結構的空格可以為圓形、方形、菱形等,優(yōu)選方形。 所述的立柱、橫梁、固定件優(yōu)選為金屬材質(zhì)。如此,不僅制作工藝簡單,成本低,而
且配合現(xiàn)代烤漆工藝即可根據(jù)環(huán)境的需要將組成廣告牌的各個組成部分制作成不同顏色。
立柱優(yōu)選為成本低廉、運輸方便的金屬管。立柱的柱頂優(yōu)選為馬頭墻形。 優(yōu)選地,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還包括固定設置在各側(cè)的立柱的中部的燈箱。
由于以上技術方案的實施,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 在橫梁與各側(cè)立柱之間設置具有鏤空結構的固定件,一方面,固定件加強了橫梁與立柱之間的連接,使得廣告牌更加牢固,不易損壞;另一方面,固定件使得廣告牌整體具有復古效果,使得廣告牌非常適合用在景觀區(qū)入口、文化名城入口處用于發(fā)布廣告或用作導向牌。此外,本實用新型設置簡單、成本低廉。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3[0015]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其中,1、立柱;2、燈箱;3、柱頂;4、廣告箱;5、橫梁;50、上橫梁;51、下橫梁;6、固定件;60、第一固定單元;61、第二固定單元。
具體實施方式如
圖1所示,按照本實施例的跨路式廣告牌主要包括對稱設置的一對立柱1、橫梁5、設置在橫梁5中部的呈扇形的廣告箱4、設置在立柱1大致中部的燈箱2以及設置在橫梁5與各側(cè)立柱1之間的固定件6,固定件6具有空格為方形的鏤空結構。[0018] 所述的橫梁5包括相互平行設置的上橫梁50和下橫梁51,固定件6包括固定連接在上橫梁50與立柱1之間的第一固定單元60、設置在下橫梁51與立柱1之間的第二固定單元61,第一固定單元60與第二固定單元61相軸對稱設置。立柱1、橫梁5、固定件6均為金屬材質(zhì)。如此,不僅制作工藝簡單,成本低,而且配合現(xiàn)代烤漆工藝即可根據(jù)環(huán)境的需要將組成廣告牌的各個組成部分制作成不同顏色。立柱1具體為成本低廉、運輸方便的金屬管。立柱l的柱頂3為馬頭墻形。 本實用新型的組裝過程如下首先將一對立柱1分別固定于路兩邊的地面上,然后將上、下橫梁50, 51穿過立柱1上端部開設的孔固定設置,在將上、下橫梁50, 51固定好后,將固定件6和廣告箱4固定。 綜上,本實用新型在造型取材上,采用極具中國特色的"馬頭墻"、"扇形"等元素,力求在取意上整合中國古代的突出特色。廣告箱的主宣傳畫面采用古代扇形,力求擺脫現(xiàn)代單一的長方體造型,這也與立柱相匹配,力求產(chǎn)品本身與周圍環(huán)境渾然一體。在適用范圍上,本實用新型在具有古風古韻的景區(qū)以及民族區(qū)域入口以及華夏風情的地域都可以使用,充分展現(xiàn)中華古代文化;在制作方面,其工藝簡單,直接采用現(xiàn)代金屬材料,配合現(xiàn)代烤漆等工藝即可制作,成本低廉,運輸方便。在造型方面,其獨特的造型使得此類產(chǎn)品具有很強的民族風,與周圍環(huán)境相得益彰,隱去都市的繁華,引導都市走向光輝的華夏文化。在宣傳效應上,此實用新型既適合于發(fā)布廣告,又可以作為入口的導向牌。尤為重要的是,本實用新型比普通廣告牌的牢固性好,不易脫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領域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nèi)容并加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實質(zhì)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一種跨路式廣告牌,包括相對稱設置的一對立柱(1)、兩端部分別設置在所述立柱(1)上端部上的橫梁(5)、設置在所述橫梁(5)中部的廣告箱(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廣告牌還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橫梁(5)與所述各側(cè)立柱(1)之間具有鏤空結構的固定件(6)。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廣告箱(4)呈扇形。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梁(5)包括相互平行設置的上橫梁(50)和下橫梁(51),所述的固定件(6)包括固定連接在所述上橫梁(50)與所述立柱(1)之間的第一固定單元(60)、設置在所述下橫梁(51)與所述立柱(1)之間的第二固定單元(61),且所述第一固定單元(60)與第二固定單元(61)相軸對稱設置。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鏤空結構的空格為方形。
5.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1)、橫梁(5)、固定件(6)均為金屬材質(zhì)。
6. 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1)為金屬管。
7.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1)的柱頂(3)為馬頭墻形。
8.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跨路式廣告牌還包括固定設置在各側(cè)的所述立柱(1)的中部的燈箱(2)。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跨路式廣告牌,其包括相對稱設置的一對立柱、兩端部分別設置在一對立柱上端部上的橫梁、設置在橫梁中部的廣告箱,所述的廣告牌還包括設置在橫梁與各側(cè)立柱之間具有鏤空結構的固定件。本實用新型設置簡單、牢固性好且具有復古風格。
文檔編號G09F15/00GK201489777SQ20092018865
公開日2010年5月26日 申請日期2009年8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8月17日
發(fā)明者殷國忠 申請人:蘇州國立雕塑亮化工程有限公司